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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泰新能源集团(0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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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泰新能源集团(00559) - 2022 - 年度财报
2022-10-27 16:38
公司整体财务状况 - 2022年公司净亏损增加至约1.358亿港元,主要因酒类业务毛损及存货撇减约2700万港元、金融资产公平值亏损约7000万港元、应收贷款减值亏损约1300万港元[10][12][24] - 2022年公司持续经营业务收入约4110万港元,基本每股亏损约0.87港仙[24] - 2021年公司净亏损约3690万港元,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亏损约3540万港元,基本每股亏损约0.23港仙[24] - 2022年6月30日,集团持续经营业务收益约4110万港元,2021年约2410万港元[25]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亏损净额约1.358亿港元,2021年约3690万港元;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约1.358亿港元,2021年约3540万港元;每股基本亏损约0.87港仙,2021年约0.23港仙[25] - 年内亏损净额增加主因大批出售酒类存货致毛损及存货撇减约2700万港元、金融资产公平值亏损约7000万港元、应收贷款减值亏损约1300万港元[25] - 董事会决定不建议就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派付股息,2021年也未派付[79][83] - 截至2022年6月30日,集团在金融机构的存款、质押银行结余、银行结余及现金约8750万港元,2021年约为3.361亿港元[80] - 截至2022年6月30日,集团净流动资产值约3.313亿港元,2021年约为3.975亿港元[80] - 截至2022年6月30日,集团资产负债率约为0.09,2021年约为0.16[81] - 截至2022年6月30日,集团总计息债务约5460万港元,2021年约为1.285亿港元[81] - 截至2022年6月30日,集团总股本约6.096亿港元,2021年约为8.029亿港元[81] - 2022年6月30日,集团金融机构存款等合计约8750万港元,2021年约3.361亿港元;流动资产净值约3.313亿港元,2021年约3.975亿港元[84] - 2022年6月30日,集团资产负债比率约为0.09,2021年约0.16;计息债务总额约5460万港元,2021年约1.285亿港元;总权益约6.096亿港元,2021年约8.029亿港元[84] 酒店款待业务 - 酒店款待业务2022年收益约1590万港元,分类亏损约910万港元,亏损减少因严格成本控制[13] - 2021年酒店款待业务收益约1880万港元,分类亏损约2260万港元[13] - 本年度酒店款待业务收益约1590万港元,2021年约1880万港元;分类亏损约910万港元,2021年约2260万港元,亏损减少因严格成本控制[26][27]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酒店款待业务为集团贡献约39%的收益[28][29] - 酒店One Niseko Resort Towers有110间高档客房,设有室内及室外温泉[28][29] - 编制财报时,管理层委聘独立合格估值师确定酒店款待业务现金产生单位可收回金额,并委聘另一估值师审查[31][32] - 评估酒店款待业务现金产生单位可收回金额时,采用公平值减出售成本方法,基于直接比较法并参考市场类似交易近期销售[31][32] - 因新冠疫情,日本游客人数急剧下跌,影响全球金融市场及日本房地产市场,2022年确认永久业权土地及楼宇减值亏损[33][37] - 公司一致应用相同方法确定可收回金额,2022年及2021年6月30日采用公平值减出售成本进行减值评估[39] - 酒店业务收益复合平均年增长率约为16.0%(2021年:4.23%),2022年收益增长率较2021年低约15.4%,预计2023年及2024年收益将分别增加约28%及40%,后续年份年增长率稳定在约5%[40] - 预测期间酒店业务毛利率预计约为94%(2021年:94%),税前贴现率为17%(2021年:18%),五年后现金流量预测长期增长率为2%(2021年:2%)[40] - 公平值减出售成本方法中出售成本占物业市值的3.5%[40] - 公司对日本酒店款待业务长期前景乐观,因日本政府将在2022年10月11日恢复免签,二世古是优质旅游地,且日本有综合度假村法[73][76] - 2022年6月30日,集团抵押日本酒店土地及楼宇等资产,为借贷融资提供担保,其中日本酒店土地及楼宇账面价值约2.99亿港元,2021年约3.758亿港元[94][95] 借贷业务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贷款本金总额约1.627亿港元,应收利息总额约5160万港元[14] - 借贷业务2022年录得分类亏损约1090万港元,主要因应收贷款减值亏损[17][19] - 2021年借贷业务分类溢利约1330万港元[17][19] - 截至2022年6月30日,集团应收贷款本金总额约为1.627亿港元(2021年:约2.006亿港元),相关应收利息总额约为5160万港元(2021年:约4110万港元)[42][45] - 借贷业务贷款组合期限8 - 40个月,年利率5.5% - 20%(2021年:5.5% - 20%)[43][45] - 借贷业务2022年录得分类亏损约1090万港元(2021年:分类溢利约1330万港元),亏损主要因应收贷款减值亏损[43][45] - 集团应收贷款预期信贷亏损比率介乎10.52%至100%(2021年:0%至100%)[44][46] - 集团采用信贷政策管理借贷业务,包括遵守法规、评估潜在借款人等[48][49] - 集团授出贷款前会审查潜在借款人财务资料并评估其财务状况[50] - 集团按个别基准评估授出贷款的必要性及抵押品价值[51][52] 酒类产品业务 - 酒类产品业务2022年收益约1890万港元,分类亏损约2690万港元,大批出售存货以获取现金[18][19] - 2021年酒类产品业务收益约40万港元,分类亏损约80万港元[18][19] - 酒类产品业务2022年收益约为1890万港元,2021年约为40万港元;2022年分类亏损约为2690万港元,2021年约为80万港元[54][55] 投资业务 - 截至2022年6月30日,集团对一个基金投资价值约7580万港元,2021年约为5980万港元[57] - TAR Fund于2022年6月30日价值约7580万港元,占集团总资产约10.5%;2022年和2021年平均回报率分别约为26.73%及0.95%[57] - 截至2022年6月30日,中电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成本1702.3万港元,市值1419.2万港元,占集团资产总值约1.97%[60]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成本502万港元,市值500.3万港元,占集团资产总值约0.70%[60] - 截至2022年6月30日,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投资成本3038.6万港元,市值3396.8万港元,占集团资产总值约4.73%[60]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成本503.7万港元,市值521.6万港元,占集团资产总值约0.73%[60]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创科实业有限公司投资成本92.7万港元,市值81.8万港元,占集团资产总值约0.11%[60] - 截至2022年6月30日,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成本1694.6万港元,市值1581万港元,占集团资产总值约2.20%[60] - 截至2022年6月30日,中国移动有限公司投资成本1689.8万港元,市值1617万港元,占集团资产总值约2.25%[60]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持有香港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股份,其中香港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成本113,881千港元,市值67,491千港元,占集团资产总值约9.39%[62] - 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公司在多只上市证券上有已变现和未变现收益/(亏损),总计已变现亏损39,855千港元,未变现亏损46,324千港元,已收股息3,807千港元[69] - 2022年6月30日,集团投资非上市私人基金账面价值约7580万港元,2021年约5980万港元[97][101] - 自2021年8月起集团业务分散至证券市场,2022年6月30日,上市证券组合公平值约2.053亿港元,本年度证券买卖录得买卖及重估亏损约8620万港元[98][101] - 2022年3月11日至9月7日,公司出售107.26万股香港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总代价约1817万港元,平均售价约16.94港元/股[99][102] 供股情况 - 公司在2018年6月13日完成供股,发行10,463,687,800股,每股0.05港元,供股价0.052港元,净收益约5.236亿港元[82] - 2018年6月13日公司完成供股,发行104.636878亿股,供股所得款项净额约5.236亿港元,每股供股股份认购价净额约0.050港元[85] - 截至2022年6月30日,供股所得款项净额已动用4.703亿港元,余额5330万港元,预计2022年12月30日或之前动用[88][89] 或然负债与资本承担 - 2022年6月30日,集团并无重大或然负债和资本承担,2021年均为无[105][106][108] 外汇风险管理 - 集团大部分资产和负债以港元、人民币和日元计价,未进行外汇套期,将密切监控汇率变动以降低风险[107] 企业管治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公司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除主席及行政总裁职能未区分、独立非执行董事未按特定任期委任外[132] - 公司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全套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证券交易操守准则,年内及直至报告日期全体董事遵守该守则[136] - 年报日期,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包括两名执行董事郑子坚(主席)先生及黄兆强先生,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招伟安先生、万国梁先生及商光祖先生[139] - 2021年7月22日,姚道华先生辞任执行董事,达振标先生获委任为主席[142] - 2021年8月2日,刘始豪先生获委任为执行董事,2022年3月25日辞任[142] - 2021年8月16日,达振标先生辞任主席,吕长胜先生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兼主席,2021年11月26日辞任[142] - 2021年9月1日,达振标先生辞任执行董事[142] - 2021年8月24日,郑子坚先生获委任为执行董事,2021年11月26日获委任为主席[142] - 2022年3月25日,黄兆强先生获委任为执行董事[142] - 确定董事职责及职能的已更新董事名单登载于公司及联交所网站[145] - 董事会负责公司领导、控制及集团业务监管,财政年度内至少开会四次[148][150] - 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三分之一董事须轮值退任,每名董事至少每三年轮值退任一次[154] - 自2020年3月起公司无行政总裁,日常运营监督职责归董事会[157] - 董事会成立薪酬、提名、审核、投资四个委员会,均有书面职权范围[163] -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每年至少开会两次[165][167]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审核委员会举行两次会议并完成一项书面决议案[170] - 审核委员会年内联同外聘核数师审阅中期及全年业绩,就续聘外聘核数师提建议[168] - 审核委员会检讨风险管理、内部监控制度及内部审计职能效益[168] - 审核委员会检讨及批准日本酒店业务的风险评估[169] - 公司收到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独立确认书,认为其符合独立性指引[147] -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年内举行五次会议,负责董事及高管薪酬相关事宜[172][177]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年内举行六次会议,负责董事会架构、成员提名等事宜[178][193] - 董事会采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候选人甄选考虑多方面多元化因素[182] - 董事会采用提名政策,评估及甄选董事候选人有多项准则[182] - 委任新董事时,提名委员会及/或董事会按准则评估候选人并排名推荐[184][185] - 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时,提名委员会及/或董事会评估并向股东推荐[186] - 董事在股东大会重选时,提名委员会及/或董事会评估其贡献并向股东推荐[190][191] - 年内,薪酬委员会审阅并向董事会推荐董事及高管薪酬政策和待遇[175] - 年内,提名委员会审阅并批准董事会结构、规模和多元化等事项[192] - 薪酬委员会批准并向董事会推荐两名新任董事的委任函条款及董事袍金[175]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提名委员会举行六次会议[194] - 提名委员会批准委任两名新任董事并向董事会提供
德泰新能源集团(00559) - 2022 - 中期财报
2022-03-15 16:56
