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实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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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培训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发展网· 2025-04-30 10:45
政策背景与目标 - 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教育强国和就业促进(就业技能提升培训设施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强就业技能培训设施建设,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能力 [1] - 政策遵循"就业优先、技能为本、产训结合、共建共享"原则,目标为培育技能人才队伍、稳定就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1] 支持方向与分类 - 专项支持方向包括公共实训基地和企业实训基地两类 [1] - 公共实训基地分为省级、市级、县级三个类别,服务对象涵盖农民、高校毕业生、企业职工、退役军人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及企事业单位 [1] - 企业实训基地由重点行业企业主导建设,面向本企业职工、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职工及城乡劳动者 [2] 建设规模限制 - 每个省级行政区支持建设省级公共实训基地不超过2个,市级不超过1个,县级不超过1个 [1] 资金支持标准 公共实训基地 - 中央预算内投资比例:东部地区不超过总投资的50%,中部70%,西部和东北地区80%,西藏自治区等特殊地区可全额支持 [2] - 资金上限:省级项目1亿元,市级7000万元,县级3000万元,改扩建项目为同级别新建项目上限的50% [2] 企业实训基地 -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不超过项目核定总投资的20%,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亿元 [2] 征求意见时间 -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至5月28日,公众可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提交意见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