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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能聚(834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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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能聚(83477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09 18:32
证券代码:834770 证券简称:艾能聚 公告编号:2025-071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规范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关联交易决策,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其它法规、行政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不适用 ...
艾能聚(83477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09 18:32
信息披露制度修订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经2025年9月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 信息披露原则与范围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8] - 公司披露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临时报告[11] 临时报告要求 - 临时报告应加盖董事会公章并在规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其他媒体披露时间不得早于此[13] 首次披露时点 - 公司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高管知悉等时点后及时首次披露[12] 重大事项进展披露 - 筹划重大事项持续时间长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13] 非交易时段信息发布 - 公司可在非交易时段发布重大信息,但下一交易时段开始前应披露公告[14] 子公司信息披露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视同公司重大事项,参股公司重大事项有影响时公司应披露[15] 自愿披露规则 - 公司可自愿披露信息,但应遵守公平原则,避免选择性披露[16] 调整披露要求申请 - 公司可申请调整适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要求,但需说明原因和替代方案[18] 责任主体 - 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等承担主要责任[25] - 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需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5]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将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22]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时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事项变化要补充报送[22] 信息披露管理部门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23] 制度实施与监督 - 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5] - 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27] 定期报告编制与审核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29] 重大事件报告与披露 - 董事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董事长敦促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披露[29] 董事会秘书权限 - 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30] 股东信息告知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等需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披露[31]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38] 定期报告内容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39]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41] 财务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必须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41] - 拟实施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依据的中期或季度报告财务报告需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43] 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 - 董事会应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确保按时披露[4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43] 非标准审计意见处理 - 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披露定期报告时应披露董事会专项说明等文件[44] 业绩快报与预告 - 业绩快报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同比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需说明原因[47]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47] - 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需披露修正公告[49]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52]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52]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52]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及时披露[52]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及时披露[52]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后披露[57]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后披露[57] 股份质押披露 - 公司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披露[67] - 控股股东等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应披露相关情况[68] 重大诉讼披露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71] 股东持股变动披露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比例每增减5%需披露变动情况[72] 股票异常波动披露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开盘前披露公告[62] - 公司异常波动公告应包含股票交易情况等内容[63] 澄清公告内容 - 公司澄清公告应包含传闻内容等内容[65] 董事会决议披露 - 公司董事会就股票发行等作出决议应及时披露公告[70] 利润分配与转增股本披露 - 公司应及时披露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及实施公告[72] 重大风险情形披露 - 公司出现停产等重大风险情形应及时披露[73] 资产变动披露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总资产的30%需及时披露[75] 合同金额披露 - 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及时披露[78] - 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及时披露[78] 股东配合披露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配合信息披露[85] 信息知情人员责任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等信息知情人员负有保密责任[88] 内部审计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监督[93] 信息查阅规定 - 查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需向董事会秘书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查阅,申请与同意函保管期限与公司经营期限相同[94] 特定对象参观规定 - 特定对象到公司参观,应派2人以上陪同并专人回答提问[95] 文件资料保存 - 公司董事等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应交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97] - 董事会文件等分类存档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97] - 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97]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相关人员等主体[102] “及时”定义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103] 制度解释与生效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04][105] - 制度生效时间为2025年9月9日[106]
艾能聚(83477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09 18:32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证券代码:834770 证券简称:艾能聚 公告编号:2025-081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开、公 平、公正,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6 号——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及报送》(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6号》)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
艾能聚(83477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09 18:32
证券代码:834770 证券简称:艾能聚 公告编号:2025-062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职责权限,健全和规范董事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决 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艾 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法规、 行政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会议是 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 ...
艾能聚(834770)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9-09 18:32
证券代码:834770 证券简称:艾能聚 公告编号:2025-086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本制度的制定经公司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结合公司 ...
艾能聚(834770)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09-09 18:32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34770 证券简称:艾能聚 公告编号:2025-089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会不得阻碍股东依法推荐董事候 选人。 第七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 对董事候选人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艾能聚(83477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09 18:32
证券代码:834770 证券简称:艾能聚 公告编号:2025-080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会计机构负责人、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 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以上统称"年报信息披露相关人员")。年报信息 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 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 究其责任。 第三条 年报信息披露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 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
艾能聚(83477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9-09 18:32
证券代码:834770 证券简称:艾能聚 公告编号:2025-066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结合《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
艾能聚(83477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09 18:32
证券代码:834770 证券简称:艾能聚 公告编号:2025-087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制定经公司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联系,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定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下简称"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 ...
艾能聚(834770)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09-09 18:32
证券代码:834770 证券简称:艾能聚 公告编号:2025-074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浙江艾能聚光 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