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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层气(08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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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层气(08270) - 2024 - 年度业绩
2025-05-19 22:28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 概 不 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就 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China CBM Group Company Limited 中 國 煤 層 氣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 於 開 曼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並 於 百 慕 達 存 續 之 有 限 公司 ) (股份代號:8270) 補充公佈 茲 提 述 本 公 司 截 至 二 零 二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之 年 報(「年 報」)。 除 文 義 另 有 所 指 外,本 公 佈 所 用 詞 彙 與 年 報 所 界 定 者 具 有 相 同 涵 義。 現 注 意 到 年 報 內 有 一 處 排 版 錯 誤。年 報 第27頁 披 露「本 公 司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採 納 新 購 股 權 計 劃」。該 披 露 內 容 應 為「本 公 司 於 二 零 二 二 年 採 納 新 購 股 權 計 劃」。 新 購 股 權 計 劃 項 下 ...
中国煤层气(08270) - 2024 - 年度财报
2025-04-30 17:59
China CBM Group Company Limited 中 國 煤 層 氣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並在百慕達繼續營業之有限公司) 2024 ANNUAL REPORT 年度報告 CHARACTERISTICS OF THE GEM ( "GEM" ) OF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THE "STOCK EXCHANGE" ) GEM has been positioned as a market designed to accommodate small and mid-sized companies to which a higher investment risk may be attached than other companies listed on the Stock Exchange. Prospective investors should be aware of the potential risks of investing in such companies and should make the d ...
中国煤层气(08270) - 2024 - 年度业绩
2025-03-27 06:31
集团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收益约为人民币2.43568亿元,较上一年度增加约1.73%[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本年度亏损约为人民币3464.6万元,上一年度溢利约为人民币215.5万元[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每股亏损为人民币8.87分,2023年每股盈利人民币0.69分[5] - 2024年销售成本为人民币2.1723亿元,2023年为人民币2.13046亿元[6] - 2024年毛利为人民币2633.8万元,2023年为人民币2637.5万元[6] - 2024年其他收入及收益或亏损为亏损人民币1866.2万元,2023年为收益人民币1158.1万元[6] - 2024年销售及分销成本为人民币369.9万元,2023年为人民币293.2万元[6] - 2024年行政及其他开支为人民币3267万元,2023年为人民币3887万元[6] - 2024年本年度全面亏损总额为人民币3774.9万元,2023年为全面收入总额人民币1035.2万元[7] - 2024年非流动资产为237,193千元,2023年为251,580千元,同比下降5.71%[8] - 2024年流动资产为90,556千元,2023年为86,758千元,同比增长4.38%[8] - 2024年总资产为327,749千元,2023年为338,338千元,同比下降3.13%[8] - 2024年流动负债为201,725千元,2023年为171,193千元,同比增长17.83%[8] - 2024年流动负债净值为 - 111,169千元,2023年为 - 84,435千元,亏损扩大31.66%[8] - 2024年总资产减流动负债为126,024千元,2023年为167,145千元,同比下降24.59%[8] - 2024年资产净值为123,052千元,2023年为160,801千元,同比下降23.48%[9] - 2023年度溢利2,530千元,2024年度亏损34,645千元[10] - 2023年度全面收益总额10,727千元,2024年度全面亏损总额37,748千元[10] - 2024年总收益为243,568千元人民币,2023年为239,421千元人民币,2024年较2023年增长约1.73%[23] - 2024年其他收入及收益为12,144千元人民币,2023年为3,773千元人民币;2024年其他收益或亏损为 - 22,435千元人民币,2023年为 - 563千元人民币[24] - 2024年非流动资产总值为237,193千元人民币,2023年为251,580千元人民币,2024年较2023年下降约5.71%[29] - 