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全球海洋治理
icon
搜索文档
全球海洋保护迎来重要时刻(环球热点)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6-02-05 06:59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生效 - 核心观点:《协定》正式生效,标志着全球海洋治理迈入新阶段,为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的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与可持续利用建立了首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整体性保护框架,中国作为首批缔约国和重要贡献者,展现了深度参与全球治理的决心并将推动《协定》转化为实际行动 [4][5][8] 协定的内容与意义 - 协定聚焦海洋遗传资源、海洋保护区、环境影响评价、能力建设四大领域,首次为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约占海洋总面积70%)建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保护框架 [5] - 协定生效标志着海洋保护的历史性时刻和海洋事业发展的分水岭,对推进全球海洋治理、维护国际海洋秩序意义深远 [4][5][6] - 协定填补了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治理的法律空白,使全球海洋治理有章可循,并有助于平衡各国利益,避免冲突,推动海洋治理向生态优先转型 [6] 中国在协定达成与生效中的角色 - 中国在历时19年的谈判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弥合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分歧,推动形成一揽子决议,为协定最终达成作出重要贡献 [8] - 中国在协定开放签署首日即签署,并在生效前交存批准书,成为首批缔约国 [8] - 中国申请将协定秘书处设在福建厦门,以促进实现协定宗旨和维护国际社会整体利益 [8] 中国推动协定实施的举措与计划 - 中国已将协定核心内容纳入与50多个国家及相关国际组织签署的海洋领域合作协议,推动在协定框架下开展合作 [11] - 中国实施政府海洋奖学金计划,已招收46个国家的325名青年学者来华攻读海洋专业硕博学位,每年举办近30期海洋科研与管理主题培训班 [11][12] - 未来中国将继续深化与全球南方国家的蓝色伙伴关系,共同提升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与可持续开发利用能力 [12] - 中国将在能力建设、科研合作、机制建设上发挥自身技术优势,提供技术援助和培训,联合开展科学研究,并搭建交流平台以推动协定从“纸面规则”转化为实际行动 [13] 中国的海洋治理经验与能力 - 中国提出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全球海洋治理提供方案 [14] - 中国逐渐具备全海深、全海域调查能力,在载人深潜、深海生物遗传资源研究方面处于领先地位 [14] - 中国在海洋治理方面积累了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如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海洋牧场建设、海洋石油勘探保护性开发、海洋生物制药严格规范等 [14]
深海采矿对海洋生态潜在影响引关注
中国能源报· 2026-01-24 08:35
文章核心观点 - 深海采矿的讨论已超越技术和成本层面,演变为一场涉及全球海洋治理、国际规则效力与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博弈 [1][3] - 深海采矿对海洋生态的负面影响显著且可能持续数十年,同时其商业可行性与技术不确定性高,短期内难以实现商业化 [3][4][9][10] - 美国推进国际海域深海采矿的单边行动,与国际海底管理局主导的多边治理架构产生冲突,威胁全球海洋治理体系的稳定 [5][6][7][8][9] 深海采矿的生态影响 - 在克拉里昂—克利珀顿区深海采矿测试后,采矿车轨迹内直接区域的小型动物数量减少37%,物种丰富度减少32% [3] - 克拉里昂—克利珀顿区栖息着蓝鲸、抹香鲸等30余种鲸类及数百种深海特有生物,海底镍、钴、铜、锰等关键金属储量超过陆地总量 [3] - 约30%生活在海底的小型动物依赖富含矿物的多金属结核生存,采矿作业将造成生物多样性损失 [4] - 深海采矿活动的影响具有高度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当前勘探区域与渔业管辖区域存在空间重叠,采矿废水与噪声威胁金枪鱼等海洋生物 [4] 国际规则博弈与治理冲突 - 挪威将深海采矿首轮许可至少推迟至2029年,以开展更多环境风险研究并完善监管框架 [6] - 2025年4月,美国通过行政命令允许企业提交国内和国际海域的深海矿产开采申请 [6] - 加拿大金属公司美国子公司提交了在克拉里昂—克利珀顿区的勘探申请,目标2027年开始商业采矿,首批计划开采150万吨多金属结核 [7] - 美国国家海洋与大气管理局将于2026年1月底审议该国际水域采矿申请,此举是首次审议美国海域以外的海床采矿许可证,引发国际规则冲突 [7] - 截至2024年,国际海底管理局已向20个国家的21家实体颁发31份海底矿产勘探合同,但尚未批准任何商业开采计划 [7] - 国际海底管理局指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深海资源不属于任何国家,美国的单边行动令人担忧 [7] - 国际海底管理局秘书长警告,美国的单边行动威胁到正在进行的规则制定,破坏数十年来的国际合作,并可能开创危险的先例 [9] 技术、商业与监管挑战 - 业内研究认为,目前开采技术破坏性太大,无法允许大规模商业勘探,测试影响已相当显著,大规模开发破坏性无法想象 [9] - 将深海多金属结核带出并进行炼制,投资规模巨大,海底采矿未来15年内很难实现商业化 [9] - 即便国际法规出台,深海采矿仍面临高昂资本投入、运营成本以及比陆地采矿更复杂的技术不确定性等挑战 [10] - 国际海底管理局正在制定一套全面的采矿法规,旨在为未来商业活动设立标准,同时确保对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 [9]