财务表现 - 公司2021/22中期报告显示,持续经营业务的税后亏损为72,346千港元[10] - 公司2021/22中期报告显示,期内的其他全面收入为-9,717千港元[12] - 公司2021/22中期报告显示,期内的总全面收入为-82,063千港元[12] - 公司2021/22中期报告显示,每股亏损为0.46港仙[12] - 公司2021/22中期报告显示,非流动资产总值为383,235千港元[14] - 公司2021/22中期报告显示,流动资产总值为469,271千港元[14] - 公司2021/22中期报告显示,流动负债总额为78,523千港元[14] - 公司2021/22中期报告显示,流动资产净值为390,748千港元[14] - 公司2021/22中期报告显示,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为773,983千港元[14]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非流动负债总额为53,137千港元,较2021年6月30日的55,266千港元有所下降[17] - 公司资产净值为720,846千港元,较2021年6月30日的802,909千港元减少10.2%[17] - 2021年下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58,197千港元,较2020年同期的-13,123千港元显著改善[26] -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338千港元,主要用于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26] - 公司融资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为207,388千港元,主要用于偿还借款和租赁负债[26] - 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200,543千港元,较期初的334,958千港元减少40.1%[26] - 公司总亏损为72,544千港元[128] - 应收贷款减值亏损为3,364千港元[128] - 投资物业重估亏损为30,410千港元[128] - 存货减值亏损为5,450千港元[128] - 公司未分配收入及开支净额为9,915千港元[128] - 融资成本为1,033千港元[128] - 持续经营业务的银行利息收入为1,131千港元,同比增长191千港元[148] - 公司获得政府补助255千港元,用于支持业务运营[148][149] - 新能源业务在2020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亏损为3,663千港元[148] - 公司已完成向独立第三方出售新能源业务,该业务在2020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业绩为亏损[155][156] - 持续经营业务的融资成本为1,033千港元,同比增长20千港元[161] - 公司未建议支付2021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股息[177] - 公司2021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每股基本亏损基于期内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亏损和加权平均普通股数计算[177] - 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每股基本亏损为72,346千港元,较2020年同期的24,444千港元大幅增加[181] - 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15,695,532股[187] - 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未派付任何中期股息,与2020年同期相同[179] 业务分类及收入 - 公司酒店款待业务服务收入为8,256万元,同比下降17.5%[115] - 公司借贷服务利息收入为1,629万元,同比下降31.6%[115] - 公司酒类产品贸易收入为18,951万元,同比增长48.5倍[115] - 公司上市证券投资股息收入为339万元[115] - 公司总收益为29,175万元,同比增长128.3%[115] - 公司已完成新能源业务的出售,相关业务已列为终止经营业务[120] - 公司将“基金投资”分类更名为“上市证券及基金投资”,以反映当前业务活动[120] - 公司目前有四个可报告分类:酒店款待业务、借贷服务、酒类产品买卖及分销、上市证券及基金投资[124] - 不同经营分类在报告期内无分类间交易,中央收益及开支未分配至经营分类[125] - 酒店款待业务收入为8,256千港元,亏损为3,235千港元[128] - 借貸服务收入为1,629千港元,亏损为2,039千港元[128] - 酒类及葡萄酒业务收入为18,951千港元,亏损为28,224千港元[128] - 上市证券及基金投资收入为339千港元,亏损为27,630千港元[128] 会计准则及政策 - 公司未提前采用任何已发布但尚未生效的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33] - 公司采用的新/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35] - 公司已采纳新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37] - 公司已发布但尚未生效的新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第8号、第12号、第16号等的修订[39] -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澄清了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的标准,并引入“结算”定义[79] - 香港诠释第5号(2020年)因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而更新,结论无变动[81] -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实务报告第2号修订要求公司披露重大会计政策信息[86] - 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修订澄清了会计政策变动与会计估计变动的区分,会计估计变动仅适用于未来交易和事件,而会计政策变动通常也适用于过去交易和事件[87][89] -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澄清了在特定情况下,公司首次确认资产或负债时豁免确认递延税项,但该豁免不适用于租赁和退役责任等交易[91][93] -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修订禁止从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的成本中扣除销售所生产项目的任何所得款项,相关款项和成本需在损益中确认[92][94] - 香港会计准则第37号修订明确了“履行成本”包括与合约直接相关的成本,如直接劳工、材料及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折旧支出分配[97][99]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修订更新了概念框架的引用,要求收购方在业务合并中不确认或然资产[98][100]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澄清了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资产出售或注入的会计处理,相关收益或亏损仅以非相关投资者的权益为限确认[103][104] 税务及国际业务 - 公司在中国大陆的子公司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1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即期税项为211千港元[167][171] - 公司在日本的子公司按20.42%的税率缴纳预扣所得税,2021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无预扣税支付[174] - 公司在瑞典的子公司按21.4%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0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无企业所得税拨备[174] 资产及投资 - 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成本为688,000港元,较2020年同期的4,197,000港元大幅减少[192] - 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收入为506,000港元,2020年同期无此类交易[192] - 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使用权资产为743,000港元,2021年6月30日无此类资产[192] - 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质押的酒店土地及楼宇账面总值为359,878,000港元,较2021年6月30日的375,756,000港元有所减少[192] - 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投资物业的重估亏损为200,000港元,2020年同期无此类亏损[196] - 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香港投资物业的账面总值为19,400,000港元,较2021年6月30日的19,600,000港元有所减少[196]
德泰新能源集团(00559) - 2021 - 年度财报
2021-10-28 16:3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年度,公司股东应占亏损约为3540万港元,2020年约为1.635亿港元;每股基本亏损约为0.23港仙,2020年约为1.04港仙[10]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有本金总额约2.006亿港元应收贷款,2020年约为2.018亿港元;相关应收利息总额约为4110万港元,2020年约为2040万港元[10] - 2021年6月30日,公司持续经营业务收入约2410万港元,2020年约4690万港元[16] -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年度亏损净额约3690万港元,2020年约1.676亿港元[16] - 2021年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约3540万港元,2020年约1.635亿港元[16] - 2021年每股基本亏损约0.23港仙,2020年约1.04港仙[16] - 截至2021年6月30日,集团应收贷款本金总额约2亿60万港元(2020年:约2亿180万港元)[25][27]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向基金投资价值约5980万港元,2020年约为5880万港元[32] - 截至2021年及2020年6月30日止年度,TAR Fund的平均回报率分别约为0.95%及1.05%[32] - 2021年6月30日,集团金融机构存款等共约3.361亿港元,2020年约3.602亿港元;流动资产净值约3.975亿港元,2020年约4.733亿港元;资产负债率约0.16,2020年约0.18;计息债务约1.285亿港元,2020年约1.407亿港元;总权益约8.029亿港元,2020年约7.917亿港元[37] - 2021年6月30日,集团抵押日本酒店土地及楼宇账面值约3.758亿港元,2020年约4.071亿港元;香港投资物业账面值约1960万港元,2020年约1940万港元;银行存款约110万港元,2020年约610万港元及附属公司全部股权[50] - 截至2021年6月30日,集团投资的非上市私人基金账面价值约为5980万港元,2020年约为5880万港元[56] - 截至2021年6月30日,集团无重大或然负债(2020年:无)[68][69] - 截至2021年6月30日,集团无重大资本承担(2020年:无)[70] - 截至2021年6月30日,集团在香港、中国及日本约有30名员工(2020年:77名)[72] - 2021年6月30日,集团在香港、中国及日本共聘有约30名雇员,2020年为77名[74] - 2021年6月30日止年度,集团五大客户合共占总收益约21%(2020年:约24%),最大客户占约9%(2020年:约8%)[184][187] - 2021年6月30日止年度,集团五大供应商合共占年内总采购额约28%(2020年:约38%),最大供应商占约9%(2020年:约11%)[184][187] - 2021年6月30日,公司无可供分派储备,2020年亦无[189] -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年度,集团无慈善或其他捐款,2020年亦无[189]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回顾年度酒店款待业务收入约为1880万港元,2020年约为3150万港元;分类亏损约为2260万港元,2020年约为1.353亿港元[10] - 借贷业务录得分类溢利约1330万港元,2020年分类亏损约530万港元[11] - 酒类产品业务于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年度收益约为40万港元,2020年约为250万港元;分类亏损约为80万港元,2020年分类溢利约310万港元[12] - 2021年酒店款待业务收入约1880万港元,2020年约3150万港元[16] - 2021年酒店款待业务分类亏损约2260万港元,2020年约1.353亿港元[16] - 2021年酒店款待业务为集团贡献约77.9%的收益[16] - 酒店业务收益复合年增长率约为4.23%(2020年:1.43%)[20][22] - 2021年酒店业务收益增长率较2020年低约40%[20][22] - 预计2022年和2023年酒店业务收益将分别增加约57%及11%[20][22] - 后续年份酒店业务收益预计年增长率稳定在约2%[20][22] - 预测期间酒店业务毛利率预计约为94%(2020年:91%)[20][22] - 酒店业务税前贴现率为18%(2020年:18%)[20][22] - 超过五年期的酒店业务现金流预测采用长期增长率2%(2020年:2%)[20][22] - 借贷业务2021年录得分类溢利约1330万港元(2020年:分类亏损约530万港元)[25][27] - 酒类产品业务2021年收益约为40万港元,2020年约为250万港元;2021年分类亏损约为80万港元,2020年分类溢利约为310万港元[29] 业务出售与收购 - 2021年2月10日公司向独立第三方出售新能源业务,出售后不再持有该业务权益[10] - 2017年9月7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出售土地,现金代价1100万港元,已收55万港元,余款1045万港元原定于协议签订后六个月内支付[64] - 2019年4月30日买方进一步支付45万港元,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300万港元,余款700万港元需自完成日期起十二个月内支付[64] - 2021年1月15日签订第二份补充协议,买方签署时支付50万港元,余款650万港元需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64] - 出售事项于2019年12月30日完成,买方于2021年6月21日偿付650万港元[64] - 2021年8月6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拟1.85201亿港元收购目标公司52%股权,代价以发行可换股债券支付[66][69] - 完成日期原定于2021年9月6日或之前,后延至2021年10月15日[66][69] - 2021年8月6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致成拟以1.85201亿港元收购目标公司52%股权,以发行可换股债券支付[189] - 致成与广礼三次协议将交易完成日期延至2021年10月15日[189] 溢利保证补偿 - 电动自行车业务2016年6月30日止年度保证纯利为1亿港元,因该年度录得亏损,李先生需偿付溢利保证补偿1亿港元[56] - 