2024年总员工成本为26,001千元人民币,2023年为25,612千元人民币,2024年较2023年增长约1.52%[32] - 2024年确认开支的存货成本为192,683千元人民币,2023年为178,235千元人民币,2024年较2023年增长约8.11%[32] - 2024年融资成本利息开支总额为1,099千元人民币,2023年为1,259千元人民币,2024年较2023年下降约12.71%[32] - 2024年所得税开支为4,863千元人民币,2023年为 - 56千元人民币[33] - 2024年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为34,645千元人民币,2023年溢利为2,530千元人民币[36] - 2024年度综合营业额约2.43568亿元,较2023年度增加约1.73%[52] - 2024年度公司权益股东应占亏损约3464.5万元,2023年度为应占溢利约253万元[52] - 2024年增值税退税及政府补贴分别从772.3万元、360.7万元减少至243.9万元、101.4万元[55] - 2024年所得税开支为486.3万元[55] - 2024年12月31日,集团资产净值约为人民币123,052,000元,现金及银行结存约为人民币48,484,000元,资本与负债比率约为20.98%(2023年:11.78%)[61] - 2024年12月31日,集团共雇用246名雇员,年内员工总成本约为人民币26,001,000元(2023年:约人民币25,612,000元)[63] - 2024年和2023年12月31日,集团资本承担分别约为人民币15,636,000元和10,809,000元[86] 股息分配情况 - 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派发末期股息[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董事并无建议派付或宣派股息(2023年:无)[45] - 董事会不建议就2024年度派发任何股息[91] 业务线相关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4年客户A收益为25,738千元人民币;客户B收益为25,438千元人民币,2023年为32,967千元人民币[3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煤层气资产已证实(1P)净储量为108.9十亿立方英呎,2012年为3.5十亿立方英呎[54] - 2024年12月31日,集团液化天然气工厂产能维持在每天约500,000立方米,本年度平均日产量仅约260,000立方米[58] - 2024年12月31日,集团完成229口煤层气井地面施工及打井,投产井170口[59] 持续经营相关情况 - 2024年12月31日集团流动负债超流动资产约1.11亿元,持续经营能力存重大疑问[15] - 集团最终控股股东及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王先生将提供持续财务支援[17] - 2024年12月31日后,集团欠建筑供应商约6370万元款项,供应商同意2026年5月31日前不要求偿还[17] - 2024年12月31日后,无抵押贷款约1040万元,贷款人同意延长还款期至2026年5月31日[17]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集团流动负债超出流动资产约1.11169亿元[51] 财务报告准则相关情况 - 本年度集团首次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财务状况及表现无重大影响[18] -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修订本)于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年度期间生效[19][20] - 多项准则修订本于2026年1月1日或之后年度期间生效[19][20]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于2027年1月1日或之后年度期间生效,将影响损益表呈列及财务报表披露[21][22]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引入新规定并对部分准则作出修订[21] - 公司董事预期应用多数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在可预见未来对综合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19] 股份相关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王忠勝先生通过受控法团权益持有2,264,812股股份,占比0.58%;作为实益拥有人持有299,028,739股股份,占比76.59%[6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常建先生作为实益拥有人持有2,500,000股股份,占比0.64%[6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王琛先生作为实益拥有人持有250,000股股份,占比0.06%[6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梁志豪先生作为实益拥有人持有800,000股股份,占比0.2%[6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李斯亮女士作为实益拥有人持有487,500股股份,占比0.12%[6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赵馨女士(王忠勝先生配偶)因配偶权益持有301,293,551股股份,占比77.17%[72] 购股权计划相关情况 - 公司根据先前购股权计划授出32,119,074份购股权,均未行使且已失效,该计划于2021年5月18日届满[75] -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采纳新购股权计划,有效期10年,将于2032年3月27日届满[7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新购股权计划余下期限约为8年,可供授予的购股数目为零股份(2023年12月31日:零)[76] - 