包毅楠、曹群:全球海洋治理,厦门可承担更重角色
新浪财经· 2026-01-24 06:58
协定生效与全球治理意义 -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关于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协定》已于1月17日正式生效,包括中国在内的82个国家和欧盟已成为缔约方 [1] - 《协定》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下最具分量的执行协定,其秘书处将承担协调国际机制、服务缔约方、推动规则落实的重要职责 [2] - 中国在协定的谈判、签署和批准过程中始终保持建设性立场,是大国之中最早签署和批准协定的国家之一,并在生效阶段申请承办秘书处,展现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并提供制度性支持的决心 [2] 中国申请承办秘书处的战略考量 - 中国于1月16日正式向联合国申请将《协定》秘书处设立在福建省厦门市,厦门将同比利时布鲁塞尔、智利瓦尔帕莱索竞争承办 [1] - 申请体现了中国践行“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责任与担当,也反映出全球多边合作重心向东方转移的趋势 [1] - 在全球海洋治理出现碎片化风险的背景下,中国稳定、可预期的参与彰显支持多边主义的大国担当,契合国际社会对大国引领的现实需求 [2] - 2026年恰逢中国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30周年,在此具有纪念意义的年份申请秘书处选址,体现了中国推进全球海洋治理、维护国际海洋秩序的坚定立场 [2] 厦门市的承办优势与基础 - 厦门作为典型的海湾型城市,是全球海湾型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引领者之一,早在上世纪就开始探索海洋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路径 [3] - 厦门拥有如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等国家级科研机构,在海洋生物多样性、深海生态等领域积累了扎实的科研实力,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3] - 将秘书处设在厦门有助于缩短规则制定与科学支撑、政策实践之间的距离,也有利于发展中国家更平等地参与全球海洋议程 [3] 全球治理版图的结构性变化 - 长期以来联合国核心机构及主要国际组织高度集中在欧美国家,但随着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全球性挑战日益严峻,治理重心正在向更具行动力和发展经验的地区延展 [4] - 中国及更广泛的全球南方国家在生态治理、减贫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积累了大量实践成果,正从规则执行者转变为规则塑造者 [4] - 中国申请承办《协定》秘书处折射出全球多边合作版图的结构性变化,全球南方国家在联合国体系中角色的提升是多边主义现实需要的体现 [4] 后续进程与影响 - 在今年下半年召开的《协定》第一届缔约国大会上,关于秘书处选址将有充分讨论和激烈竞争 [5] - 无论结果如何,中国申请承办秘书处已释放清晰信号:在全球海洋治理等关键领域,中国愿意也有能力承担更多制度性责任 [5] - 这种开放、务实的参与有利于全球治理体系建设和改革,将促进其更具代表性和生命力 [5]
中国海洋研究委员会换届
中国自然资源报· 2026-01-21 10:05
会议概况 - 中国海洋研究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在哈尔滨召开 会议主题为“从海洋科技创新到全球海洋治理” [1] - 会议围绕海洋科技创新 以及如何更好发挥中国SCOR在国际合作与全球海洋治理中的作用等议题展开交流研讨 [1] 学术交流内容 - 专家就联合国“海洋十年”相关大科学计划进展进行了学术交流 [1] - 专家就中国潮间带生物地理分布格局变化及其模型预测进行了学术交流 [1] - 专家就冰裂事件观测与分析进行了学术交流 [1] - 专家就海洋碳汇估计中的逆方法进行了学术交流 [1] - 专家就海洋生物泵的氮磷调控及通量估算进行了学术交流 [1] - 专家就如何不断突破深海观测和认知边界等前沿方向开展了学术交流 [1] - 来自联合国“海洋十年”海洋与气候协作中心 海洋生物圈整合研究计划和上层海洋-低层大气研究计划等国际组织和项目代表 分别介绍了各自工作的进展与未来展望 [1] 委员会换届与人事任命 - 2025年是中国SCOR换届年 换届后中国SCOR(第十六届)现有委员39名 [1] - 在正常换届基础上 邀请了部分联合国“海洋十年”大科学计划首席科学家担任中国SCOR委员 [1] - 本次会议确定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研究员王凡担任中国SCOR新一届主席 [1]
古特雷斯:《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生效 填补全球海洋治理空白
经济观察网· 2026-01-18 00:19
协定生效与全球意义 - 联合国《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于当地时间1月17日正式生效 被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称为“海洋事业的一个里程碑时刻” 标志着全球海洋治理迈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 [1] - 该协定弥补了长期存在的全球海洋治理空白 有助于为全人类打造一个更具韧性、更具生产力的海洋环境 [3] 协定核心内容与覆盖范围 - 该协定首次为位于国家管辖范围之外、约占全球海洋面积三分之二的公海区域 建立起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框架 旨在保护并可持续利用海洋生物多样性 [3] - 根据协定 各国将遵循统一规则 公平分享海洋遗传资源带来的收益 设立并执行海洋保护区 开展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估 同时向最需要的国家提供能力建设和技术支持 [3] 背景与呼吁 - 协定在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和污染等多重危机加剧的背景下生效 [3] - 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对协定缔约方表示祝贺 并呼吁尚未加入的国家尽快参与 [3]
