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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延期交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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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黄金理财为名非法集资,7年诱骗1600余人,涉案金额超4亿元
环球网· 2025-06-10 10:45
案件基本情况 - 山东青岛金某金行贵金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香及总经理李某 在2015年10月至2022年11月期间 以“黄金延期交付”项目为幌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1] - 该公司通过随机拨打电话、发放宣传单、举办推荐会等方式公开宣传 并承诺支付月息0.5%至1%的高额利息为诱饵 [1] - 金某公司共向1600余人非法集资4亿余元 其中90%资金用于返本付息 造成集资参与人实际损失2亿余元 [1] 作案手法与资金流向 - 主要诱导公众选择不实际提取黄金、仅获取高额利息的模式进行投资 [1] - 非法集资款项除用于返本付息外 其他资金用于购买证券保险、房屋车辆等 [1] - 案发后刘某香为掩盖罪行 将备份的财务数据全部销毁 [1] - 在被监视居住期间 二人将500万元集资款转至深圳市某公司 其中100万元用于购买黄金原料 400万元通过分散转入多个账户进行隐匿 [2] 案件侦破与司法程序 - 案件线索源于2021年5月检察机关在办理另一起诈骗案时的发现 该案被告人高某旋为金某公司业务总监 其模仿公司业务模式骗取20余名客户600万余元 [3] - 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调取金某公司客户投资合同等书证 涉及金额215万元 并查询刘某香个人账户信息 发现其转款具有明显的返本付息规律 [3] - 2021年10月30日检察机关向金融监管部门发函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同年12月9日案件被移送并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冻结涉案财产3000余万元及房产3套 [3] - 通过分析公司涉案账户转款规律 证实的返本付息规模从最初报案的2亿余元提高至17亿余元 [4] - 2024年9月20日 青岛市中级法院以集资诈骗罪、洗钱罪数罪并罚 判处刘某香无期徒刑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六年 并处罚金330万元 [4] - 2025年3月3日 山东省高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