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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利鑫”“宝利源”报价回购自动扫单功能的提示性公告》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规则变更 - 自2026年7月6日起,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适用范围扩展至A股和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1] - 深圳证券交易所标的盘后固定价格申报时段为交易日9:15-11:30、13:00-15:30[1] - 上海证券交易所标的盘后固定价格申报时段为交易日9:30-11:30、13:00-15:30[1] - 沪深市场盘后固定价格统一撮合成交时段均为15:05-15:30[1] 余额自动委托功能说明 - 公司“宝利鑫”“宝利源”报价回购业务的余额自动委托功能,在每个交易日15:00至15:30之间,将符合条件的客户可委托金额由系统自动发起1天期报价回购品种初始委托申报[1] - “符合条件的客户”指交易日15:00资金账户中可委托金额大于1000元且处于“宝利鑫”“宝利源”签约状态的客户[1] - “可委托金额”指15:00资金账户可用资金在扣除保留金额和预约取款金额后仍大于1000元[1] 对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潜在影响及应对措施 - 对于符合条件的客户,如计划参与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须关注余额自动委托可能对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产生的影响[2] -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申报时段中,15:00前提交的申报不受余额自动委托影响[2] - 15:00后,因余额自动委托与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申报时间存在重叠,余额自动委托可能占用账户内可用或可取资金,进而影响参与盘后固定价格交易[2] - 如拟于15:00后参与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可于每个交易日15:00前在“宝利鑫”“宝利源”页面通过设置“保留金额”或“预约取款”预留相应资金(无需解约“宝利鑫”“宝利源”)[2] - 也可自主选择关闭“宝利鑫”“宝利源”代理委托服务权限或者解约“宝利鑫”“宝利源”[2] - 其他固定期限、非盘后自动扫单的“宝利鑫”“宝利源”品种不受影响[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