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服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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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普智能: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3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1][2] - 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循本制度,专项审计业务视重要性程度参照执行[2]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最终由股东会决定,禁止在决策前擅自聘请[3]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审核或提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4]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 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证券法》规定的独立法人资格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5] - 需满足固定场所、健全组织架构、完善内控制度、熟悉财务法规、拥有合格注册会计师等条件[5] - 执业质量记录和社会声誉良好,符合中国证监会其他要求[5] 选聘程序与方式 - 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选聘政策、监督流程,并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6]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选聘、邀请选聘、单一选聘,确保公平公正[7] - 竞争性谈判需通过公司官网等渠道发布选聘文件,包含评价要素及评分标准[7][4] - 续聘同一机构可简化流程,由审计委员会提议后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8] 选聘具体流程与评价标准 - 选聘流程包括资质审查、资料提交、评分(质量管理权重≥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15%)及董事会、股东会审批[9] - 审计费用得分计算以基准价为标准,公式为:(1-∣基准价-报价∣/基准价)×权重分值[11] - 需警惕频繁变更事务所、审计费用大幅波动、未轮换关键审计人员等情形[12] 审计人员轮换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后需强制轮换5年,不同事务所服务年限合并计算[13] - IPO审计业务服务期限上市后不得超过两年[13]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规定 - 解聘需提前30天通知,改聘情形包括分包、执业质量缺陷、资质丧失等[14][15] - 审计委员会需调查新旧事务所执业质量,发表审核意见[16] - 会计师事务所可于股东会陈述意见,董事会需提供便利[17] 审计费用与信息披露 - 原则上不设最高限价,确需设置需说明依据[20] - 审计费用降幅≥20%需披露金额、变化原因及定价原则[21] - 年报需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履职评估报告及监督情况[22] 文件保存与信息安全 - 选聘相关文件需保存至少10年[23] - 选聘合同中需明确信息安全条款,事务所需履行保密义务[24] 违规处理与制度效力 - 违规选聘将追究责任人责任,包括通报批评、经济赔偿或纪律处分[25] - 本制度经董事会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