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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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收费大幅下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降低征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668号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30 20:50
征信服务收费标准调整 - 商业银行等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由每份20元降低至9元 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由每份2元降低至1元 [1][2] -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收费标准由每件每年30元降低至15元 变更登记、异议登记收费标准由每件每次10元降低至5元 [1][3] - 农村商业银行等11类金融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收费标准每份4.5元 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收费标准每份0.5元 [2][3] 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政策 - 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自身信用报告免费 通过柜台查询每年前2次免费 自第3次起每次收费标准由10元降低至5元 [1][3] - 同一用户30天内多次查询同一企业信用报告按查询1份收费 1天内多次查询同一个人信用报告按查询1次收费 [3] 实施时间与成本节约 - 新收费标准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预计每年可为用户节省成本支出约11亿元 [1][3] - 征信中心需每年4月底前提交上年度财务报告、收支情况及收费标准执行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适时调整收费标准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