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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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大额购卡超市员工警觉 警民联手成功劝阻破解骗局
新浪财经· 2026-01-17 10:19
事件概述 - 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披露一起成功劝阻的诈骗案件 一名女子在超市欲购买总金额达1万元的购物卡时被劝阻[2] - 该女子计划一次性购买10张千元面值的购物卡 总金额为1万元[2] - 超市员工因该女子神情焦虑且对购卡用途闪烁其词而警觉 不符合日常消费习惯的大额购卡行为引发警惕[2] - 民警到场了解后 发现该女子正深陷网络诈骗陷阱 其因家庭经济困难想从事兼职 轻信了网上“手工品兼职”的虚假宣传[2] - 诈骗方要求该女子购买高额购物卡作为投资经费 并需提供卡号和密码[2] 诈骗手法分析 - 诈骗套路为先取得信任 再一步步诱导受害者投入资金[3] - 诈骗常见类型包括以兼职、刷单为名 要求先行购买购物卡、充值卡、虚拟货币等作为“担保金”或“任务费”[3] - 购物卡的卡号和密码一旦提供给骗子 里面的资金会立刻被转走且难以追回[3] 社会与行业影响 - 警方对超市员工的高度警惕性和机警行为给予了赞许[3] - 事件提醒公众求职或投资务必通过正规渠道 需守护好个人财产[3]
广西最大超市闭店单方公告不退余额
新浪财经· 2026-01-09 15:37
公司停业与经营调整 - 广西首家会员制仓储超市阿尔特麦仓储超市华南城店计划于2026年1月30日正式停止营业[1][3] - 该超市占地面积达5万平方米,相当于7个标准足球场,曾是广西最大的超市[3] - 此次停业并非首次,该店曾在2024年2月27日通知于当年3月15日停业,但一个多月后经过调整又重新开业[4] 停业前清仓与消费者安排 - 自2026年1月1日起,超市已开始清仓,不再采购新货品并对现有库存商品进行打折销售[6] - 公司通知持有该店购物卡、会员卡的消费者,需在1月30日闭店前消费卡内余额,逾期未消费的余额将无法退还[6] - 客服透露该门店闭店后可能会换地方再开,届时结算系统将发生变化,不再使用原系统[6] 消费者权益争议 - 公司规定购物卡、会员卡内余额只能消费、不能退款的做法引起了消费者争议,被认为不合理[1][6] - 律师指出,公司以公告等单方面公示方式免除自身法定退款义务,限制消费者对卡内余额的自主处置权,属于“霸王条款”[8] - 该做法被指排除了消费者的退款选择权,造成了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8]
狂买38张购物卡,业务员转身就报警......
新浪财经· 2026-01-08 17:40
事件概述 - 2025年12月24日 江苏省丹阳市一名网络零售平台门店业务员马婷婷 凭借反诈意识与警方联动 成功为一名六旬老人仲先生止损38000元 [1][3] 诈骗手法分析 - 诈骗分子通过陌生电话联系业务员 要求以个人名义购买38张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 总金额38000元 且不开发票 [4] - 诈骗分子诱导受害人仲先生进行“垫资做任务” 并以“操作失误”为由 要求其线下购买同等金额实体卡进行充值 [7] - 诈骗分子要求受害人将购物卡密码拍照发送 并反复提醒其遵守“保密协议” 对外谎称购卡用于“元旦送礼” [7][8] 业务员的关键行动 - 业务员马婷婷在送货上门时 注意到客户仲先生对购卡用途闪烁其词 联想到反诈宣传案例 以闲聊方式提醒风险 [4] - 离开后 马婷婷再次致电确认老人子女不知情 随即果断报警求助 [4][5] - 在未收到警方确认前 马婷婷出于谨慎未将38000元购卡款充值到账 38张卡均保持未激活状态 [8] 警方的处置与结果 - 导墅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火速赶往现场 当时38张购物卡中已有29张被刮开 民警及时制止 [5][7] - 民警查看受害人手机聊天记录后 确认其遭遇电信网络诈骗 [7] - 经警方与业务员核实 门店将仲先生的38000元购卡款全额退回 [8] - 事后 民警联系受害人家属并发还钱款 [10] 事件的影响与意义 - 此次事件成功避免了38000元的经济损失 受害人对业务员和公安机关表示感激 [1][10] - 案例揭示了新型诈骗手法:诱导购买大量高额实体卡或电子卡 并要求发送卡密信息以完成“充值”、“解冻”、“验证”等操作 [10][11] - 业务员的敏锐警觉和审慎操作(未激活购物卡)是阻止资金损失的关键环节 [8]
男子狂买40张购物卡!超市员工报警
新浪财经· 2025-12-28 11:55
事件概述 - 一名男子在浙江嘉兴海盐某超市试图一次性购买40张面额1000元的购物卡,总价值4万元 [1] - 超市员工在办理业务时发现该男子行为反常,仅催促结账且不停操作手机,联想到反诈宣传案例后报警 [3][4][6] - 警方介入后查明,该男子是在参与网络投资,被客服诱导线下购买购物卡并将卡密发送给对方以完成所谓的“充值”和“提现” [8][10] - 超市在报警后及时冻结了该批购物卡,为该男子挽回了全部4万元损失 [11] 行业与公司行为分析 - 超市员工因接受过派出所的定期反诈宣传培训,对异常大额购卡行为具备高度警惕性和识别能力 [13] - 公司在员工发现可疑交易后,处理流程迅速有效,立即上报管理层并协同报警,成功阻止了资金损失 [6][11] - 该事件体现了零售行业在应对新型支付诈骗风险时,一线员工的警觉性和公司的应急机制起到了关键作用 [13]