财政年度根据新购股计划授予的购股及奖励可能发行的股份数目除以本年度已发行相关类别股份的加权平均数约为0%[76] - 新购股权计划下每名参与者最高配额不得超已发行股份1%,超1%需股东批准[77] - 2023年梁志豪获转让800,000份购股权,李斯亮获转让487,500份购股权[78] - 2024年1月1日和12月31日未行使购股数均为10,865,003份,加权平均行使价0.456港元[81] - 2024年12月31日未行使购股权行使价0.456港元,加权平均合约剩余年期约8年[81] 可换股债券相关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转换可换股债券可转换为10,367,299股换股股份,已到期未转换[83] 或然负债及资本承担情况 - 2024年和2023年12月31日,集团无重大或然负债[85] 证券交易相关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度,公司及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上市证券[87] 审核及企业管治相关情况 -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2024年度举行四次会议[89] - 集团2024年度业绩经审核委员会审阅,符合会计准则和上市规则[89] - 集团核数师中瑞和信已核对初步业绩公布数字与综合财务报表数额一致[9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公布日期,集团基本遵守《企业管治守则》[92] - 公司于2013年8月14日修订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94] - 公司采纳GEM上市规则有关董事证券交易操守守则,董事确认遵守规定[95] - 公司接获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身份确认,认为其均为独立人士[96] - 截至公布日期,执行董事有王忠胜等5人,非执行董事有李斯亮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有徐愿坚等3人[98] - 公司董事对公布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确认公布资料准确完整[99] - 公布将自刊发日期起最少连续七日载于GEM网站[100] 诉讼相关情况 - 2021年8月12日,中联煤层气起诉公司全资附属公司,要求支付未付前期勘探费用等约22,311,000元及违约金约5,293,000元[46] - 合作合同前期勘探费用为3000万元,已支付1000万元,剩余2000万元未支付,一审判决阳城顺安赔偿原告约2206.7万元[47] - 阳城顺安上诉要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并退还1000万元勘探费,二审判决驳回全部上诉[4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相关应付款项约2200万元已入账[49] 应收账款、应付款项等往来款项情况 - 截至2024年和202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与客户之合约)分别为2,125,000元和2,510,000元,信贷亏损拨备分别为1,297,000元和1,301,000元[41] - 截至2024年和2023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分别为4,929,000元和10,505,000元,其他预付款项分别为7,306,000元和11,291,000元[41] - 截至2024年和2023年12月31日,应付账款分别为35,440,000元和3,761,000元,应付最终控股方款项分别为3,581,000元和231,000元[43] - 截至2024年和2023年12月31日,应付董事款项分别为574,000元和64,000元,应计开支及其他应付款项分别为29,952,000元和52,258,000元[43] - 截至2024年和2023年12月31日,收购物业、机器及设备应付款项分别为88,377,000元和82,530,000元,应付贷款利息均为1,844,000元[43] - 截至2024年和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及其他应付税项分别为640,000元和699,000元[43] 企业所得税率情况 - 中国附属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率为25%[34] 每股计算相关情况 - 截至2024年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用于计算每股基本(亏损)╱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目分别为390,451,000股和3
中国煤层气(08270) - 2024 - 中期财报
2024-09-09 16:54
财务业绩 - 公司2024年中期收益约为人民币120,057,000元,较上一财政年度同期上升约18.3%[9] - 2024年中期集团录得公司权益股东应占亏损约为人民币4,113,000元[9] - 2024年中期集团每股亏损约为人民币1.05分[9] - 2024年上半年收益为12.0057亿元,2023年同期为10.1486亿元[11] - 2024年上半年期间亏损411.3万元,2023年同期为779.9万元[11] - 2024年上半年每股基本亏损为1.05分,2023年同期为2.21分[11] - 2024年6月30日总资为3.54584亿元,2023年12月31日为3.38338亿元[13] - 2024年6月30日流动负债净值为888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为844.35万元[14] - 2024年6月30日资产净值为1.5597亿元,2023年12月31日为1.60801亿元[14] - 2024年上半年经营业务产生现金流入862.3万元,2023年同期为现金流出552.9万元[16] - 