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类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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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整形类项目全部执行市场调节价
新浪财经· 2026-02-02 04:19
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整合 -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多个通知,对共11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整合管理,包括康复、精神治疗、美容整形、呼吸系统、泌尿系统、神经系统、耳鼻喉、体被系统、口腔、疝(甲乳)和骨骼肌肉类 [1] 新增与废止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 新增康复类项目46项、精神治疗类项目16项、美容整形类项目202项 [1] - 新增呼吸系统类项目68项、修订现行呼吸类项目2项 [1] - 新增泌尿系统类项目87项 [1] - 新增神经系统类项目82项、耳鼻喉类项目164项、体被系统类项目53项 [1] - 新增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14项、疝(甲乳)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5项、骨骼肌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09项 [1] - 同步明确相关项目的加收项、扩展项、基本物耗等要素管理政策 [1] - 废止现行康复类项目34项、精神治疗类项目30项、美容整形类项目23项 [2] - 废止现行呼吸类项目78项、泌尿类项目190项 [2] - 废止现行神经系统类项目161项、耳鼻喉类项目234项、体被系统类项目121项 [2] - 废止现行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98项、疝(甲乳)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40项、骨骼肌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343项 [2]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 - 美容整形类项目全部执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3] - 其他类别项目均制定政府指导价,公立医疗机构执行政府指导价并可自行下浮,下浮不限 [3] - 非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应承诺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价格水平,并按医保协议约定收付费标准 [3] - 各市州需根据本地医疗技术水平、基金承受能力和患者负担能力,合理确定相关项目的本地区政府指导价 [3] - 公立医疗机构需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提供服务并收费,严格执行价格公示、住院费用清单、明码标价等制度 [3] 政策执行与后续安排 - 系列文件将于近期陆续执行 [4] - 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医保支付政策将在执行前另行明确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