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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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购房提取范围今起扩至全国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15 18:51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核心内容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并于12月5日正式施行 新规主要在购房 租房 老旧住房更新改造三方面新增多项提取情形并放宽提取条件 [1] 购房相关提取政策调整 - 新增“购房首付款提取” 职工在深圳购房且未全额支付首付款前可提取公积金筹集首付 家庭名下1套房可全额提取账户余额 2套房可提取账户余额60% 提取额度均不超过未支付的首付款 提取次数为1次 [2] - 新规支持“既提又贷” 为筹集首付款提取的公积金仍可计入账户余额 用于计算申请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 例如账户余额10万元提取后仍可按16倍计算最高160万元贷款额度 [2] - 购房提取申请时限由3年延长至5年 无论本市或异地购房均适用 以相关票据开具时间为准 [3] - 新增“购房税款提取” 职工在深圳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契税等税款 税票时间需未超过5年 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税款 提取次数1次 [3] - 新增“异地购房还贷提取” 将购房还贷提取范围从深圳扩展至全国 偿还全国范围内首套/二套住房贷款本息可申请提取 家庭名下1套房每月可提取实际还贷额 2套房每月可提取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且不超过实际还贷额 每年提取1次最多可追溯前24个月未提取额 [3] 租房相关提取政策调整 - 增设租房提取额度阶段性调整机制 在保留每月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65%的常态化额度基础上 市政府或相关部门可另行规定阶段性标准 [4] - 根据《深圳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自2025年11月1日起两年内 无房职工租房提取额度从当月应缴存额的65%阶段性提高至80% [5] - 扩大租房提取倾斜政策支持范围 针对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无房职工家庭 继续支持按应缴存额100%或实际月租金提取 并取消了“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限制 [5] - 新增支持承租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无房职工家庭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公积金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职工原有政策不变 [5] 老旧住房更新改造相关提取政策 - 加大对参与老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职工的支持力度 新增自筹资金更新改造老旧住房提取 既有住宅加装或更换老旧电梯提取 回迁增加面积住房提取3种业务 [5] - 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 父母 子女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产权人出资的改造费用 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出资金额 享受政府补贴的需扣减补贴金额 在改造项目竣工验收5年内每年可提取1次 [5][6] 深圳住房公积金整体规模 - 截至今年9月28日 深圳住房公积金归集资金累计突破1万亿元 开户职工突破2000万人 [1] - 全市公积金提取总额达6000亿元 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占比超过87% 全市租房提取额超过2600亿元 [1]
深圳公积金购房提取范围正式扩至全国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15 16:53
政策核心内容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正式施行,主要在购房、租房、老旧住房更新改造三方面新增多项提取情形并放宽提取条件 [1] - 新规支持公积金“既提又贷”,即提取用于首付的资金仍可计入账户余额以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1][4] - 截至今年9月28日,深圳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资金破1万亿元,开户职工超2000万人,提取总额达6000亿元,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占比超87%,租房提取额超2600亿元 [1] 购房类提取优化 - 新增“购房首付款提取”:在深圳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筹集首付;家庭有1套房可全额提账户余额,有2套房可提账户余额60%,额度不超过未支付的首付款,限提取1次 [3] - 支持“既提又贷”:为筹集首付款提取的公积金,仍可计入账户余额用于计算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 [4] - 延长购房提取申请时限:购房提取等住房消费情形的申请时限由3年延长至5年,适用于本市及异地购房 [4] - 新增“购房税款提取”:在深圳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契税等税款,税票时间需未超5年,提取额不超过实际税款,限提取1次 [5] - 新增“异地购房还贷提取”:偿还全国范围内首套/二套住房贷款本息可申请提取;家庭有1套房每月可提实际还贷额,有2套房每月可提当月应缴存额的60%且不超过实际还贷额;每年提取1次,最多可追溯前24个月未提取额 [5] 租房类提取优化 - 增设租房提取额度阶段性调整机制:常态化额度为每月不超过当月应缴存额的65% [7] - 根据深圳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自2025年11月1日起两年内,无房职工租房提取比例从当月应缴存额的65%阶段性提高至80% [7] - 扩大租房提取倾斜政策支持范围:针对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无房职工家庭,支持按应缴存额的100%或实际月租金提取,并取消了“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限制 [7] - 新增支持承租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无房职工家庭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公积金 [7] 更新改造类提取优化 - 新增自筹资金更新改造老旧住房提取、既有住宅加装或更换老旧电梯提取、回迁增加面积住房提取3种业务 [8] - 参与出资老旧小区改造、自主更新老旧住房、加装或更换老旧电梯的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用于支付产权人出资的改造费用 [8] - 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出资金额,需扣减政府补贴;在改造项目竣工验收5年内,每年可提取1次 [8]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来了,12月15日起施行
