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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也被罚!金诚通领罚125万元,备付金红线不能碰
北京商报· 2025-09-23 19:15
处罚事件概述 - 上海金诚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因违反客户备付金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处以警告及人民币125万元罚款 [1][2] - 时任公司董事长洪某某因对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警告及人民币7.25万元罚款,此为“机构+个人”双罚模式 [2]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9月10日,公示期限为三年 [2] 公司基本情况 - 金诚通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总部位于上海,注册资金为1亿元人民币 [3] - 公司支付业务类型为储值账户运营Ⅱ类,即预付卡发行与受理,核心产品为“金和卡” [3] - 公司在江苏南京、南通等地设有分支机构,业务覆盖上海及江苏多个城市 [3] 行业监管背景与违规分析 - 客户备付金管理规定是支付行业监管核心,违规行为包括未按规定存放、使用、划转或监测备付金,甚至挪用、占用备付金等 [3] - 百万级罚金和双罚特点表明该机构触碰了客户资金安全底线,暴露出公司在内控治理和合规意识上的重大缺陷 [4] - 支付行业目前仍处于监管高压态势,不论机构规模大小或资质类型,均需将合规置于首位 [4] 行业影响与历史案例 - 此次处罚为行业中其他支付机构重视备付金合规工作敲响警钟,备付金管理是常见违规事由 [4] - 历史上有类似案例,如五年前商银信支付因挪用备付金等16项违规收到大额罚单,今年5月易家万通支付也因备付金管理制度问题被罚 [4] - 此类处罚不仅影响企业声誉,也警示行业只要涉及客户资金安全,必定会受到重罚 [4] 合规建议 - 支付机构需从源头建立健全支付备付金相关管理制度,对标监管要求细化备付金使用,并明确内部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人 [4] - 机构应健全内控制度,确保备付金全流程隔离管理,同时强化技术系统监控以实现资金流向可追溯 [5] - 提升高管合规意识并建立问责机制是加强合规建设的重要方面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