全球海洋治理新实践——专家解读我国参加《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意义及影响
中国自然资源报· 2025-12-25 16:44
中国批准《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的核心意义 - 中国于12月15日向联合国交存《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批准书,将于2026年1月17日生效并成为缔约国,此举彰显了践行多边主义、推动全球海洋治理的大国担当,并为海洋强国建设注入动力 [1] 协定的全球治理与绿色转型意义 - 《协定》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第三份执行协定,聚焦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的生物多样性,构建了深海遗传资源、划区管理工具、环境影响评价、能力建设与海洋技术转让四大核心制度,填补了现代海洋法律制度的空白 [3] - 该协定由联合国190多个会员国历经19年谈判以协商一致方式通过,是近年联合国框架下多边谈判的最重要成果之一,体现了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 [3] - 协定通过科学养护实现可持续利用,例如通过划区管理工具保护核心栖息地产生“溢出效应”以避免过度捕捞,契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4] 对国家利益与产业发展的影响 - 作为深海活动规模位居世界前列的海洋大国,中国具备全海深、全海域调查能力,在深海遗传资源获取方面处于领先地位,但后端开发利用有提升空间,参加《协定》提供了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有助于在生物制造等新赛道实现突破 [5] - 中国在批准《协定》时作出了4项声明,包括《协定》生效前获取的资源不受约束、适用范围不触及国家管辖海域等,旨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国际社会整体利益 [5] - 自然资源部作为履约牵头单位,将新增活动报备、溯源跟踪和惠益分享三大职能,以规范探采行为并实现全链条监管,目前正研究完善国内配套制度 [7] - 参加《协定》将促进产业向绿色化、智能化转型,推动可持续发展,企业可借助国际共享数据,通过生物制造技术提升资源利用率,开发高附加值产品 [8] 国际合作与能力建设 - 中国已同5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海洋领域合作协议,建立了蓝色伙伴关系,为开展平等互利的海上合作奠定基础 [10] - 在能力建设方面,牵头成立了金砖国家深海资源国际研究中心,承建了中国—国际海底管理局联合培训和研究中心,同将近20个全球南方国家建立了30余个联合海洋研究中心和实验室 [10] - 中国通过“蛟龙”号载人深潜国际联合航次、“深海生境智能认知与探索多模态大模型”等公共产品,邀请各国科学家参与深海探索,提升科学认知 [10]
中国成为《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首批缔约国
新浪财经· 2025-12-25 07:56
中国签署并批准《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 - 中国在《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开放签署首日即签署,成为首批签署国,并在生效前交存批准书,成为首批缔约国 [1] - 此举彰显支持多边主义的大国担当,有利于推动《协定》获得普遍参与,维护人类共同福祉 [1] 《协定》的背景与意义 - 《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是联合国框架下的重要国际条约,由190多国历经19年谈判以协商一致方式获得通过,是国际海洋法的里程碑 [1] - 《协定》旨在通过保护海洋生态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引导各国深海远洋活动实现绿色转型,助力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1] - 《协定》对推进全球海洋治理、维护国际海洋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1] 中国的参与与贡献 - 中国始终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四大全球倡议 [1] - 作为深海远洋活动大国,中国高度重视海洋环保,深入参与《协定》谈判,为《协定》达成作出重要贡献 [1] - 中方愿同各方一道,支持全面、准确、有效实施《协定》,守护好、建设好人类的蓝色家园,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而不懈努力 [2]
中国成为《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 首批缔约国
新浪财经· 2025-12-25 02:49
