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icon
搜索文档
《关于“宝利鑫”“宝利源”报价回购自动扫单功能的提示性公告》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规则变更与券商业务调整 - 自2026年7月6日起,沪深交易所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适用范围扩展至A股和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1] - 深圳证券交易所标的盘后固定价格申报时段为交易日9:15-11:30、13:00-15:30[1] - 上海证券交易所标的盘后固定价格申报时段为交易日9:30-11:30、13:00-15:30[1] - 沪深市场盘后固定价格统一撮合成交时段均为15:05-15:30[1] 券商报价回购业务与交易规则交互影响 - 券商“宝利鑫”“宝利源”报价回购业务设有余额自动委托功能,亦称“自动扫单”或“代理委托”[1] - 该功能在每个交易日15:00至15:30之间,自动将符合条件的客户可委托金额发起1天期报价回购品种的初始委托申报[1] - “符合条件的客户”指交易日15:00资金账户中可委托金额大于1000元且处于“宝利鑫”“宝利源”签约状态的客户[1] - “可委托金额”指15:00资金账户可用资金在扣除保留金额和预约取款金额后仍大于1000元的部分[1] 对投资者参与盘后交易的操作提示 - 计划在15:00后参与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投资者,需关注余额自动委托功能可能占用账户资金,从而影响交易[2] - 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申报时段中,15:00前提交的申报不受余额自动委托影响[2] - 投资者若拟于15:00后参与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可在每个交易日15:00前通过设置“保留金额”或“预约取款”预留相应资金,无需解约“宝利鑫”“宝利源”[2] - 替代方案包括自主选择关闭“宝利鑫”“宝利源”代理委托服务权限,或直接解约“宝利鑫”“宝利源”[2] - 其他固定期限、非盘后自动扫单的“宝利鑫”“宝利源”品种不受此次规则调整影响[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