2024年上半年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出556.7万元,2023年同期为715.2万元[16] - 2024年上半年融资活动产生现金流入955.7万元,2023年同期为512万元[16] - 2024年6月30日现金及银行结存为5805.7万元,2023年同期为1.42873亿元[16] - 2024年1月1日公司权益总额为160,800千元,6月30日为155,970千元[17] - 2024年上半年公司综合亏损为4,831千元[17] - 2023年1月1日公司权益总额为244,011千元,6月30日为158,476千元[18] - 2023年上半年公司综合收益为2,347千元[18] - 2023年收购子公司权益使权益减少8,167千元[18] - 2023年发行新股及转换可换股债券使权益增加5,898千元[18] - 2023年行使股份期权使权益增加5,308千元[18] - 2023年股份溢价减少及特别股息使权益减少90,721千元[18] - 2024年上半年公司收益为1.20057亿元,2023年同期为1.01486亿元,其中液化煤层气销售收益为1.0815亿元(2023年:7742.6万元),管道天然气销售收益为1190.7万元(2023年:2406万元)[22] - 2024年上半年员工成本为1081.9万元(2023年:1216.2万元),物业、机器及设备折旧为1454.3万元(2023年:1131.9万元)[24] - 2024年中期集团无应缴纳香港利得税收入,未作拨备[25][27] - 2024年季度及中期无重大未拨备递延税项[26][28] - 2024年中期不宣派特别股息,董事会不建议支付中期股息(2023年特别股息为每股0.233元)[29] - 2024年上半年公司权益股东应占亏损为411.3万元(2023年:764.3万元),计算每股基本亏损时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3.90451亿股(2023年:3.45789亿股)[31] - 2024年中期无摊薄潜在普通股,未列示摊薄每股亏损[33] - 2024年中期集团购置物业、机器及设备约141.9万元(2023年上半年:约35.1万元),无重大处置[34] - 本中期公司收购物业、机器及设备约141.9万元,2023年同期约35.1万元[36] - 2024年6月30日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为3595.6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为3147.4万元[37] - 2024年6月30日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为15309.1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为14138.7万元[40] - 截至2024年6月30日,须偿还的有抵押银行贷款1年内或按需偿还为1000万元,无抵押银行贷款为300万元[4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须偿还的无抵押其他贷款1年内或按需偿还为1340万元,2023年为1650万元[42] - 有抵押及无抵押银行贷款年利率介于3.45%至4.5%[43][44] - 无抵押其他贷款年利率为4.35%,与2023年相同[46][47] - 中期集团综合营业额约1.2005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约18.3%[53] - 中期股东应占亏损约411.3万元,亏损减少原因包括毛利率下降和行政等费用减少[5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与2023年6月30日比较,毛利率由15.2%降至12.2%,因LNG售价下跌超10%[53] - 中期行政及其他费用从749.1万元减至1468.7万元,因员工成本和专业费用减少[5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净资产约为1.5597亿元,现金及银行结存约5805.8万元,资本与负债比率约为18.32%[65]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共有249名员工,中期员工成本约1081.9万元[67] - 本中期员工成本(含董事酬金)约为人民币1081.9万元,2023年同期约为人民币1216.2万元[69] 公司架构与信息 - 段士川先生于2024年6月11日退任非执行董事[5] - 公司香港总办事处兼主要营业地点为香港荃湾沙咀道362号全发商业大厦19楼20室[6][7] - 公司注册办事处为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11, Bermuda[6][7] - 公司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为Codan Services Limited,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为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8] - 公司核数师为中瑞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要往来银行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8] - 公司股份代号为08270[8] - 公司股份代号为8270[101] - 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并在百慕达继续经营[101] 财务报表编制 - 未经审核财务报表按香港普遍采纳会计原则及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会计准则编制,按历史成本惯例编制[20]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未经审核综合业绩未审计但经审核委员会审阅[20] 股份发行与变动 - 因转换可换股债券2023年发行股份2221.6万股,总面值163.9万元[48] - 