免费试吃卡试用卡被打假!淄博、济南公安称抓获部分嫌疑人
南方都市报· 2025-12-02 18:49
事件概述 - 近期多地出现不法分子冒用盒马、朴朴、永辉等平台名义,向居民发放免费试吃卡、试用卡或购物卡进行诈骗引流 [1] - 相关公司已公开声明未开展此类活动,并提醒消费者提高警惕 [1] 公司回应 - 盒马、朴朴及永辉的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公司未开展此类发放免费卡的活动 [1] 警方行动与案件详情 - 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成功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 [1] - 犯罪嫌疑人自2025年11月初开始,在淄博、临沂、潍坊、济南等地发放超过两万份假冒的“盒马试吃卡”等材料 [1] - 该团伙通过为电信诈骗引流非法获利11余万元 [1] - 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在天桥辖区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当场缴获伪造的“永辉超市”礼品卡2000余张 [1] - 两地案件均在进一步审理中 [1]
一图了解:《互联网平台企业基本信息报送表》怎么填?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26 14:39
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 - 企业所得税法定义的亏损为每一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9] - 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存在四个常见误区需注意[9]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 企业取得的不征税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13] - 税前扣除的关键在于业务实质是否真实、与公司经营相关且符合费用扣除标准而非发票上标注免税或不征税[14] - 例如公司花费10万元为员工采购购物卡取得税率栏注明不征税的增值税普票该笔真实且符合福利费扣除标准的支出可按规定税前扣除[14] 发票合规要求 - 自2017年7月1日起企业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且销售方需将其填写在发票上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16] - 发票品名不得应客户要求随意变更所有单位支付款项时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16] - 发票未填开付款方全称不得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17] - 出租不动产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备注栏必须注明不动产详细地址否则不可报销[17]
受贿3377万元!原金融监管干部二十余年编织权钱暗网,一审获刑12年半
新浪财经· 2025-10-15 09:10
案件核心事实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局原负责人王柱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 [1][12] - 在2002年至2023年长达二十余年的金融监管生涯中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3376.8244万元 [1][3] - 案件涉及24笔具体受贿事实财物形式涵盖股票现金利润分成购物卡金条房产利益等 [4] 主要受贿行为 - 2020年利用对辖区内银行的监管权为黑龙江某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续贷资金等帮助收受该集团董事长韩某赠送的美国上市公司股票200万股价值1798.2976万元 [5] - 2010年至2016年通过其表妹万某代持为某甲财险湖北分公司提供关照获利757.97万元 [7][8] - 2011年利用职权为何某许某违规获取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获得某丙公司40%股份分得经营利润195.58万元和转让收益232万元 [8] - 为安徽黑龙江两家商贸公司协调银行营销用品业务四次收受20万元现金及4万美元 [9] - 为黑龙江中农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甲促成3亿元贷款及房产出租接受330平方米房产三年无偿使用权折合租金127.79万元 [9] 涉事金融机构与业务影响 - 受贿行为横跨银行保险两大监管领域直接影响贷款融资经营许可业务监管等核心环节 [3] - 具体涉及多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包括某甲财险某乙人寿某丙人寿等在其业务开展人事安排和日常监管方面提供便利并收受财物 [4][8][9] - 利用监管职权干预银行机构的贷款审批流程如为面临120亿元贷款逾期的企业提供续贷帮助 [5]