证券时报· 2025-12-05 22:28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核心内容 - 深圳市发布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聚焦职工多元化住房消费需求,增设多项住房消费类提取情形并放宽提取条件,旨在更好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新规将于2025年12月15日起施行 [1] 购房相关提取政策优化 - **新增购房首付款提取**:职工及家庭成员在深圳市购买住房,在未支付或未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筹集首付款 [1] - 家庭名下有1套住房,可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 - 家庭名下有2套住房,可提取账户余额的60% [1] - 提取额度均不超过尚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的购房首付款 [1] - 职工如同时满足购房提取和购房首付款提取条件,仅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申请提取 [1] - **实现“既提又贷”**:为筹集购房首付款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计入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计算本套住房申请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 [1] - 例如,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10万元,全额提取用于筹集购房首付款后,这10万元仍能用于可贷额度计算 [1] - **新增购房税款提取**:职工及家庭成员在深圳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契税等购房税款,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缴纳税款金额 [2] - **新增异地购房还贷提取**:将购房还贷提取支持范围从深圳市扩展至全国,职工及家庭成员偿还全国范围内首套或第二套住房贷款本息时,可以申请购房还贷提取 [2] - **办理流程优化**:职工到线下柜台办理购房首付款提取时,可同步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实现“一次申请,并联办理” [2] 租房提取政策优化 - **增设租房提取额度阶段性调整机制**:在保留租房提取常态化额度(每月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基础上,增设阶段性调整机制 [3] - 根据《深圳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自2025年11月1日起两年内,深圳市无房职工提取该期间内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每月可提取额从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阶段性提高至80% [3] - **扩大租房提取倾斜政策支持范围** - 针对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无房职工家庭租房,在继续支持其按月应缴存额的100%或实际月租金提取的基础上,取消了原“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限制 [3] - 针对承租深圳市保障类住房职工,除继续支持承租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职工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之外,新增支持承租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无房职工家庭,同样可按照实际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 [3] 其他住房消费支持政策 - **加大对参与老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职工的支持力度**:新增自筹资金更新改造老旧住房提取、既有住宅加装或更换老旧电梯提取、回迁增加面积住房提取3种提取业务 [4] 行业政策背景与趋势 - 今年以来,多个城市继续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公积金的使用场景和使用范围进一步优化,优化方向主要包括提高额度、优化提取、延长还款期限、扩大提取适用范围等 [4] - 分析指出,公积金属地属性很强,地方自主权很高,加上低利率的特点,具有明显的本地刚需改善特征 [4] - 预计各地正在储备新的政策,包括继续调整公积金使用范围,并将在城市更新、房地产新模式方面出台更大力度的政策,这被视为房地产止跌回稳的长效举措 [4]
楼市利好!新增购房首付款提取,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新规来了
中国基金报· 2025-12-05 20:35
政策核心内容 - 深圳市发布新版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 将于2025年12月15日起施行 旨在通过系列便民举措优化政策 加大支持职工购房与租房力度 惠及更多缴存职工 [1] 购房支持政策优化 - 新增购房首付款提取 职工及家庭成员在本市购买住房 在未全额支付首付款前可提取公积金筹集首付款 家庭有1套住房可全额提取账户余额 有2套住房可提取账户余额的60% 提取额不超过未支付的首付款 [3] - 支持“既提又贷” 为筹集首付款提取的公积金仍可计入账户余额 用于计算申请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 例如账户余额10万元全额提取后 仍可按16倍计算最高160万元贷款额度 并可实现提取与贷款“一次申请 并联办理” [3] - 延长购房提取等申请时限 将购房提取 更新改造老旧住房提取的申请时限由3年延长至5年 [4] - 新增购房税款提取 职工及家庭成员在本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 可提取公积金支付契税等税款 提取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税款金额 需在税票开具后5年内申请 [4] - 新增异地购房还贷提取 将购房还贷提取支持范围从本市扩展至全国 职工偿还全国范围内首套或第二套住房贷款本息可申请提取 家庭有1套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为月实际还贷额 有2套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为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且不超过月实际还贷额 [4] 租房支持政策优化 - 增设租房提取额度阶段性调整机制 在保留每月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65%的常态化额度基础上 明确市政府或相关部门可另行规定额度标准 根据《深圳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自2025年11月1日起两年内 本市无房职工租房提取额度阶段性提高至当月应缴存额的80% [6] - 扩大租房提取倾斜政策支持范围 针对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无房职工家庭租房 取消原“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限制 继续支持其按月应缴存额的100%或实际月租金提取 针对承租本市保障类住房职工 新增支持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无房职工家庭按实际月租金提取 [6] 其他住房消费支持 - 加大对参与老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职工的支持力度 新增自筹资金更新改造老旧住房提取 既有住宅加装或更换老旧电梯提取 回迁增加面积住房提取3种提取业务 [7]
