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新建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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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城市个人购买公有住宅免征契税问题的批复(财农字[1985]第22号)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18 19:24
财政部 1985年3月9日 文章来源:中注税协 链接: 财政部关于城市个人购买公有住宅免征契税问题的批复(财农字[1985]第22号) 来源财政部,财税满天星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财政部关于 城市个人购买公有住宅免征契税问题的批复 (财农字[1985]第22号) 山西省财政厅: 1985年2月26日来函收到。关于城市个人购买公有住宅 免征契税 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为支持 城市住房制度 的改革,促进住宅商品化的进程,减轻群众负担,根据国务院国发[1984]140号"通知"的精神,对经国务院批准的直辖市和 各省、自治区确定的实行公有住宅补贴出售试点的城市, 个人购买公有新建住宅,不论是按补贴价格还是按全价购买,一律免征契税。对试点 城市个人购买房管部门折价出售的公有旧住宅,比照上述原则免征契税。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