2016年9月26日,李先生与公司就偿付溢利保证1亿港元及额外补偿85万港元订立偿付契约,其中7070万港元已由李先生于2016年9月27日及2017年9月21日偿付[56] - 根据2018年9月28日补充偿付契约,李先生须支付3065万港元,公司已收1000万港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2065万港元尚未偿付[58][59] - 根据2019年9月27日第二份补充偿付契约,李先生须支付2105万港元,公司已在当日收1000万港元[60][62] - 根据2020年9月16日第三份补充偿付契约,李先生须支付1122万港元,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9月16日及2021年9月29日收250万港元及872万港元[61][63] 股东周年大会相关 -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定于12月6日上午10:30举行,股份过户登记将于12月1日至6日暂停[73] - 公司2021年股东周年大会定于2021年12月6日上午10时30分举行[74] - 为确定出席2021年股东周年大会并投票的权利,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至12月6日暂停办理过户登记手续[74] - 股东如欲出席2021年股东周年大会并投票,过户表格及相关股票须于2021年11月30日下午4时30分前送达指定地点登记[74] 董事委任与辞任 - 吕长胜先生61岁,自2021年8月起获委任为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过去20年有企业发展知识[79] - 郑子坚先生53岁,自2021年8月起获委任为执行董事,拥有逾26年多行业工作经验[79] - 刘始豪先生26岁,自2021年8月起获委任为执行董事,亦为公司投资委员会主席[80][81] - 招伟安51岁,2009年6月起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有逾10年会计及核数服务经验[85] - 万国梁74岁,2009年5月起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有丰富法律工作经验[85] - 商光祖40岁,2021年5月起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有逾15年企业管治等经验[88] - 姚道华38岁,2021年8月起任董事总经理及投资委员会成员,有逾15年财务会计及审计经验[90] - 2020年12月23日,黄润权博士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96] - 2021年5月18日,商光祖先生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96] - 2021年5月27日,王显硕先生辞任执行董事兼主席,姚道华先生获委任为执行董事,陈伟祺先生获委任为主席[96] - 2021年7月22日,陈伟祺先生辞任执行董事兼主席,姚道华先生辞任执行董事,达振标先生获委任为主席[96] - 2021年8月2日,刘始豪先生获委任为执行董事[96] - 2021年8月16日,达振标先生辞任主席,吕长胜先生获委任为主席[99] - 2021年8月24日,郑子坚先生获委任为执行董事[99] - 2021年9月1日,达振标先生辞任执行董事[99] - 吕长胜、郑子坚、刘始豪、商光祖分别于2021年8月16日、8月24日、8月2日、5月18日获委任,任职至2021年股东周年大会,届时可重选[190][194][196] - 王显硕于2021年5月27日辞任主席兼执行董事[190] - 陈伟祺于2021年5月27日获委任为主席[190] - 达振标于2021年7月22日辞任主席兼执行董事[190] - 姚道华于2021年9月1日辞任执行董事[190] - 招伟安、万国梁将在2021年股东周年大会退任董事,符合资格且愿意重选[194][196] 董事会及各委员会运作 - 财政年度内,董事会定期并至少举行四次会议[99] - 董事会成立四个委员会,包括薪酬、提名、审核和投资委员会,各委员会均有书面职权范围[111] - 审核委员会目前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2020年12月23日黄润权博士辞任,2021年5月18日商光祖先生获委任[111] -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年度,审核委员会举行两次会议,完成一项书面决议案[112] - 薪酬委员会目前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2020年12月23日黄润权博士辞任,2021年5月18日商光祖先生获委任[112] -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年度,薪酬委员会举行三次会议[117] - 薪酬委员会已审阅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及待遇,并就两名新任董事委任函条款及董事袍金向董事会提供建议[115] - 提名委员会目前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包括招伟安先生、万国梁先生及商光祖先生[118] - 黄润权博士自2020年12月23日起辞任提名委员会成员,商光祖先生自2021年5月18日起获委任为成员[119][120] - 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检讨董事会架构等、物色合适董事人选、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及提供董事委任等建议,每年最少举行一次会议[119][120] - 董事会采纳了成员多元化政策和提名政策,提名董事考虑品格、资格等多方面因素[121] - 提名新董事时,委员会及/或董事会按准则评估候选人,排名后向董事会推荐[126][127] - 股东提名董事时,委员会及/或董事会评估候选人资格,必要时向股东提供推荐建议[127] - 重选董事时,委员会及/或董事会审查退任董事贡献、是否符合准则并向股东推荐[129] - 年内提名委员会检讨批准董事会结构等,批准委任两名新董事[129] -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年度,提名委员会举行了四次会议[129] - 董事会于2021年8月2日成立投资委员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刘始豪和常务董事姚道华,自成立至报告日期已举行6次会议[132] -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年度,董事会举行11次会议[134][135] 企业管治相关 -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年度,公司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除A.2.1和A.4.1条[94] - 自2020年3月季志雄辞任后,公司无行政总裁,监督及确保集团业务与董事会指令一致的职责归董事会[94] - 现任独立非
德泰新能源集团(00559) - 2021 - 中期财报
2021-03-18 16:34
财务业绩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公司收益为10,013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28,107千港元[8][9] - 期内毛利为5,216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3,772千港元[8] - 期内亏损为25,903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4,251千港元[8][10] - 期内其他全面收入为19,378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 - 6,930千港元[10] - 期内全面收入总额为 - 6,525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 - 11,181千港元[10] -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亏损为24,444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2,224千港元[10] -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亏损基本及摊薄均为0.16港仙,2019年同期为0.01港仙[10]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酒店款待业务服务收入为10,013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15,615千港元[108]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借贷服务利息收入为2,381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8,599千港元[108]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新能源业务和酒类产品贸易收入分别为379千港元和383千港元,2019年同期分别为1,723千港元和2,170千港元[108]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总收入为13,156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28,107千港元[108]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公司总收益为13,156千港元,较2019年同期的28,107千港元下降53.2%[116][119]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公司税前亏损为26,436千港元,较2019年同期的4,770千港元大幅增加[116][119] - 2020年上半年香港地区来自外界客户收益为2381千港元,2019年为8599千港元,2019年6月30日非流动资产为32113千港元[130] - 2020年上半年中国、日本、瑞典地区来自外界客户收益分别为762千港元、10013千港元、0千港元,2019年分别为3749千港元、15615千港元、423632千港元[130] - 2020年上半年银行利息收入为1131千港元,2019年为13千港元;有关溢利保证的额外补偿为170千港元,2019年为400千港元[132] - 2020年上半年租金收入为255千港元,2019年为82千港元;政府补助为600千港元,2019年无此项收入[132] - 2019年出售国溢商贸(四川)有限公司确认收益4063000港元,出售Rich Shine Development Limited确认收益2755000港元,出售Miracle True Investment Limited确认收益1694000港元[136] - 2020年上半年银行贷款及透支利息为527千港元,其他贷款利息为540千港元,租赁负债利息为73千港元,总计1140千港元;2019年分别为627千港元、180千港元、无此项,总计901千港元[139] - 2020年上半年自有资产折旧开支为3744千港元,使用权资产折旧开支为672千港元;2019年分别为3465千港元、670千港元,还有股份付款开支696千港元[141] - 2020年及2019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香港利得税按16.5%税率,中国企业所得税按25%税率,因无应课税溢利未作拨备[145] - 匿名伙伴安排业务溢利在日本仅须缴纳20.42%预扣所得税,2020及2019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无已付或应付预扣税[147] - 2020年及2019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瑞典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21.4%,因无应课税溢利未作拨备[147] - 2020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24,444千港元[150] - 2020年及2019年计算每股基本亏损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均为15,695,532千股[157] - 2020年及2019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因行使购股权及可换股优先股具反摊薄效应,未呈列每股摊薄亏损金额[158] 资产与负债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非流动资产总值为516,063千港元,2020年6月30日为59,244千港元[15]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总值为542,647千港元[15]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总额为208,131千港元,2020年6月30日为43,976千港元[15] - 2020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净值为334,516千港元,较2020年6月30日的473,318千港元有所下降[16] - 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为850,579千港元,较2020年6月30日的975,785千港元减少[16] - 2020年12月31日非流动负债总额为65,358千港元,2020年6月30日为184,039千港元[16] - 2020年12月31日资产净值为785,221千港元,较2020年6月30日的791,746千港元略有降低[16]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酒店款待业务资产为432,307千港元,借贷服务资产为52,529千港元,新能源业务资产为74,260千港元,酒类产品资产为120,805千港元,基金投资资产为683,259千港元[125]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酒店款待业务负债为135,181千港元,借贷服务负债为54,389千港元,新能源业务负债为192,373千港元[125] - 2020年12月31日,未分配银行结余及现金为328,232千港元,未分配公司资产为19,510千港元,综合资产总值为1,058,710千港元[125] - 2020年12月31日,递延税项负债为64,593千港元,未分配公司负债为13,905千港元,综合负债总额为273,489千港元[125] - 2020年12月31日和6月30日,未分配公司资产主要包括应收代价及溢利保证补偿[128] - 2020年12月31日和6月30日,未分配公司负债主要包括其他贷款及应计审计费用[128]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投资物业账面价值为1940万港元,与2020年6月30日持平,已质押作其他贷款抵押[163]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于联营公司权益期末值为830.9万港元,较期初减少468万港元[165]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包括生产配方等,无新增无形资产[169] - 