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责任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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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赔不赔?
人民网· 2025-06-25 08:47
外卖骑手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送餐途中,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吕某发生碰撞,致吕某受伤,电动自 行车受损。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吕某无责任。刘某是甲公司的员工,甲公司曾 为其在保险公司投保雇主责任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保单特别约定载明,在保障期间,骑手遭受意外伤 害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承担相关医疗费用,但事故发生地的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公费医疗管理部门规定 的自费项目和自费药品费用以及医保统筹基金、附加支付,均为保险责任以外。 事故发生后,吕某就相关损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甲公司赔偿损失合计20万余元。甲公 司履行完相应赔付义务后,向保险公司理赔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本报讯(记者 郭燕 通讯员 夏梦 潘志川)骑手送外卖途中与他人相撞,导致他人受伤,公司为骑手 购买了雇主责任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赔付伤者后向保险公司理赔却被保险公司告知非医保用药不赔。 那么,交通事故中,非医保用药的责任应由谁来承担?近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有关保 险理赔过程中扣除非医保用药医疗费争议的案件。 综上,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保险金20万余元。该案判决后,双方未提起上诉,现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