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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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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三级医院门诊统筹报销,也需谨防“误伤”患者
新京报· 2025-08-27 18:27
政策调整核心内容 - 河南省新乡市医保局暂停市本级三级医疗机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服务 非就业人群在三级医院门诊就医仅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报销 无法使用统筹资金报销[1] - 政策目的为推进分级诊疗 控制三级医院普通门诊规模 增加基层首诊比例 同时保障医保基金安全[1][2][3] - 该政策并非个例 青海省2016年取消三级公立医院简易门诊 广东省2016年要求大型医院逐步取消门诊 海南省2022年提出逐步取消三级公立医院普通门诊 江西省2023年要求三级公立医院门诊人次数与出院人次数比逐年下降[1][2] 医保基金运行状况 - 全国医保统筹基金当期结存从2023年5039.59亿元下降至2024年4639.17亿元 减少400.42亿元[3] - 部分出现医保基金当期赤字的统筹区采取控费措施 2025年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坚决防范医保基金当期赤字[3] - 2023年实施的医保门诊统筹政策出现短期性收缩态势 部分惠民"增量政策"有所调整[3] 政策实施范围与影响 - 政策仅适用于三级医疗机构 一二级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保留门诊统筹资质[4] - 不影响参保人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对医疗服务进行报销 基本权益不受影响[4] - 通过减少三级医院门诊统筹报销 引导患者更愿意在基层医疗机构首诊[5] 分级诊疗政策演进 - 2009年新医改提出建立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6] - 2015年明确要求三级医院逐步减少常见病 多发病复诊等普通门诊[6] - 2018年起推进城市医疗集团 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等紧密型组织建设[6] 政策实施挑战 - 三级医院仍有强烈动机争抢患者 部分医院通过专家下基层等方式虹吸患者[7] - 大医院主要下转"低价值"患者 对患有多重慢病的"高价值"患者不愿下放[7] - 基层医疗机构存在医务人员数量短缺 能力欠缺等问题 患者信任度较低[8] 政策优化方向 - 需防止三级医院走回"小病大治"老路 将门诊患者收治入院治疗[10] - 对住院人次 次均费用异常上涨的医疗机构加强飞行检查 专项稽核[10] - 应为急重症患者(如菌菇中毒 脑卒中)和罕见病患者保留直接就医渠道[9][10] - 政策实施需"疏堵结合" 避免误伤确有合理需求的患者[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