因购股权获行使2023年发行股份1511万股,总面值111.2万元[48] - 2023年1月3日公司通过股份合并决议,每8股面值0.01港元股份合并为1股面值0.08港元股份[49] - 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与王先生订立买卖协议,以4252.34万港元(约合人民币3850万元)收购港亿全部已发行股本,交易于2023年1月16日完成[50] - 截至中期,本金1100万港元的可换股债券部分转换(750万港元),按每股0.3376港元换股,发行2221.5639万股普通股[50] 购股计划 - 公司旧购股权计划于2021年5月18日到期,2022年3月28日股东有条件采纳新购股计划[52] - 先前购股权计划已授出32,119,074份购股权,均未行使且已失效,该计划于2021年5月18日到期[85] - 新购股计划于2022年3月28日通过,有效期10年,至2032年3月27日到期,截至2024年6月30日剩余期限约7.74年[85][87][90]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新购股计划可供授予的购股数为10,865,003股股份[87][90] - 期间根据新购股计划授予的购股及奖励可能发行的股份数除以已发行相关类别股份加权平均数约为2.78%[87][90] - 2022年4月7日授出1,875,000份购股,即时归属,合约年期10年;2022年10月13日授出24,100,003份购股,即时归属,合约年期10年[90] - 截至2024年1月1日和6月30日,未行使购股数均为10,865,003份,加权平均行使价均为0.456港元[91]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有可认购10,865,003股股份的尚未行使购股权,并有可转换为10,367,299股换股股份的尚未赎回可换股债券[94] 业务情况 - 惠阳新能源在山西阳城拥有煤煤层气资产权益,阳城地区面积约96平方公里[55]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煤层气资产1P净储量108.9十亿立方英尺,较2012年3月31日的3.5十亿立方英尺大幅增加[5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完成229口煤层气井的地面施工及打井,其中164口井投产且稳定生产[59][6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LNG工厂产能维持在约500,000立方米/天,中期平均日产量约276,000立方米[60][63] - 中期营销和销售系统无重大变动,受整体环境影响,销售价格在传统高峰期未大幅上升且呈下降趋势,影响销售表现[61][64] - 公司上游业务稳定提升,井口建设及出气量不断增加,但未加工天然气供应短缺,上游业务每日出气量不足以释放液化工厂每日50万立方米产能[70][71] - 2017年集团开始自主研发碳氢制取天然气项目,预计2021年末前小规模投产,第一台试验设备2021年6月试运行,同年11月提出改进方案[70][71] - 因疫情供应链中断及材料耐高温问题,第二台试验设备仍在建造中,完成后将在海外演示并邀请专家评审[70][71] - 随着上游井口及出气量增加和碳氢制取天然气项目成功,集团LNG工厂将获稳定气源,达满产效果[70][71] - 集团未加工天然气供应将进一步巩固,垂直一体化业务优势将显现,公司将减少外来因素影响和运营风险[73] - 技术开发成功后,集团可与城市燃气管网合作,将碳氢制取天然气输入管网,提供新盈利增长点[73] - 预计高污染能源将更快被市场淘汰,天然气市场需求将持续强劲增长[73] 股权结构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王忠胜持有公司股份2264812股和299028739股,持股比例分别为0.58%和76.59%;常健持有2500000股,持股比例0.64%;王琛持有250000股,持股比例0.06%[75]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宝连投资有限公司拥有2,264,812股股份权益,王忠胜拥有该公司已发行股本的100%权益[77] - 2024年6月30日,王忠胜持有299,028,739股股份及相关股份好仓,包括288,661,440股股份实益拥有权和可转换为10,367,299股换股股份的可换股债券[77] - 2024年6月30日,常建作为实益拥有人,于公司2,500,000股股份中拥有权益[77] - 2024年6月30日,王琛作为实益拥有人,于公司250,000股股份中拥有权益[77] - 截至2024年6月30日,除上文披露外,公司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无其他须登记或知会的权益或淡仓,集团中期内未发行债券[78] - 截至2024年6月30日,赵馨女士拥有301,293,551股股份权益,持股概约百分比为77.17%[81] - 截至2024年6月30日,除上文披露人士外,无其他人士于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权益或淡仓[81] 企业管治 - 中期内,除特定披露外,未授予董事等购买公司股份或债券获利益权利,也无人行使该权利,公司及附属公司未订立相关安排[83] - 上市日期至报告日期,董事不知悉董事、控股股东或其紧密联系人有与集团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权益,也无利益冲突[83] - 中期内,审核委员会举行了两次会议,集团中期未经审核综合业绩已由审核委员会成员审阅及提供意见[95] - 审核委员会认为集团已聘用足够员工处理会计、财务及内部监控工作[95] - 中期内,除下文披露者外,集团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的守则条文[97] - 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无固定任期,须根据公司细则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董事会认为现行安排为董事委任提供灵活性[97] - 公司无“行政总裁”职位,偏离联交所守则条文第A.2.1条,董事会认为现有架构不影响权力权责均衡,公司将考虑委任行政总裁可行性[97][98] - 公司已采纳有关董事证券交易的操守守则,中期内未发现董事有违规情况[98] - 公司已获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GEM上市规则第5.09条作出的独立身份确认[100] - 公司认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独立人士[100] - 报告日期执行董事为王忠胜先生及常建先生[100] - 报告日期非执行董事为王琛先生及梁峰先生[100] - 报告日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刘振邦先生、王志和先生及徐愿坚先生[100] 其他事项 - 董事会不建议就2024年中期派发任何股息[9] - 20
