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充气钓鱼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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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调解+司法确认”,迅速化解专利侵权纠纷
齐鲁晚报· 2025-12-25 15:38
案件概述 - 威海市市场监管局成功调处一起“新型充气钓鱼艇”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 促成威海A公司与威海B公司达成一致 调解协议已通过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确认 [2] - 该案例以“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模式 为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置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样本 [2] 涉事公司与产品 - A公司是威海本地从事游艇研发与生产的重点企业 其自主研发的“新型充气钓鱼艇”凭借轻便 耐用 安全性高的特点 在国内户外用品市场占据一定份额 [3] - 2024年底 A公司在市场调研中发现B公司生产销售的一款充气钓鱼艇 在结构设计和功能配置上与A公司的专利产品高度相似 经初步判断 被控侵权产品已落入其专利权保护范围 涉嫌构成专利侵权 [3] 纠纷处理过程 - A公司首先尝试与B公司沟通协商 但双方在侵权认定和赔偿金额等关键问题上分歧较大 多次沟通未果 [3] - 考虑到传统诉讼程序可能耗时较长 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A公司最终决定向威海市市场监管局提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 寻求行政途径解决 [3] - 威海市市场监管局于2025年3月14日收到请求后立即启动审查程序 秉持“调解优先 调裁结合”原则 [4] - 办案人员两次前往B公司的生产车间和仓库进行现场勘查 核实被控侵权产品的生产规模和销售渠道 [4] - 通过调查发现 B公司生产涉案产品是由于其技术研发团队对专利边界认知不足 并非故意侵权 且该公司正处于业务拓展期 纠纷长期无法解决可能对其经营造成较大影响 [4] - 2025年4月11日 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3人组成合议组组织口头审理 审理结束时双方均明确表达了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的意愿 [4] - 调解人员从法律 商业 行业发展等多个角度为双方分析利弊 建议B公司加强知识产权合规管理 建议A公司在赔偿金额等方面适当作出让步 [5] - 经过多轮沟通协商 双方分歧逐渐缩小 并于2025年5月19日签署调解协议 [5] 调解协议内容 - 根据协议 B公司需在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 对被控侵权产品的生产材料进行作废和销毁处理 立即停止相关生产 销售 许诺销售行为 且不得将已生产未售出的产品以任何形式投放市场 [6] - A公司表示在B公司履行相关义务并支付补偿款2万元后 将不再追究B公司的侵权责任 [6] 纠纷解决模式 - 为确保协议有效履行 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建议双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6] - 在市场监管局指导下 双方当事人共同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司法确认申请及相关材料 [6] - 司法确认制度是衔接行政调解与司法程序的重要纽带 能够有效提升行政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与履行率 [6] - 此次“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模式的成功实践 为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了可复制 可推广的经验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