2020年12月31日,商誉成本为1.14135亿港元,累计减值亏损为1.14135亿港元[171]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溢利保证之补偿为7500千港元,非上市私人基金为59244千港元,总计66744千港元;2020年6月30日,溢利保证之补偿为10000千港元,非上市私人基金为58769千港元,总计68769千港元[174]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非上市私人基金公平值收益为475000港元,2019年同期为9022000港元[181] - 集团贸易应收账项包括2384000港元(2020年6月30日为419000港元),平均信贷期为0至90日[184] - 2020年12月31日,贸易应收账项为4447千港元,减值亏损拨备为2063千港元,净额为2384千港元;2020年6月30日,贸易应收账项为2477千港元,减值亏损拨备为2058千港元,净额为419千港元[185]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贸易应收账项净额为238.4万港元,较2020年6月30日的41.9万港元有所增加[187]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贷款及利息总额为2.31695亿港元,较2020年6月30日的2.22238亿港元有所增加[190]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期末账面价值为5185.7万港元,较2020年6月30日的5383.7万港元有所减少[191]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流动部分为5079万港元,较2020年6月30日的5241.4万港元有所减少[192]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应收十名第三方本金总额为2.01151亿港元,较2020年6月30日的2.01808亿港元略有减少;相关应收利息总额为3054.4万港元,较2020年6月30日的2043万港元有所增加[193]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减值亏损为332万港元,而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为36.6万港元[193]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集团就本金总额为8515.5万港元的应收贷款持有抵押品,较2020年6月30日的8524.3万港元略有减少[195]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贷款减值亏损拨备期末为1.79838亿港元,较期初的1.68401亿港元有所增加[195] - 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贷款账面总值为2.31695亿港元,较2020年6月30日的2.22238亿港元有所增加[198] 现金流量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经营业务所用现金净额为13,123千港元,2019年同期所得现金净额为2,106千港元[25]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12千港元,2019年同期所得现金净额为73,260千港元[25]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融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6,451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7,027千港元[25] - 2020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净额为19,586千港元,2019年增加净额为68,339千港元[25] - 2020年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337,264千港元,2019年为375,202千港元[25] - 2020年已收银行利息收入为1,131千港元,已收溢利保证之补偿为2,500千港元;2019年分别为13千港元和10,000千港元[25] 财务报表编制 - 公司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按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及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六适用披露规定编制[29][31] - 除投资物业及若干按公平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外,报表按历史成本法编制[29][32] - 本期公司首次应用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新订准则、修订及诠释,包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等修订[34][36] - 采纳新订/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公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36] -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且公司未提早采用的新订/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可能与公司报表有关[82] 新订/修订准则 - 多项新订/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已颁布但尚未生效,包括HKFRS 1、HKFRS 9、HKFRS 16等的修订,生效时间分别为2021年1月1日或之后、2022年1月1日或之后、2023年1月1日或之后[84] - HKAS 1修订澄清负债分类基于报告期末存在的权利,引入“结算”定义[88] - HK Interpretation 5 (2020)因HKAS 1修订而修订,更新用字但结论和现有规定不变[88] - HKAS 16修订禁止从物业、厂房及设备成本中扣除资产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前产出项目的销售所得款项,相关收支在损益中确认[91][93] - HKAS 37修订厘清“履行合约之成本”包括“与合约直接相关之成本”[92] - HKFRS 3修订更新为提述2018年财务报告经修订概念框架,增加相关责任判定规定,不确认业务合并中收购的或然资产[95] - 公司正评估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或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潜在影响,如HKFRS 10和HKAS 28等修订[97][106] - HKFRS 9修订澄清评估终止确认金融负债时“10%”测试计入的费用[105] - HKFRS 16用作说明的例子13修订,删除出租人偿还租赁物业装修说明[106] 经营分类 - 公司有五个可报告分类,分别为酒店款待业务、提供借贷服务、新能源业务、酒类产品买卖及分销、基金投资[112][114] - 不同经营分类在2020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内并无分类间交易[113][114] 股息分配 - 董事不建议就2020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派付中期股息[147] 资产购置与出售 - 2020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集团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成本
德泰新能源集团(00559) - 2020 - 年度财报
2020-10-30 18:28
财务表现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股东应占亏损约为1.635亿港元,每股基本亏损约为1.04港仙[7] - 公司2020年总收入为48.9百万港元,较2019年的62.9百万港元下降22.3%[10] - 2020年净亏损为167.6百万港元,较2019年的168.9百万港元略有改善[10] - 公司2020年贷款业务应收贷款总额为201.8百万港元,较2019年的219.9百万港元下降8.2%[26] - 贷款业务2020年利息收入为12.9百万港元,较2019年的22.3百万港元下降42.2%[26] - 贷款业务2020年亏损5.3百万港元,较2019年的106.5百万港元大幅改善,主要由于应收贷款减值亏损减少[27]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贷款总额约为201,800,000港元,较2019年的219,900,000港元有所下降[29] - 2020年应收贷款利息收入约为12,900,000港元,较2019年的22,300,000港元大幅减少[29] - 借贷业务分类亏损为5,300,000港元,较2019年的106,500,000港元显著减少,主要由于应收贷款减值亏损减少[29] - 新能源业务2020年收入约为2,100,000港元,较2019年的6,400,000港元大幅下降[40] - 新能源业务2020年分类亏损为11,600,000港元,较2019年的29,900,000港元减少,主要由于无形资产减值亏损减少[40] - 酒类产品业务在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年度收益约为250万港元,较2019年的90万港元大幅增长,并录得310万港元的分类溢利,而2019年为310万港元的分类亏损[65]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投资于一个基金,价值约为5880万港元,较2019年的两个基金总价值1.1亿港元有所减少[65] - TAR High Value Fund SP的资产净值在2020年6月30日约为5880万港元,占公司总资产的5.5%,2020年和2019年的平均回报率分别为1.05%和2.77%[65] - 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现金及银行结余为3.602亿港元,净流动资产为4.733亿港元[69] - 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比率为0.18,总债务为1.407亿港元,总权益为7.917亿港元[69] - 公司2018年供股所得款项净额为5.236亿港元,每股供股股份认购价净额为0.050港元[71] - 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已动用供股所得款项净额3.625亿港元,剩余余额为1.611亿港元[74] - 公司计划将供股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借贷、扩展借贷业务及未来潜在投资,已动用1.113亿港元用于未来潜在投资[74] - 公司预计剩余余额将于2021年12月30日或之前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具体金额未披露[76] - 公司抵押了日本酒店土地及楼宇,账面值约为4.071亿港元(2019年:4.83亿港元),以及香港投资物业,账面值约为1940万港元(2019年:无)[76] - 公司投资于一项非上市私人基金,账面值约为5880万港元(2019年:两项基金,账面总值约为1.1亿港元)[78] -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持有银行存款约610万港元(2019年:约190万港元)作为借贷融资的担保[76] - 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无可供分派储备(2019年:无)[190] - 公司过去五个财政年度的业绩及资产负债概要载于第235及236页[190] 业务表现 - 酒店款待业务收入约为3150万港元,分类亏损约为1.353亿港元,主要由于商誉、永久业权土地及楼宇减值亏损[7] - 应收贷款利息收入约为1290万港元,借贷业务分类亏损约为530万港元,主要由于应收贷款减值亏损减少[7] - 新能源业务收入约为210万港元,分类亏损约为1160万港元,主要由于无形资产减值亏损减少[7] - 酒类产品业务收入约为250万港元,分类溢利约为310万港元,主要由于积极出售存货[7] - 酒店款待业务2020年收入为31.5百万港元,占公司总收入的64.3%[12][13] - 酒店款待业务2020年亏损135.3百万港元,主要由于商誉、永久业权土地及楼宇减值亏损[12] - 公司采用直接比较法评估酒店款待业务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参考市场类似交易的近期销售[16][20] - 公司2020年酒店款待业务现金产生单位的税前贴现率为17.62%,较2019年的17.67%略有下降[24] - 公司2020年物业出售成本假设为物业市值的3.5%,包括经纪费用和其他行政及法律成本[25] - 新能源业务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评估采用税前贴现率26%进行现金流量预测[56] - 新能源业务现金流量预测基于5年财政预算,并采用3%的长期增长率进行推算[56] - 公司核数师对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综合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涉及无形资产的可比性问题[56] - 公司核数师对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综合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涉及无形资产减值评估的证据不足[58][59] - 公司核数师对2019年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进行了修改,涉及无形资产账面值调整的影响[60][61] - TAP Growth Fund SP已于2020年1月24日赎回,由于新冠疫情导致全球经济放缓,公司与TAP SPC同意将出售所得款项的偿付期延长至2020年10月30日[67] - 新冠疫情对全球各行业造成严重影响,尤其是酒店款待业务受到最严重打击[67] - 日本政府在2020年初因新冠疫情采取了边境强制措施,导致2020年日本游客人数急剧下降[67] - 公司对日本酒店款待业务前景持乐观态度,预计2030年将吸引6000万国际游客[69] - 公司预计COVID-19疫苗将在2020年底或2021年初推出,对酒店款待业务未来前景充满信心[69] - 公司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其附属公司业务详情见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5[188] 公司治理 - 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但存在以下偏离情况:主席与行政总裁职能未分离,且无特定任期的独立非执行董事[127] - 公司董事会认为已采取足够措施确保良好的企业管治实践,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轮值退任及重选连任[127] - 