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实践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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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另一种方式,苏州“少年环保导师”制可供借鉴
中国环境报· 2025-06-25 16:10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创新模式 - 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创新推出"少年环保导师"制度,作为小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替代方式 [1] - 该制度允许企业派员参与中小学生生态环境实践教学活动,从而减少或免于缴纳赔偿金 [1] - 经过严格筛选和专业培训的企业人员以"少年环保导师"身份开展教学活动 [1] 制度实施效果 - "少年环保导师"制度受到企业、学校和公众的一致欢迎 [2] - 该制度使生态环境实践教学活动内容更丰富、形式更多样 [2] - 有助于中小学生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2] - 企业通过参与反思环境管理问题,提升环境管理水平,降低再次违法风险 [2] 制度实施要求 - "少年环保导师"需具备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和良好的沟通互动能力 [3] - 相关部门需严格筛选人员并开展针对性培训 [3] - 教学活动前需根据内容再次培训,选择最适合的导师 [3] - 可组织学生对导师教学进行评价并反馈,以改进教学方式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