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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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建光电: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1 23:12
网络投票系统构成 -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1] 网络投票实施条件 - 需要征得社会公众股股东单独表决或根据法规要求时 公司必须提供网络投票系统 [1] - 股东会召集人可在董事会不配合时自行办理网络投票事宜 [2] 交易系统投票规则 -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需在股东会召开日交易所交易时间内进行 [2] - 投票时买卖方向为买入 委托价格对应议案序号(如1.00元代表议案1) [3] - 对累积投票制议案需在委托数量项填报选举票数 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则填报表决意见 [3] - 同一议案只能申报一次且不可撤单 [3] - 设置总议案时代号为100(申报价格100.00元) [3] 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 -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上午9:15至现场会议结束日下午3:00 [3][4] - 股东需办理身份认证(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方可登录投票 [4] - 投票结果不可通过互联网系统更改 [4] 投票结果计算规则 - 仅对部分议案投票的股东视为出席股东会 未发表意见议案按弃权处理 [4] - 累积投票制中超额投票或超人数投票视为无效 [4] - 对总议案投票视为对非累积投票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 - 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分议案与总议案存在优先级关系 [5] -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数据由信息公司合并计算 [5] 结果披露与查询 - 投票结果需合并统计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及其他合规方式后公布 [5] - 股东可在股东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通过交易客户端查询投票结果 [6] - 律师需对网络投票出具法律意见 公司与表决结果一并披露 [6] 制度管理 - 细则由董事会制订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修改程序相同 [6]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