非执行董事崔光球先生因其他事务未能出席2019年11月14日的股东特别大会[127] - 公司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和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29] - 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操守准则[129] - 董事会负责领导及控制公司并监管集团的业务、策略决策及表现[129]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举行四次会议,全体董事均可接触公司秘书以确保遵守所有董事会程序[131] - 任何董事均可就履行职务获取独立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131] - 根据公司细则,任何获委任填补董事会临时空缺的董事仅任职至下届股东大会为止[131] - 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三分之一的董事须轮值退任,每名董事至少每三年轮值退任一次[131] - 股东可以普通决议案罢免任何任期未届满的董事,并可以普通决议案委任他人取代[131] - 公司自2020年3月起不再设有行政总裁职位,日常运营及执行监督职责由董事会承担[133] - 审计委员会在2020年举行了2次会议,主要职责包括审查财务报告系统、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系统的有效性[137] - 薪酬委员会在2020年举行了3次会议,主要职责包括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及待遇[140] - 审计委员会成员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主要负责审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性[135] - 薪酬委员会成员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主要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138] - 审计委员会在2020年审查了中期和全年业绩,并向董事会推荐续聘外部审计师[135] - 薪酬委员会在2020年审查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并向董事会推荐了两名新任董事的董事袍金[139] - 董事会认为权力与职权受到制衡,并会不时审查现行制度,必要时作出适当变更[133] - 审计委员会在2020年审查了公司的内部审计职能,并讨论了外部审计师和监管机构提出的问题[135] - 薪酬委员会在2020年批准了向两名新任董事支付的董事袍金,并向董事会提供了推荐建议[139]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143] - 董事会采纳了多元化政策,候选人的甄选将考虑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等因素[143] - 提名委员会在评估董事候选人时,将考虑品格、专业资格、时间投入及独立性等因素[143] - 提名委员会在2020年批准并推荐了两名新任董事的任命[150] - 截至2020年6月30日,提名委员会举行了3次会议[150] - 董事会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年度共举行了21次会议[152] - 提名委员会在2020年审查了董事会的结构、规模及成员多元化,并提出了重选董事的建议[150] - 公司执行董事王显硕先生、陈伟祺先生及达振标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招伟安先生、万国樑先生及黄润权博士确认已参与持续专业发展[160] -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及检讨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并不时提出建议[163] - 公司董事会负责检讨及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163] - 公司董事会负责检讨及监察公司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163] -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检讨及监察董事及雇员的操守准则及合规手册[163] - 公司董事会负责检讨公司遵守守则的情况及在企业管治报告内的披露[163] - 公司已安排适当保险,保障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董事责任,保险保障范围会每年检讨[163] - 公司秘书曾桂萍女士负责确保董事会全面知悉与集团相关的法例、监管及企业管治发展情况[169] - 公司秘书曾桂萍女士在回顾年度已出席相关专业讲座,获得最新技巧及专业知识,并符合上市规则第3.29条的培训规定[170] - 公司核数师BDO Limited在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年度中,提供的非审核服务主要包括审阅集团中期财务资料的专业费用[171] - 公司股息政策允许股东通过现金或其他适当方式参与公司利润分配,同时确保公司保留足够的储备用于未来发展[173] - 公司股息政策的调整和修改由董事会全权决定,且不保证在任何特定期间内会宣派或派付特定金额的股息[173] - 持有公司已缴足股本不少于十分之一的股东可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若董事会在21天内未召开,股东可自行召开[176] - 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查询,也可在股东大会上直接向董事会提出[176] - 持有公司总投票权不少于二十分之一的股东或不少于100名股东可向董事会提出书面要求,提议在股东大会上通过决议案[176] - 公司通过年度股东大会和其他股东会议与股东保持持续对话,并通过公司网站www.detai-group.com提供有效的沟通平台[178]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宪章文件无任何变动,综合版本可在公司网站及联交所网站阅览[178] - 董事会确保维持稳健有效的内部监控,以保障股东投资及公司资产,并定期检讨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的成效[178] - 公司已设立风险管理政策,确保在安全稳定的环境中经营业务并达成经营政策及目标[178] - 公司定期进行风险识别及分析,评估已识别风险的后果及可能性,并制定风险管理计划以降低风险[180] - 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定期举行会议,检讨各分部的财务及营运表现,并知会重大发展及策略实施情况[181] - 公司通过风险评估准则评估已识别风险,并考虑对业务的影响及其发生的可能性[184] - 公司比照风险评估结果,将风险排列,并确定风险管理策略及内部管理程序以预防、避免或减轻风险[184]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五大客户合计占总收益的24%,最大客户占8%[188]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五大供应商合计占总采购额的38%,最大供应商占11%[188] - 公司聘请专业顾问公司进行内部监控审核,确保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186] - 公司董事会决定不派发2020年度的末期股息[188] - 公司设有内部监控程序,确保及时、公平、准确和完整地披露内幕信息[186] -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员工资源、资历、经验及培训计划和预算的充足性进行评估[186] -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识别、评估和管理重大风险的持续流程表示满意[186] - 公司审计委员会定期跟进审计建议的实施进展,并与审计委员会进行讨论[186] - 公司所有员工需遵守道德标准,确保非公开信息的保密性[186] - 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签订第三份补充偿付契约,以全面及最终履行卖方于2016年偿付契约、补充偿付契约及第二份补充契约项下尚未偿付款项的责任[190] - 公司董事及行政总裁于2020年6月30日持有的股份及相关股份总数为38,961,200股,占已发行股本的0.25%[195] - 公司董事及行政总裁于2020年6月30日持有的股份及相关股份总数为974,030股,占已发行股本的0.01%[195] - 公司董事及行政总裁于2020年6月30日持有的股份及相关股份总数为974,030股,占已发行股本的0.01%[195] - 公司董事及行政总裁于2020年6月30日持有的股份及相关股份总数为974,030股,占已发行股本的0.01%[195] - 公司董事及行政总裁于2020年6月30日持有的股份及相关股份总数为974,030股,占已发行股本的0.01%[195] - 公司董事及行政总裁于2020年6月30日持有的股份及相关股份总数为974,030股,占已发行股本的0.01%[195] - 公司董事及行政总裁于2020年6月30日持有的股份及相关股份总数为974,030股,占已发行股本的0.01%[195] - 佟亮先生持有公司4,404,651,375股股份,占已发行股本的28.06%[200]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5,695,531,700股[200] - 公司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未持有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196] - 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存置的登记册记录显示,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在公司证券中的权益[198] 投资与收购 - 公司于2018年出售目标公司49%股份及相关贷款,总代价为64,484,382.2港元[41][44] - 公司于2019年收到买方通知,买方放弃行使认股权,导致第三及第四次完成未能落实[47][49] - 公司持有目标公司72.75%的股权,目标公司继续为非全资附属公司[51][54] - 公司通过转让获得目标公司21.75%的已发行股本,转让金额为1,220,991.5港元[50][53] - 公司全资附属公司Rich Shine Development Limited以80,000,000港元收购香港物业[99] - 公司以82,820,000港元出售Rich Shine Development Limited的全部已发行股本及销售贷款[99] - 公司全资附属公司Mach Express Development Limited以7,000,000港元收购持有香港物业的高健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及贷款[101] - 公司全资附属公司Advanced System Group Limited以15,600,000港元收购明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31.2%的已发行股本[101] - 公司出售國溢商貿(四川)有限公司,代價為人民幣500元,出售事項於2019年12月4日完成[103] - 公司延長在TAR Fund的投資年期,投資金額為5000萬港元,延長一年並可再延長最多兩個連續一年期[103] - 公司收購彩殿投資有限公司70%股份及銷售貸款,代價為5400萬港元,代價由賣方結欠的債務抵銷[103]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 公司应收贷款的预期信贷亏损比率介乎9%至100%,具体取决于贷款的性质、违约概率及违约损失率[31][32] - 公司通过审查潜在借款人的财务信息及财务状况进行信贷风险评估,并根据还款记录、资产价值等因素决定贷款的必要性及抵押品价值[34][35][36] - 公司董事会确保维持稳健有效的内部监控,以保障股东投资及公司资产,并定期检讨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的成效[178] - 公司已设立风险管理政策,确保在安全稳定的环境中经营业务并达成经营政策及目标[178] - 公司定期进行风险识别及分析,评估已识别风险的后果及可能性,并制定风险管理计划以降低风险[180] - 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定期举行会议,检讨各分部的财务及营运表现,并知会重大发展及策略实施情况[181] -
德泰新能源集团(00559) - 2020 - 中期财报
2020-03-18 17:21
财务数据对比(2019年上半年与2018年同期) - 2019年上半年营业额为2.8107亿港元,2018年同期为3.1311亿港元[8] - 2019年上半年毛利为1.6333亿港元,2018年同期为2.0238亿港元[8] - 2019年上半年其他收入及收益或亏损为8239万港元,2018年同期为191万港元[8] - 2019年上半年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为8512万港元,2018年同期为880万港元[8] - 2019年上半年税前亏损为4770万港元,2018年同期为6.4239亿港元[8] - 2019年上半年期内亏损为4251万港元,2018年同期为6.2096亿港元[8] - 2019年上半年期内其他全面收入为 - 6930万港元,2018年同期为 - 1.0115亿港元[12] - 2019年上半年期内全面收入总额为 - 1.1181亿港元,2018年同期为 - 5.1981亿港元[12] - 2019年上半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亏损基本为0.01港仙,2018年同期为0.34港仙[12] - 2019年上半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亏损摊薄为0.01港仙,2018年同期为0.34港仙[12] 201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情况 - 2019年12月31日非流动资产总值为647,353千港元[15] - 2019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总值为588,980千港元[15] - 2019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总额为87,582千港元[15] - 2019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净值为501,398千港元[17] - 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为1,148,751千港元[17] - 2019年12月31日非流动负债总额为195,263千港元[17] - 2019年12月31日资产净值为953,488千港元[17] - 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为997,834千港元,非控股权益为 - 44,346千港元[17] - 2019年12月31日总权益为953,488千港元[17] 