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蛟龙号载人深潜国际联合航次
icon
搜索文档
全球海洋治理新实践——专家解读我国参加《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意义及影响
中国自然资源报· 2025-12-25 16:44
中国批准《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的核心意义 - 中国于12月15日向联合国交存《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批准书,将于2026年1月17日生效并成为缔约国,此举彰显了践行多边主义、推动全球海洋治理的大国担当,并为海洋强国建设注入动力 [1] 协定的全球治理与绿色转型意义 - 《协定》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第三份执行协定,聚焦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的生物多样性,构建了深海遗传资源、划区管理工具、环境影响评价、能力建设与海洋技术转让四大核心制度,填补了现代海洋法律制度的空白 [3] - 该协定由联合国190多个会员国历经19年谈判以协商一致方式通过,是近年联合国框架下多边谈判的最重要成果之一,体现了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 [3] - 协定通过科学养护实现可持续利用,例如通过划区管理工具保护核心栖息地产生“溢出效应”以避免过度捕捞,契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4] 对国家利益与产业发展的影响 - 作为深海活动规模位居世界前列的海洋大国,中国具备全海深、全海域调查能力,在深海遗传资源获取方面处于领先地位,但后端开发利用有提升空间,参加《协定》提供了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有助于在生物制造等新赛道实现突破 [5] - 中国在批准《协定》时作出了4项声明,包括《协定》生效前获取的资源不受约束、适用范围不触及国家管辖海域等,旨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国际社会整体利益 [5] - 自然资源部作为履约牵头单位,将新增活动报备、溯源跟踪和惠益分享三大职能,以规范探采行为并实现全链条监管,目前正研究完善国内配套制度 [7] - 参加《协定》将促进产业向绿色化、智能化转型,推动可持续发展,企业可借助国际共享数据,通过生物制造技术提升资源利用率,开发高附加值产品 [8] 国际合作与能力建设 - 中国已同5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海洋领域合作协议,建立了蓝色伙伴关系,为开展平等互利的海上合作奠定基础 [10] - 在能力建设方面,牵头成立了金砖国家深海资源国际研究中心,承建了中国—国际海底管理局联合培训和研究中心,同将近20个全球南方国家建立了30余个联合海洋研究中心和实验室 [10] - 中国通过“蛟龙”号载人深潜国际联合航次、“深海生境智能认知与探索多模态大模型”等公共产品,邀请各国科学家参与深海探索,提升科学认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