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冬酿六年陈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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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乾升酒业因假冒厂名被罚1万元,虚标生产日期因“失误”免罚
齐鲁晚报· 2025-07-25 11:17
近日,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起行政处罚案件,绍兴市乾升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假冒 他人厂名、厂址的黄酒产品,被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绍虞市监处罚〔2025〕932号)披露,2025年4月3日,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绍 兴市乾升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其位于上虞区梁湖街道禄泽居委会的分支机构灌装线上,现场查获多批次 假冒"绍兴市龙塔酒业有限公司"的黄酒产品: 假冒"绍兴市龙塔酒业有限公司"的"手工冬酿六年陈黄酒"(5L)582壶; 假冒"绍兴市龙塔酒业有限公司"的"红枣枸杞酒"(5L)320壶; 现场发现的大量标注未来生产日期(2025年4月5日)的无标签黄酒,监管部门调查后认定:确系操作失 误:生产日期虚标系工人操作失误所致,并非公司主观故意。产品合格且豁免保质期:经绍兴市上虞区 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所有涉案批次黄酒均为合格产品。且因其酒精度均大于10%,根据国家相关标 准,可免除标示保质期。 涉案黄酒当时处于灌装装箱阶段,尚未流入市场销售,未产生实际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关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 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