现金流量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与2018年同期对比)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经营业务所得现金净额为2106千港元,2018年同期为-84016千港元[25]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投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73260千港元,2018年同期为28053千港元[25]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融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7027千港元,2018年同期为所得现金净额977千港元[25]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净额为68339千港元,2018年同期为减少净额54986千港元[25] - 2019年12月31日期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375202千港元,2018年同期为372543千港元[25] 股份及权益变动(2019年7月1日与12月31日对比) - 2019年7月1日股份资本为754776,12月31日为784776[22] - 2019年7月1日股份溢价为1217887,12月31日为1217887[22] - 2019年7月1日股东应占权益为1040763,12月31日为997834[22] 财务报表编制及准则应用 - 公司未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按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准则及联交所上市规则编制[27][29] - 除采用新订或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外,未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会计政策与2019年6月30日止年度一致[28][30]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公司首次应用多项新订/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除HKFRS 16外无重大影响[32] - HKFRS 16对租赁会计处理作出重大变动,主要影响承租人会计处理[38] - 公司采用累计影响法应用HKFRS 16,将累计影响调整累计亏损期初结余[43] - 2018年比较资料未重列,继续按HKAS 17及相关诠释呈报[43] -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后确认有关经营租赁的使用权资产为4560千港元,首次应用后确认的减值亏损为2876千港元,2019年7月1日使用权资产为1684千港元[46] - 截至2019年6月30日之经营租赁承担为5980千港元,减去短期租赁964千港元和未来利息开支283千港元后,2019年7月1日租赁负债总额为4733千港元[50] - 2019年7月1日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中确认应用于租赁负债的加权平均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约为4.33%[53] - 持作租赁或资本增值用途之租赁土地及楼宇按香港会计准则第40号入账并按公平值列账,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对该等使用权资产无重大影响[66] - 租赁协议项下物业产生之使用权资产按折旧成本列账[66] - 租赁负债按并非于租赁开始日期支付之租赁付款之现值确认,若租赁隐含利率可轻易厘定,用该利率贴现;否则用集团增量借款利率[66] - 非租赁开始日支付的租期内相关使用权资产付款被视为租赁付款,包括固定付款减应收租赁奖励等多项[69] - 开始日期后,承租人按增加账面价值反映租赁负债利息等三项计量租赁负债[69] - 集团出租投资物业予多名租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项下出租人的会计处理与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规定大致不变,采纳该准则对报表无重大影响[71] - 集团采用累计影响法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于2019年7月1日确认累计影响为累计亏损期初结余调整[71] - 2018年比较资料未重列,继续按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及相关诠释呈报[71] - 集团于2019年7月1日就先前分类为经营租赁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按余下租赁付款现值计量[71] - 公司于2019年7月1日就先前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分类为经营租赁之租赁确认所有使用权资产,采用首次应用日期之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进行贴现[74] - 公司于2019年7月1日应用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评估使用权资产是否有任何减值[74] - 公司就具有合理相似特征之租赁组合应用单一贴现率[74] - 公司应用不就租期将于2019年7月1日起计12个月内结束之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之豁免,并将该等租赁入账列作短期租赁[74] - 公司未提早采纳与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有关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78] -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之修订将于2020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78]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之修订对收购日期为2020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之首个年度期间开始或之后的业务合并及资产收购有效[78] -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之修订澄清「重大」之定义及解释,与所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概念框架之定义相同[82]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之修订澄清业务必须包括至少一项投入及一个实质性过程,对创造产出之能力有重大贡献[82]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之修订加入选择性之集中度测试,允许简化所收购之一组活动及资产是否并非业务之评估[82] 经营分类情况 - 公司有五个可报告分类,分别为酒店款待业务、提供借贷服务、新能源业务、酒类产品买卖及分销、基金投资[88][89][90] - 2019年下半年分类收益总计28107千港元,分类(亏损)/盈利总计4262千港元,税前亏损4770千港元[102] - 2018年下半年分类收益总计31311千港元,分类亏损总计42832千港元,税前亏损164238千港元[105] - 2019年12月31日分类资产总值为870485千港元,综合资产总值为1236333千港元[108] - 2019年6月30日分类资产总值为867208千港元,综合资产总值为1271949千港元[108] - 2019年下半年应收贷款减值亏损为365千港元[102] - 2018年下半年应收贷款减值亏损为29401千港元[105] - 不同经营分类于2019年下半年并无分类间交易,中央收益及开支未分配至经营分类[90] - 2019年下半年酒店款待业务收益为15615千港元,借贷服务收益为8599千港元,新能源业务收益为1723千港元,酒类产品收益为2170千港元[102]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借贷服务负债195,903千港元,新能源业务负债211千港元,酒类产品负债52,530千港元,基金投资负债2,748千港元,分类负债总额113千港元,持作出售之出售集团负债282,845千港元,应付税项无,递延税项负债2,618千港元,未分配公司负债70,442千港元,综合负债总额13,882千港元[115] 地区收益及资产情况 - 2019年下半年,香港地区来自外界客户收益8,599千港元,中国地区3,749千港元,日本地区15,615千港元,瑞典地区144千港元;2018年12月31日,香港地区收益11,625千港元,中国地区1,482千港元,日本地区15,026千港元,瑞典地区3,178千港元[120] - 2019年12月31日,香港地区非流动资产37,565千港元,中国地区7千港元,日本地区532,477千港元,瑞典地区无;2019年6月30日,瑞典地区非流动资产570,049千港元[120] 其他收入及出售收益情况 - 2019年下半年,银行利息收入13千港元,有关溢利保证的额外补偿400千港元,租金收入85千港元,应收非控股权益款项之利息收入94千港元,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收益94千港元,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公平值变动9,022千港元,其他杂项收入684千港元,投资物业之重估亏损净额(2,061)千港元,其他收入及收益或亏损净额8,239千港元;2018年为191千港元[123] - 2019年11月25日,公司出售国溢商贸(四川)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代价为人民币500元,确认出售收益4,063,000港元[127] - 2019年4月25日,公司订立临时买卖协议出售Rich Shine Development Limited全部已发行股本,代价82,820,000港元,8月13日完成出售,确认出售收益2,755,000港元[127] - 2017年9月7日,公司订立买卖协议出售Miracle True Investment Limited全部股权,代价11,000,000港元,2019年12月30日完成出售,确认出售收益1,694,000港元[131] - 2018年11月30日,公司订立股份转让协议出售Show Art Limited全部股权,代价5,000,000港元,确认出售收益880,000港元[131] 成本及费用情况(2019年与2018年截至12月31日止六个月对比) - 2019年截至12月31日止六个月银行贷款及透支之利息、其他贷款之利息为627,180千港元,2018年为618千港元[134] - 2019年截至12月31日止六个月租赁负债之利息为94千港元,2018年无此项费用[134] - 2019年截至12月31日止六个月无形资产摊销为3,465千港元,2018年为536千港元;有关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资产之折旧开支为374千港元,2018年为5,195千港元[135] - 2019年截至12月31日止六个月股份付款开支为696千港元,2018年为1,932千港元[135] 税务及股息情况 - 2019年及2018年截至12月31日止六个月,香港利得税按16.5%税率,中国企业所得税按25%税率,瑞典公司所得税按22%税率,但集团在这些地区均无应课税溢利,未作相应拨备;日本匿名伙伴安排业务溢利分配需缴纳20.42%预扣所得税,此期间无溢利分配无预扣税[140][144] - 董事不建议就2019年截至12月31日止六个月派付任何中期股息,2018年同期也无派息[147][149] 亏损及每股亏损情况(2019年与2018年截至12月31日止六个月对比) - 2019年截至12月31日止六个月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为2,224千港元,2018年为53,896千港元[155] - 2019年及2018年截至12月31日止六个月,用作计算每股基本亏损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均为15,695,532千股[157] - 2019年及2018年截至12月31日止六个月未列示摊薄每股亏损金额,因行使股份期权及可转换优先股具反摊薄影响[161] 物业、厂房及设备情况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公司以成本约52.3万港元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较2018年同期的129.6万港元减少[162][163]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出售或撇销账面价值约3.3万港元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产生收益净额约0.2万港元,而2018年同期出售账面价值66万港元相关项目,亏损净额65.6万
德泰新能源集团(00559) - 2019 - 年度财报
2019-10-31 06:29
