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城镇垃圾处理费
icon
搜索文档
改善城镇环境!一文了解城镇垃圾处理费及申报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26 17:46
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政策 - 城镇垃圾处理费是政府依法征收用于城市生活垃圾从转运设施运往处置场进行处置及管理的费用[3] - 该费用自2021年7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4] - 征收范围覆盖本市城市和镇规划区建成区范围内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所有单位和个人[5] 征收标准与期限 - 主城区以外其他区县收费标准在不高于主城区标准且不低于其80%范围内制定[8] - 居民类缴费人按月征收,需在期满15日内申报缴纳[9] - 非居民类缴费人按年一次性计算征缴,申报期为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9] 优惠政策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国家规定抚恤优待对象家庭可免收城镇垃圾处理费[10] - 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和连续两个月水电气表走数为零的居民户可享受免收政策[10] - 法律法规对减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1] 申报缴纳方式 - 居民按户按月向供水供气企业、街道办事处等代征单位缴纳[12]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标准自行申报,学校医院等按实际垃圾量核定费额申报[12] - 商业门店及其他商业用房按经营面积核定费额自行申报[12] 电子税务局申报流程 - 居民申报需通过电子税务局非税收入通用申报模块选择按月缴费期限[15] - 国家机关等单位申报需选择按年缴费期限并填入职工人数系统自动计算费额[16] - 学校医院等通过地方特色非税业务垃圾处理费申报模块系统自动带出预申报信息[18] 无形资产税务处理 -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25][27] - 外购商誉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清算时准予扣除[28] - 自行开发支出已扣除的无形资产和自创商誉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30] 跨境支付备案政策 - 境内机构发生在境外的进出口贸易佣金无需办理对外付汇支付备案[35] - 非进出口贸易相关的佣金支付需结合具体交易场景判断备案要求[36] - 建议提前查阅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或咨询主管税务机关避免漏办手续[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