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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为上市公司投资私募基金产品立规
国际金融报· 2025-12-31 14:18
上市公司私募基金投资亏损事件 - 一家上市公司投资私募基金出现重大亏损,投资金额为6000万元,亏损幅度达81.54%,亏损金额约为4692万元,该亏损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的10% [1] - 亏损原因可能与基金采用高杠杆有关,且涉事私募基金涉嫌越权交易、伪造基金净值等违规行为 [1] - 该私募基金未遵守其设定的风控承诺,例如在净值低于0.8元时,未确保特定安全资产不低于资产净值的50% [1] - 公司已采取法律行动,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举报,以维护自身权益 [1] 上市公司投资私募基金的反思与选择 - 事件引发对上市公司投资选择的反思,在国家资金支持公募基金的背景下,该公司选择了信息披露不透明、管理不规范的私募基金产品 [1] - 若投资于公募基金ETF,可能因信息透明和安全而在当年市场行情下获利,而非承受私募基金的高风险 [1] 对上市公司投资私募基金的制度建议 - 当前制度并未禁止上市公司投资私募基金,这导致类似“踩雷”事件频发,由于涉及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市场需重视并考虑为此类投资立规 [2] - 对私募基金不宜一味打压,而应规范其发展,对上市公司投资私募基金的行为也不应一刀切禁止,而应通过规则管理 [2] - 建议允许上市公司在满足条件并获得许可的前提下,设立、控股或参股私募基金公司,利用其受严格监管和资金雄厚的优势,推动私募行业规范发展 [2] - 允许上市公司投资其控股或参股的私募基金公司发行的产品,但基金运作必须规范,上市公司应派专人参与日常管理以履行监督责任 [2] - 建议禁止上市公司投资其未控股或未参股的私募基金公司发行的产品,在无法参与运营和监督的情况下进行大额投资是对公司和中小投资者不负责任的行为 [3] - 上市公司进行基金投资时,应优先选择公募基金产品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