财务表现 -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股东应占亏损约为1.549亿港元,每股基本亏损约为0.99港仙[10] - 酒店款待业务营业额约为3320万港元,分类亏损约为680万港元,主要由于运营开支增加[10] - 借贷服务业务营业额约为2230万港元,分类亏损约为1.065亿港元,主要由于应收贷款减值亏损增加约1.247亿港元[10] - 酒类产品业务营业额约为90万港元,分类亏损约为310万港元[11] - 公司2019年营业额约为6290万港元,较2018年的5990万港元有所增长[13] - 2019年净亏损约为1.689亿港元,较2018年的1.575亿港元有所增加[13] - 酒店款待业务营业额为3320万港元,占公司总营业额的52.8%[13] - 酒店款待业务录得分类亏损680万港元,主要由于营运开支增加[13] - 公司应收贷款总额约为2.199亿港元,较2018年的1.641亿港元有所增加[16] - 应收贷款利息收入为2230万港元,较2018年的1090万港元有所增长[16] - 借贷业务录得分类亏损1.065亿港元,主要由于应收贷款减值亏损增加1.247亿港元[16] - 新能源业务在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年度营业额约为640万港元,较2018年的770万港元有所下降[19] - 新能源业务在2019年的分类亏损为2990万港元,较2018年的1.462亿港元大幅减少,主要由于无形资产及商誉减值亏损减少[19] - 中国市场的财务表现显著改善,2019年录得收益约170万港元,较2018年的20万港元增长750%[19] - 酒类产品业务2019年营业额为90万港元,较2018年的390万港元大幅下降[30] - 基金投资组合在2019年6月30日达到1.1亿港元,较2018年的1.074亿港元略有增长[30] - 公司现金及银行结余为3.043亿港元,较去年的4.253亿港元有所下降[36] - 公司流动资产净值为5.126亿港元,较去年的6.857亿港元有所下降[36] - 公司资产负债比率为0.14,较去年的0.13略有上升[36] - 公司供股所得款项净额为5.236亿港元,用于偿还借款、扩展借贷业务及一般营运资金[38] - 公司抵押日本酒店土地及楼宇,账面价值为4.83亿港元[41] - 公司投资于两项非上市私人基金,账面总值为1.1亿港元[43] - 公司计划动用剩余供股款项用于未来潜在投资、扩展借贷业务及偿还借款[40] - 公司未就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年度派付任何末期股息[136] -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无可供分派储备(2018年:无)[139] - 2019财年公司未进行任何慈善捐款(2018年:49,800港元)[139] 业务发展 - 公司对日本酒店及度假行业前景持乐观态度,预计2020年东京奥运会将带动日本旅游业大幅增长[10] - 公司将继续探索更多销售机会,以提升酒类产品业务的收入来源[11] - 公司预计借贷业务将进一步扩大规模,但将采取更审慎的信贷评估方式[17] - 公司对日本酒店及度假行业前景持乐观态度,预计2020年东京奥运会将带动旅游业增长[13] - 公司预计2020年东京奥运会将吸引4000万游客到访日本,推动二世古度假区的旅游发展[30] - 新能源业务正与中国潜在客户磋商框架供应合同,以增加客源和收益基础[33] - 公司考虑出售其他市场的业务,以重新分配资源至中国和中亚市场[33] - 公司酒店业务位于日本北海道,收益对日本旅游业变动敏感,尤其受到家庭旅客及长期住客的欢迎[176] - EuroAd新能源业务依赖于EuroAd的成功,EuroAd是一种可完全生物降解的植物添加剂,可提升化石及生物燃料的燃烧效率[176] - 如果EuroAd未能通过产品测试或商业化进程延迟,将对公司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76] - 公司面临融资需求及资本来源的风险,产品开发/测试活动的支出金额和时间不确定,可能影响公司财务状况[179] - 公司产品开发和潜在投资的开支金额和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因开发成本高、进度慢等因素增加资金需求[180] - 公司因国际业务性质面临汇率波动风险,可能对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181][182] -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酒店款待、借贷服务、新能源、酒类产品买卖及分销、基金投资[192] 公司治理 - 公司总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位于香港湾仔港港湾道26号华润大厦27楼2702室[3] - 公司股份代号为559,网站为www.detai-group.com[3] - 公司核数师为BDO Limited,位于香港干诺道中111号永安中心25楼[5] - 公司主要往来银行包括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三井住友银行等[5] - 公司董事会决定不派发2019年度的末期股息[35] - 公司致力于维持高水平的企业管治,强调有效的内部监控并对全体股东负责[80] - 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但偏离了守则条文第A.4.1条[80] - 独立非执行董事未按固定任期委任,但需根据公司细则在股东周年大会轮值退任及重选连任[80] - 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操守准则[80] - 董事会确认全体董事在年内及直至报告日期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规定[80] - 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包括三名執行董事、一名非執行董事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81] - 董事會成員之間,尤其是主席與行政總裁之間,無財務、業務、親屬或其他重大關係[81] - 所有獨立非執行董事均符合上市規則第3.13條的獨立性評估指引[81] - 董事會負責領導及控制公司,並監管集團的業務、策略決策及表現[81] - 董事會保留對重大交易、利益衝突、業績批准及內部控制等事項的決策權[81] - 董事會定期舉行會議,全體董事均有機會建議議程項目[81] - 任何董事均可獲取獨立專業意見,費用由公司承擔[81] - 董事會主席為王顯碩先生,行政總裁為季志雄先生,兩者角色獨立且職責清晰區分[83] - 董事會主席負責領導董事會,行政總裁負責集團業務的日常管理[83] - 獨立非執行董事服務超過九年後,重新委任需股東以獨立決議案批准[83] - 审计委员会在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年度内举行了2次会议,审查了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系统及内部审计职能的效益[86] - 薪酬委员会在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年度内举行了5次会议,审查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及待遇,并批准了新任董事及调任董事的董事袍金[88] -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审查董事会的结构、人数及组成,并推荐具备合适资格的董事候选人[88] - 公司采纳了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候选人的甄选将基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民族、专业经验及服务时间长短等因素[89] - 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在评估及甄选董事候选人时,将考虑品格、诚信、专业资格、技能、知识及经验等因素[89] - 截至2019年6月30日,董事会共举行了34次会议[97] - 提名委员会在2019年举行了5次会议,并批准了3名新任董事的任命[95] - 执行董事王显硬先生出席了33/34次董事会会议[99] - 非执行董事崔光球先生出席了20/34次董事会会议[99] - 独立非执行董事招伟安先生出席了34/34次董事会会议[99] - 石逸谦先生于2018年8月21日辞任[99] - 周丹青先生于2018年8月21日被任命为执行董事,并于2018年10月18日调任为非执行董事[99] - 何明寿先生于2018年10月26日被任命,并于2019年3月1日辞任[99] - 陈永杰先生于2019年3月7日被任命,并于2019年9月3日辞任[99] - 公司为董事提供持续的专业发展培训,以更新其在法规和商业环境方面的知识[103]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层持续参与专业发展培训,确保其履行责任并了解最新法规和业务环境[104][105][106] -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和审查企业管治政策,并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培训和发展[109] - 公司财务报告由董事负责编制,确保真实公平地反映公司事务状况,并采用持续经营基准[109] - 公司已为董事安排适当的责任保险,保障其因企业活动可能产生的责任,并每年进行审查[109] - 公司秘书负责确保董事会程序合规,并协助董事了解相关法规和企业管治发展[113] - 公司核数师BDO Limited在2019年度提供的审计和非审计服务酬金分别为HK$'000[114][115] - 非审计服务主要包括审阅集团中期财务资料的专业费用[116] - 公司董事会已采用股息政策,允许股东通过现金或其他方式参与公司利润分配,同时确保公司保留充足储备用于未来发展[119] - 股息政策的具体金额和派付时间取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财务状况、流动性及资本需求[119] - 股东持有公司已缴足股本不少于十分之一时,可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121] - 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公司提出查询,或直接在股东大会上向董事会提出[121] - 股东持有公司总投票权不少于二十分之一或不少于100名股东时,可向董事会提出书面要求,提议股东大会决议[121] - 公司致力于通过年度股东大会和公司网站(www.detai-group.com)与股东保持有效沟通,以增强投资者关系和理解[123] - 董事会确保维持稳健有效的内部监控,以保障股东投资和集团资产,并定期审查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123] - 公司已设立风险管理政策,以确保集团在安全和稳定的环境中运营,并定期更新以遵循最新的企业管治实践[123] - 集团的风险管理程序包括定期风险识别和分析,以及年度风险管理会议,以审查已识别风险和执行风险管理计划[126] - 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层定期召开会议,审查各分部的财务和运营表现,并确保关键运营子公司的重大发展和策略实施得到及时报告[127] - 集团使用管理层制定的评估准则来评估已识别的风险,并考虑其对业务的影响和发生的可能性[129] - 集团通过比较风险评估结果来优先处理风险,并确定风险管理策略和内部管理程序以预防、避免或减轻风险[130] - 集团对风险进行持续和定期监控,并确保风险管理策略的有效实施[133] -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公司五大客户合计占集团总营业额约33%,最大客户占约9%[136] -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公司五大供应商合计占集团总采购额约62%,最大供应商占约22%[136] - 公司聘请专业顾问公司作为内部监控审核顾问,直接向审核委员会汇报,审查范围包括收入及收款周期、采购及支出周期等[134] - 审核委员会对集团在2019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的内部监控和风险管理系统的有效性表示满意[134] - 公司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确保财务报告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则[189] - 公司已按上市规则要求,公众持股量至少为已发行股本的25%[189] - 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涵盖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的可持续发展绩效[192] - 公司通过定期会议与员工沟通职业发展、健康安全、薪酬福利及可持续发展[194] - 公司通过热线、网站、社交媒体及满意度调查与酒店宾客沟通房间质量、客户信息保护及环境责任[194] - 公司通过股东大会、年度报告及直接通讯与股东/投资者沟通财务业绩、可持续发展业务及环境责任[194] - 公司通过密切沟通与供应商合作,关注企业贡献、产品质量及环境责任[194] - 公司通过捐款及社区支持与非政府组织合作,关注社会贡献[194] - 公司致力于减少碳排放,采用减废、节水、节能及固体废物回收程序[200] - 公司主要排放物为温室气体及酒店运营产生的固体无害废物,认为其对环境影响不大[200] - 公司专注于北海道二世古One Niseko Resort Towers的温泉度假村及酒店设施的环保管理[200] - 公司温室气体排放主要源自能源消耗,包括公司车辆燃料、办公室电力及酒店日常运营[200] 股东与股权 - 公司董事及行政总裁于2019年6月30日持有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的长仓权益[148] - 公司董事王顯硕先生持有38,961,200股相关股份,占已发行股本的0.25%[151] - 公司董事季志雄先生持有23,000,000股股份,占已发行股本的0.15%[151] - 公司董事崔光球先生持有1,980,000股股份,占已发行股本的0.01%[151] - 公司董事招偉安先生持有974,030股相关股份,占已发行股本的0.01%[151] - 公司董事萬國樑先生持有974,030股相关股份,占已发行股本的0.01%[151] - 公司董事黃潤檯博士持有974,030股相关股份,占已发行股本的0.01%[151] - 主要股东Tong Liang先生持有4,404,651,375股股份,占已发行股本的28.07%[16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5,695,531,700股[156] - 除披露外,公司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未持有任何股份或相关股份的权益或短仓[156] - 公司未订立任何股权挂钩协议,亦无现存该类协议[164] 交易与投资 - 公司于2018年4月4日与买方及担保人签订买卖协议,出售目标公司49%的股份,总代价为6448.43822万港元[19] - 首次及第二次完成分别于2018年7月18日及2018年10月31日落实,公司持有目标公司51%的股权[21] - 买方于2019年1月16日放弃行使认购期权的权利[21] - 公司、买方及担保人于2019年2月27日签订延长函件,延长第三次完成日期至2019年4月17日[22] - 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未收到第三次及第四次完成的相关分期付款[23] - 公司、买方及担保人于2019年7月15日签订清偿契据,买方将转让目标公司21.75%的股份给公司,代价为122.09915万港元[27] - 公司委聘独立估值师确定新能源业务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并进行了独立审查[27] - 新能源业务采用税前贴现率25%进行现金流预测,并假设长期增长率为3%[28] - 电自行车业务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年度录得亏损,李先生需支付100,000,000港元的溢利保证补偿[47] - 李先生于2016年9月27日及2017年9月21日分别支付了70,700,000港元的溢利保证补偿[47] - 根据2018年9月28日的补充偿付契约,李先生需支付30,650,000港元,其中10,000,000港元已支付,20,650,000港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未支付[47] - 根据2019年9月27日的第二份补充偿付契约,李先生需支付21,050,000港元,其中10,000,000港元已支付,11,050,000港元将于2020年9月30日前支付[49][50] - 公司于2017年9月7日出售一幅位于中国广东省惠州市的土地,总代价为11,000,000港元,其中550,000港元和450,000港元已分别于2017年9月7日和2019年4月30日收到,余款10,000,000港元将于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51][52] - 公司以总对价64,484,382.2港元出售Perfect Essential Holdings Limited 49%的已发行股本[55] - 首次完成后,公司持有目标公司51%的股权,目标集团成为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55] - 买方放弃行使认购期权,因此不会行使认购期权[55] - 公司与买方及担保人签订延长函件,将第三次完成日期延长至不迟于2019年4月17日[55] - 公司未收到第三次及第四次完成的相关分期付款,因此第三次及第四次完成未落实[55] - 公司与买方及担保人签订清偿契据,买方将转让目标公司21.75%的已发行股本及部分股东贷款,代价为1,220,991.5港元[56][57] - 担保人将与目标公司签订服务协议,担任目标集团顾问,全期服务费为1港元[56][57] - 公司与CMAT Holdings Limited签订的关于投资回收物料生产建筑材料的谅解备忘录于2018年12月16日失效[59][60] - 公司出售艺雪全部股权,代价为500万港元[63] - 公司与中科国际资本终止合营协议,原协议涉及向合营公司提供4亿港元融资[63] - 公司以8000万港元