楼市利好!新增购房首付款提取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新规来了
中国基金报· 2025-12-05 20:13
政策核心内容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将于2025年12月15日起施行,旨在通过系列便民举措优化政策,加大对职工购房和租房的支持力度 [1][9] 购房支持政策 - **新增购房首付款提取**:职工及家庭成员在本市购买住房,在未支付或未全额支付首付款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筹集首付款 [2][13] - 家庭名下有1套住房,可全额提取账户余额,且不超过未支付的首付款 [2][13] - 家庭名下有2套住房,可提取账户余额的60%,且不超过未支付的首付款 [2][13] - 此项提取与购房提取只能选择一种办理 [2][13] - **支持“既提又贷”**:为筹集首付款提取的公积金,仍可计入账户余额用于计算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 [2][14] - 例如:账户余额10万元全额提取后,仍可按16倍计算贷款额度,最高可贷160万元 [2][14] - 可在线下柜台同步办理提取与贷款申请,实现“一次申请,并联办理” [2][14] - **延长购房提取申请时限**:将购房提取、更新改造老旧住房提取等情形的申请时限,由3年延长至5年 [3] - **新增购房税款提取**:职工及家庭成员在本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契税等税款,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缴纳税款金额,需在税票开具后5年内申请 [3] - **新增异地购房还贷提取**:将购房还贷提取支持范围从本市扩展至全国,职工偿还全国范围内首套或第二套住房贷款本息时可申请提取 [3] - 家庭名下有1套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为月实际还贷额 [3] - 家庭名下有2套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为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且不超过月实际还贷额 [3] - 全国范围内有多笔按揭贷款的,同一月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笔申请提取 [3] 租房支持政策 - **增设租房提取额度阶段性调整机制**:在保留每月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65%的常态化额度基础上,增设阶段性调整机制 [4] - 根据《深圳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自2025年11月1日起两年内,本市无房职工租房提取额度阶段性提高至当月应缴存额的80% [4] - **扩大租房提取倾斜政策支持范围** [5] - 针对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无房职工家庭,取消原“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限制,可继续按按月应缴存额的100%或实际月租金提取 [5] - 新增支持承租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无房职工家庭,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公积金 [5] 城市更新改造支持 - **新增3种更新改造提取业务**,加大对参与老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职工的支持力度 [5][15][20] - 自筹资金更新改造老旧住房提取 [5][20] - 既有住宅加装或更换老旧电梯提取 [5][20] - 回迁增加面积住房提取 [5][20] - **提取额度**: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出资金额,享受政府补贴的需扣减补贴金额 [17] - **提取次数**:在改造项目竣工验收5年内,每年可提取1次 [18]
楼市利好!新增购房首付款提取,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新规来了
中国基金报· 2025-12-05 20:07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核心观点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将于2025年12月15日起施行,旨在通过系列便民举措优化政策,加大对职工购房、租房及城市更新改造的支持力度,惠及更多缴存职工 [1][11] 增设多项购房相关提取情形,加大购房支持力度 - 新增购房首付款提取:职工及家庭成员在本市购买住房,在未支付或未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筹集首付款 [3][13][14] - 购房首付款提取额度规则:家庭名下有1套住房可全额提取账户余额;家庭名下有2套住房可提取账户余额的60%;提取额度均不超过尚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的购房首付款 [3][15] - 支持“既提又贷”:为筹集购房首付款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计入其账户余额用于计算本套住房申请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 [3][19][21] - “既提又贷”示例:职工家庭账户余额为10万元,全额提取用于首付款后,该10万元仍可用于可贷额度计算(按16倍计算,最高可贷160万元) [3][22] - 延长购房提取等申请时限:将购房提取、更新改造本市老旧住房提取等情形的申请时限由原来的3年延长至5年,无论在本市或异地购房均适用 [4][24][26] - 延长时限示例:职工在2021年1月5日购买住房,可在2026年1月5日前申请办理购房提取 [4][25] - 新增购房税款提取:职工及家庭成员在深圳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契税等购房税款,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缴纳税款金额,需在税票开具之日起5年内提出 [5][27] - 新增异地购房还贷提取:购房还贷提取支持范围从本市扩展至全国,职工及家庭成员偿还全国范围内首套或第二套住房贷款本息时可申请提取 [5][29][30] - 异地购房还贷提取额度规则:家庭名下有1套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为月实际还贷额;家庭名下有2套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为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且不超过月实际还贷额 [5][31] 优化租房提取政策,保障无房职工租房需求 - 增设租房提取额度阶段性调整机制:在保留每月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65%的常态化额度基础上,明确市政府或相关部门可另行规定额度标准 [7][36][37][41] - 阶段性额度提升:根据《深圳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自2025年11月1日起两年内,本市无房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每月可提取额从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阶段性提高至80% [7][39] - 扩大对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支持:针对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无房职工家庭租房,继续支持其按月应缴存额的100%或实际月租金提取,并取消了原“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限制 [7][42][45] - 扩大对承租保障类住房职工的支持:除继续支持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职工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外,新增支持承租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无房职工家庭按实际月租金提取 [7][43][46] 新增更新改造提取,助力城市更新 - 新增3种更新改造提取业务:包括自筹资金更新改造老旧住房提取、既有住宅加装或更换老旧电梯提取、回迁增加面积住房提取 [8][47] - 更新改造提取适用条件:参与出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自主更新老旧住房、既有住宅加装或更换老旧电梯,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产权人出资的改造费用 [47] - 更新改造提取额度规则: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出资金额,享受政府补贴的需扣减政府补贴金额 [48] - 更新改造提取次数:在改造项目竣工验收5年内,每年可提取1次 [49]
广州扩大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
新华网· 2025-09-28 19:04
政策优化内容 - 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买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现售商品住房、存量商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的首付款 [1] - 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家庭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分摊费用 [1] - 政策优化前仅允许将公积金用于支付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首付款 [1] 政策覆盖范围 - 政策覆盖对象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其配偶 [1] - 适用范围为广州市行政区域内 [1] - 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的提取条件为缴存人需拥有该住宅的所有权 [1]
北京公积金中心:对受汛情影响的缴存职工给予阶段性支持
中国新闻网· 2025-08-19 09:07
政策支持措施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针对2025年汛情影响缴存职工阶段性支持政策 包括修缮住房和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 [1] - 因修缮受损自有住房造成生活困难的缴存职工可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余额 修缮资金额由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核定 [1] - 汛情后自有住房暂不具备居住条件且完成租房备案的 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房屋租金 取消连续足额缴存3个月以上限制 取消本人及配偶在京无房限制 取消月缴存额限制 每月提取限额为实际月租金 [1] 申请与实施安排 - 申请人需到住房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提出申请 由管理部与乡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 应急部门等对接核实后提供支持措施 [1] - 阶段性支持措施执行至2025年11月30日 确保政策精准实施 [1]
提取住房公积金加装更新电梯“升级” 力争今年完成增设5000部更新1300部
四川日报· 2025-07-06 09:19
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 - 四川支持符合条件的业主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电梯增设及更新 [1] - 成都支持"孝老式"提取,允许子女和子女配偶申请提取公积金支持双方父母住宅加装电梯 [1][2] - 内江市将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费用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2] 老旧小区改造进展 - 全省2024年共有1719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老旧小区改造,总金额达6700万元 [1][2] - 四川力争2025年完成增设电梯5000部、更新电梯1300部 [1] 政策细化与实施 - 住房城乡建设厅明确居民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 [1] - 成都市2024年3月1日生效的新政策扩大了提取范围,允许子女和子女配偶参与提取 [2] - 各市(州)具体政策由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制定,需根据当地政策执行 [2]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持租住京津冀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快讯· 2025-05-08 14:24
京津冀住房公积金政策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支持租住京津冀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 - 缴存职工在京津冀三地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可向三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租房提取 [1] - 提取限额以实际月租金为准需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核实 [1] - 政策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