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服务(便捷购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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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404元需付515元,平台买票套路何时休?
新浪财经· 2026-01-08 16:42
行业现状与商业模式 - 第三方购票平台通过提供辅助抢票、一站式服务等体验,已成为近年来的购票首选[1] - 平台在火车票、机票基础价格之外,开发并提供越来越多的“增值服务”以增加用户黏性和获取更多利润[1] - 对于平台而言,基础票务服务相当于“引流”入口,其推荐的各类保险、抢票加速包等增值服务才是盈利的重要途径[15] - 火车票、机票的价格由12306和航空公司决定,平台约等于代售点,主要赚取手续费,因此有动力诱导消费者购买更赚钱的增值服务项目[16] 消费者遭遇的收费陷阱 - 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不明不白的“服务费”买单,例如显示票价404元,支付时却变为515元,差价未明确标明[3] - 平台利用“免密支付”功能,导致用户在点击返回试图取消时,系统已强制出票并完成扣费[4] - 部分平台强制加价,在购票界面上用户找不到原价票选项,只有加价36元或39元的套餐,将基础服务变为必须购买的“付费服务”[7] - 江苏省消保委调查显示,超半数使用过第三方购票平台的受访者认为隐性消费陷阱最为突出[8] 平台使用的具体诱导策略 - **价格排序误导**:在搜索结果页将含增值服务的套餐按价格从低到高排序置顶,诱导消费者选择,例如显示574元(优惠2元),点入后支付价格实为626元[9][10] - **视觉展示误导**:通过页面设计将增值服务进行视觉分隔,造成单独收费的假象,例如将“3640元机票”与“飞行保障礼包”用分隔线隔开,实为捆绑销售[13] - **按钮设计诱导**:将“含服务费”的按钮设计得颜色鲜艳、位置突出,而将“普通预订”按钮设计得灰暗、隐蔽,利用视觉惯性诱导点击[14] - **抢票成功率误导**:在显示的抢票成功率已高达90%的情况下,仍以加价5元、10元、18元至最高48元的方式推荐用户“加价抢票”[14] 法律与监管背景 - 2019年实施的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搭售商品或服务应以显著方式提示,不得作为默认同意选项[16] - 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购票平台的保险、加速包、会员等相关增值服务不得默认勾选,以捆绑或提供多种选项方式搭售时,应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5] - 当前平台搭售套路已从强制“默认勾选”演变为“隐形诱导”,游走在灰色地带,现有法规在具体认定和执行上可能存在滞后[15][16][17] 专家观点与行业影响 - 专家指出,平台行为本质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企业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即使消费者较真也可退款了事,而无需承担违法后果[15] - 平台利用法律未明确禁止的弱点,通过颜色的强弱、选项的先后来诱导消费者,这种弱化消费者选择权的设计引发消费者不满[16] - 行业普遍性的消费套路在春运等特殊时刻显得格外刺眼,春节归乡路不应成为抢票套路的重灾区[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