德泰新能源集团(00559) - 2019 - 中期财报
2019-03-21 15:47
财务业绩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公司持续经营业务营业额为31,311千港元,2017年同期为31,311千港元[8] - 2018年同期销售成本为11,073千港元,毛利为20,238千港元,银行利息收入为9千港元[8] - 2018年其他收入4千港元,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5千港元,一般及行政开支16千港元等,税前亏损64,239千港元[8] - 2018年持续经营业务期内亏损62,096千港元,已终止经营业务期内溢利为0,期内亏损62,096千港元[8] - 2018年其他全面收入为2,647千港元,期内全面收入总额为10,115千港元[9] - 2018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亏损53,896千港元,非控股权益应占亏损8,200千港元[9] - 2018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持续经营及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每股基本亏损为0.34港仙,摊薄亏损亦为0.34港仙[14] - 2018年持续经营业务每股基本亏损为0.34港仙,摊薄亏损为0.34港仙[14] - 2017年已终止经营业务每股基本盈利为0.11港仙,摊薄盈利为0.11港仙[14]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公司总营业额(收益)为3.1311亿港元,总亏损为6.4239亿港元[110]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酒店款待业务收益为1502.6万港元,亏损为459万港元[110]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借贷服务收益为1162.5万港元,亏损为1884.1万港元[110]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新能源业务收益为412.2万港元,亏损为1735.2万港元,无形资产减值亏损为656.9万港元[110]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酒类产品买卖及分销收益为53.8万港元,亏损为156.7万港元[110]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基金投资亏损为48.2万港元[110]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未分配公司收入及开支净额为1973.7万港元,融资成本为61.8万港元,出售附属公司收益为88万港元,股份支付开支为193.2万港元[110]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公司总收益为26,801,000港元,总亏损为103,606,000港元[114] - 2018年下半年,香港市场收益为11,625,000港元,中国市场收益为1,482,000港元,日本市场收益为15,026,000港元,瑞典市场收益为3,178,000港元[131] - 新能源业务出现无形资产减值亏损345,000港元和应收账款减值亏损124,820,000港元[114] - 信贷服务出现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负债公平值变动亏损2,441,000港元[114] - 新能源业务有公平值变动收益131,221,000港元[114] - 未分配公司收入及开支、净融资成本为22,182,000港元,股份付款开支为4,049,000港元[114] - 2018年和2017年持续经营业务的公司债券、银行贷款及透支、其他贷款利息均为61.8万港元[139] - 2018年持续经营业务无形资产摊销为23.6万港元,2017年为1055.5万港元[143] - 2018年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为519.5万港元,2017年为704.7万港元[143] - 2018年股份付款开支为193.2万港元,2017年为404.9万港元[143] - 2018年日本本期即期税项为1万港元,递延税项为 - 215.3万港元,所得税抵免总额为 - 214.3万港元;2017年递延税项为 - 2761.5万港元,所得税抵免总额为 - 2760.5万港元[145] - 2018年和2017年香港利得税按16.5%税率,中国企业所得税按25%税率,日本匿名伙伴安排业务溢利预扣所得税为20.42%,瑞典企业所得税按22%税率,因无应课税溢利,相关期间均未作相应税项拨备[149] - 2018年和2017年截至12月31日止六个月,董事均不建议派付任何中期股息[158] - 2018年截至12月31日止六个月,公司拥有人应占持续经营业务亏损5389.6万港元,2017年为7133.1万港元;已终止经营业务溢利2017年为581.5万港元[161] - 2018年截至12月31日止六个月,持续经营业务及已终止经营业务亏损5389.6万港元,2017年为6551.6万港元[161] - 2018年截至12月31日止六个月,计算每股基本(亏损)/盈利所用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15695532千股,2017年为5231844千股[161] - 2018年和2017年截至12月31日止六个月,因行使购股权及可换股优先股具反摊薄影响,未呈列每股摊薄亏损金额[164][167] 资产负债情况 - 2018年12月31日非流动资产总值为648,435千港元,较2018年6月30日的662,930千港元有所下降[17] - 2018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总值为727,877千港元,较2018年6月30日的746,777千港元有所下降[17] - 2018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总额为96,657千港元,较2018年6月30日的61,123千港元有所上升[17] - 2018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净值为631,220千港元,较2018年6月30日的685,654千港元有所下降[21] - 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为1,279,655千港元,较2018年6月30日的1,348,584千港元有所下降[21] - 2018年12月31日非流动负债总额为203,643千港元,较2018年6月30日的209,480千港元有所下降[21] - 2018年12月31日资产净值为1,076,012千港元,较2018年6月30日的1,139,104千港元有所下降[21] - 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为1,144,061千港元,非控股权益为 - 68,049千港元;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为1,138,434千港元,非控股权益为670千港元[21] - 2018年12月31日总权益为1,076,012千港元,较2018年6月30日的1,139,104千港元有所下降[21]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综合资产总值为1,376,312,000港元,较2018年6月30日的1,409,707,000港元有所下降[120]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综合负债总额为300,300,000港元,较2018年6月30日的270,603,000港元有所上升[125]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质押账面价值4.79122亿港元日本酒店土地及楼宇作银行融资抵押,2018年6月30日为4.79005亿港元[166][168] - 2018年12月31日商誉成本为1.16818亿港元,累计减值亏损为6059.2万港元,账面净值为5622.6万港元[171] - 2018年12月31日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非上市私人基金为1.07479亿港元,6月30日为0;6月30日可供出售非上市私人基金为1.07356亿港元,12月31日为0[175] - 2018年12月31日公司贸易应收账项为780.4万港元,6月30日为349.8万港元,平均信贷期为0至90日[183]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贷款本金总额2.41285亿港元,较2018年6月30日的1.64122亿港元有所增加;相关应收利息总额766.8万港元,较2018年6月30日的560.1万港元增加[189][190]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减值亏损2940.1万港元,而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为244.1万港元[189][190] - 应收贷款来自十名独立第三方(2018年6月30日为八名),贷款利率为每年7%至20% [189][190] - 既未逾期亦无减值的应收贷款,2018年12月31日为1.45142亿港元,2018年6月30日为1.36802亿港元[193] - 逾期一个月以下的应收贷款,2018年12月31日为3413.6万港元,2018年6月30日无相关数据[193] - 逾期一至三个月的应收贷款,2018年12月31日为2736.4万港元,2018年6月30日为1.67282亿港元[193] - 2018年12月31日溢利保证之补偿为2000万港元[194] 现金流量情况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经营业务所用现金净额为84016千港元,2017年同期为45245千港元[34] - 2018年投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28400千港元,2017年为46964千港元[34] - 2018年融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630千港元,2017年为73784千港元[34] - 2018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净额为54986千港元,2017年为72065千港元[34] - 2018年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421712千港元,期末为372543千港元;2017年期初为92919千港元,期末为14494千港元[34] - 2018年已收银行利息收入为9千港元,转让货款现金流入为9541千港元,出售金融资产所得款项为2524千港元,已收溢利保证补偿为10000千港元[34] - 2018年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支出为1296千港元,物业、厂房及设备销售所得款项为4347千港元,非控股权益注资为5000千港元[34] - 2018年已缴借贷及公司债券利息为618千港元,借贷所得款项为2870千港元[34] - 2018年非控股权益垫款为4118千港元[34] 会计政策及准则应用 - 公司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按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准则及上市规则编制,除采用新订或修订准则外,会计政策与2018年6月30日止年度一致[37] - 公司于2018年7月1日开始的年度期间首次应用新订/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38]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于2018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41] - 自2018年7月1日起,公司已追溯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41]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基本保留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有关金融负债分类及计量的现有规定[41] - 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对公司有关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无重大影响[41] -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资产初步确认时按公平值加交易成本计量[41] - 金融资产分类基于公司管理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工具合约现金流是否符合“纯粹支付本金及利息准则”[41] -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包括银行结余及现金、已抵押银行存款等[44] - 公司将非上市私人基金分类为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本工具,于2018年7月1日首次应用HKFRS 9当日,可供出售投资重新分类为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资产,金额为1.07356亿港元[51] - 2018年7月1日,过往按公平值于可供出售投资重估储备入账之非上市私人基金投资相关公平值收益483.1万港元及过往于累计亏损确认之非上市私人基金投资减值亏损678.4万港元转拨至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储备[51] - 公司于2018年7月1日评估业务模式,并追溯应用于未于该日前终止确认之金融资产[49] - 采纳HKFRS 9后,公司以“预期信贷亏损(ECLs)模型”取代HKAS 39的“已产生亏损模型”[53] - HKFRS 9要求公司更早确认应收贷款、贸易应收账项等的预期信贷亏损[53] - 已抵押银行存款以及银行结余及现金受ECL模型限制,但公司认为本期减值影响不重大[53] - 按HKFRS 9,损失拨备按12个月ECLs或终身ECLs为基础计量[53] - 截至2018年7月1日,公司就应收贷款累计亏损确认预期信贷亏损拨备1291万港元[58][59] - 2018年6月30日应收贷款余额为167282千港元,7月1日为154372千港元,差额为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后确认的额外预期信贷亏损[60] - 截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