中国签署《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的背景与意义 - 中国在《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开放签署首日即签署,成为首批签署国,并在生效前交存批准书,成为首批缔约国 [1] - 此举充分彰显支持多边主义的大国担当,有利于推动《协定》获得普遍参与,维护人类共同福祉 [1] 《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的谈判与性质 - 《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是联合国框架下的重要国际条约,由190多国历经19年谈判以协商一致方式获得通过,是国际海洋法的里程碑 [1] - 《协定》旨在通过保护海洋生态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引导各国深海远洋活动实现绿色转型,助力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1] - 对推进全球海洋治理、维护国际海洋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1] 中国的参与与贡献 - 中国始终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四大全球倡议 [1] - 作为深海远洋活动大国,中国高度重视海洋环保,深入参与《协定》谈判,为《协定》达成作出重要贡献 [1] - 中方愿同各方一道,支持全面、准确、有效实施《协定》,守护好、建设好人类的蓝色家园,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而不懈努力 [1]
中法联合声明:两国继续就加快全球可再生能源部署加强合作
新华社· 2025-12-05 17:26
联合声明的核心合作领域 - 中法两国将继续加强合作,以公正、有序和公平的方式推动全球能源系统逐步转型脱离化石燃料,并积极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1][3] - 两国重申将共同营造有利和开放的国际经济体系的承诺 [3] 可再生能源与能源转型 - 两国继续就加快全球可再生能源部署加强合作 [1][3] - 两国支持到2050年将全球核电装机容量增加至三倍 [1][3] 气候与环境治理框架 - 两国重申致力于落实“里约三公约”、《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和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作为应对全球挑战的根本法律基础和主要框架 [2] - 两国重申坚决维护科学作为各方行动基础,支持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等政府间科学政策平台的工作 [2] - 两国重申《巴黎协定》温控目标,即把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低于2℃之内,并努力限制在1.5℃之内 [3] 具体合作与行动领域 - 两国继续在碳定价、气候投融资、甲烷、碳足迹方法学、适应等领域加强沟通 [1][3] - 两国认识到控制和减少甲烷排放的重要性,尤其是调动现有的技术和创新性解决方案 [1][3] - 两国支持落实《2023年国际海事组织船舶温室气体减排战略》,以使该行业到2050年左右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 [3] - 两国重申通过共同努力到2030年实现停止和扭转森林减少与土地退化的承诺,并为保护三大雨林盆地的热带雨林作出积极贡献 [4] - 两国认识到需要加强水资源综合管理,并为2026年下一届联合国水事会议推动共同愿景 [4] - 两国承诺加强全球海洋治理,欢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即将生效,并呼吁迅速有效实施 [4] - 两国支持制定一项为结束塑料污染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并致力于鼓励就可持续且有竞争力的塑料替代品开展研究和创新 [5] 资金与可持续发展支持 - 两国愿开展合作,支持发展中国家提升获取资金的能力,鼓励加速生态转型 [5] - 发达国家将继续带头,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和调动2035年前的气候和环境资金 [5] - 两国欢迎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并重申对“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融资目标的支持 [5] 未来合作机制 - 中法两国愿积极研究设立应对气候和环境挑战工作组,考虑于2026年上半年就设立工作组事宜召开一次会议 [5]
海洋治理进入深度调整期,中方建议深化务实合作
第一财经· 2025-11-06 14:25
全球海洋治理趋势 - 全球海洋治理体系进入深度调整期,理念和模式正在转变,新兴议题推动治理体系重构[1] - 应对气候变化、防治海洋污染、推动蓝碳增汇、实现航运脱碳、发展海洋新兴产业成为全球刚性需求[1][2] - 全球海洋经济规模每10年翻一番,已占全球GDP比重4%以上,到2050年其增加值或将达到52万亿美元[2] 中国的角色与行动 - 中国正从全球海洋治理的“后来者”转变为“贡献者”,作用日益凸显[1] - 中国建设性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推动构建公正合理的国际海洋秩序,例如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2] - 中国牵头发起海洋大科学计划,包括“海洋负排放”、“海洋与气候无缝预报系统”等,并实施了100余项“小而美”的惠民生项目[3] 科技创新与投资 - 科技创新为全球海洋治理提供关键支撑,海洋观测、人工智能等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深水、绿色、智能、安全”实现多学科交叉融合[3] - 中欧蓝色发展投资基金首期募资规模20亿欧元,并设立人民币基金100亿元,重点投向可持续蓝色经济与产业领域[3] - 发布深海生境智能认知与探索多模态大模型和人工智能海洋大模型“瞰海”,旨在突破深海数据瓶颈,实现对海洋环境的智能模拟和前瞻预测[4] 挑战与风险 - 全球有3000多个主要港口面临海平面上升和极端天气的直接威胁,全球贸易和价值数千亿美元的基础设施面临风险[2] - 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和海洋污染等问题相互交织,对海洋生态环境构成前所未有的挑战[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