金融监管总局行政处罚局原负责人王柱:受贿逾3376万元,一审获刑12年6个月
凤凰网· 2025-10-13 20:04
案件判决与处罚 - 王柱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1][3] - 受贿总金额折合人民币3376.8244万元 [2] - 具体受贿事实共计24笔 [3] 受贿行为与方式 - 受贿主要通过金融类资产(股票、现金、利润分成)、实物(购物卡、金条)、房产利益等方式实现 [3] - 金额最大一笔受贿为收受某企业集团董事长所送200万股上市公司股票,价值1798.2976万元 [3] - 以利润分配形式收受亲属万某757.97万元 [4] 利用职务便利谋利领域 - 利用监管职权在贷款融资、经营许可、供应营销用品、公司经营、业务监管等方面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 [2] - 为企业在获批续贷资金、转贷资金、推动联合授信工作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3] - 向保险机构打招呼要求关照其亲属,帮助其成立咨询公司赚取中介费用,该公司存续期间获取利润3031.88万元 [4] - 多次为他人打招呼解决相关人事安排并收受财物 [4]
纪检监察部门通报:“落马”医院一把手节日期间收受高档礼品
经济观察报· 2025-10-06 11:44
医疗行业腐败案例通报 - 中纪委及省级纪委在国庆中秋假期前通报多起医疗领域腐败违规案例 [1] - 通报案例涉及医院领导在节日期间违规收受企业高档礼品 [1] 西安市中心医院原院长违规行为 - 原党委副书记、院长虎威在2015年至2024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 [1] - 虎威在中秋、春节等节日期间多次收受高档烟酒和消费卡 [1] - 虎威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 [1] 北镇市人民医院原院长违规行为 - 原党委书记、院长吴长福在2015年至2024年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费用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 [2] - 吴长福借岳母去世及节假日之机多次收受礼金和购物卡,并违规操办婚宴邀请下属收受礼金 [2] - 吴长福于2025年7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 [2] 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原院长违规行为 - 原党委委员、院长马小槟在2013年至2024年于中秋、春节等节点多次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高档烟酒和购物卡 [2] - 马小槟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并长期无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位,费用由对方支付 [2] - 马小槟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 [2]
警惕“代购购物卡”新骗局 兼职跑腿差点成了洗钱“工具人”
北京晚报· 2025-06-23 14:29
新型诈骗手法分析 - 诈骗分子利用二手交易平台发布高额跑腿费订单,要求代购大额购物卡并索要卡密,实则为洗钱手段[1] - 诈骗分子以"转账限额"为由要求更换银行卡,并指定某些银行账户不可用,增加操作复杂性[1] - 诈骗分子拒绝实名认证、拒绝微信沟通、仅限平台交流,规避身份追踪[1] 受害者经历 - 受害者被要求代购15张面值1000元购物卡,承诺100元跑腿费及路费报销,但最终因银行卡转账失败未得逞[1] - 受害者发现社交平台多人遭遇相同套路,部分遇到同一账号重复行骗[1] - 受害者因银行卡长期未使用导致转账失败,仅损失打车费,未造成更大经济损失[2] 行业影响 - 二手交易平台存在账号未及时封禁问题,涉事账号在受害者举报后仍未被处理[2] - 诈骗分子利用平台便利性及银行转账延迟特性实施诈骗,需加强交易审核机制[2] - 大额购物卡因无需实名认证成为洗钱工具,暴露出预付卡管理漏洞[1] 防范建议 - 高佣金跑腿订单尤其是涉及大额购物卡、虚拟商品交易需高度警惕[2] - 遇到可疑情况应及时保留证据并向平台举报或报警[2] - 避免成为资金转移环节中的"工具人",拒绝代购索要卡密等异常要求[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