中国煤层气(08270) - 2024 - 中期业绩
2024-08-30 18:3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公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未经审核中期业绩[1] - 执行董事为王忠胜先生及常建先生,非执行董事为王琛先生及梁峰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刘振邦先生、王之和先生及徐愿坚先生[1][6][98] - 段士川先生于2024年6月11日退任非执行董事[6] - 审核委员会主席为刘振邦先生,成员为王之和先生及徐愿坚先生[6] - 提名委员会主席为王之和先生,成员为刘振邦先生及徐愿坚先生[6] - 薪酬委员会主席为刘振邦先生,成员为王之和先生及徐愿坚先生[7] - 公司秘书为谢进礼先生,监察主任为王忠胜先生,授权代表为王忠胜先生及谢进礼先生[7] - 香港总办事处兼主要营业地点为香港荃湾沙咀道362号全发商业大厦19楼20室,注册办事处位于Bermuda的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11 [7][8] - 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为Codan Services Limited,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为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9] - 核数师为中瑞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要往来银行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股份代号为08270 [9]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收益约为人民币1.20057亿元,较上一财政年度同期上升约18.3%[10] - 该期间公司权益股东应占亏损约为人民币411.3万元[10] - 该期间公司每股亏损约为人民币1.05分[10] - 2024年上半年公司毛利为人民币1469.5万元,2023年同期为人民币1539.8万元[12] - 2024年上半年公司除税前亏损为人民币232.9万元,2023年同期为人民币773.3万元[12] - 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为人民币3.54584亿元,2023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3.38338亿元[14] - 2024年6月30日公司流动负债为人民币1.95214亿元,2023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1.71193亿元[14] - 2024年6月30日公司流动负债净值为人民币8880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8443.5万元[15] - 2024年6月30日公司资产净值为人民币1.5597亿元,2023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1.60801亿元[15] - 董事会不建议就该期间派发任何股息[10]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经营业务产生的现金流入为8623千元人民币,2023年同期为现金流出5529千元人民币[17] - 2024年上半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为5567千元人民币,2023年同期为7152千元人民币[17] - 2024年上半年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为9557千元人民币,2023年同期为5120千元人民币[17] - 2024年1月1日现金及银行结存为45444千元人民币,6月30日为58057千元人民币;2023年1月1日为150434千元人民币,6月30日为142873千元人民币[17] - 2024年1月1日公司权益总额为160800千元人民币,6月30日为155970千元人民币[18] - 2024年上半年公司亏损4113千元人民币,其他全面开支为718千元人民币,综合亏损为4831千元人民币[18] - 2023年1月1日公司权益总额为244011千元人民币,6月30日为158476千元人民币[19] - 2023年公司亏损7643千元人民币,其他全面收入为9946千元人民币,综合收入为2347千元人民币[19] - 2024年上半年液化煤层气销售收益为108,150千元,管道天然气销售收益为11,907千元,总收益为120,057千元;2023年同期分别为77,426千元、24,060千元和101,486千元[22] - 2024年上半年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为8千元,其他收入为77千元,共计85千元;2023年同期分别为12千元、1,091千元和1,103千元[22] - 2024年上半年员工成本为10,819千元,物业、机器及设备折旧为14,543千元;2023年同期分别为12,162千元和11,319千元[24] - 香港利得税按16.5%税率计算,2024年中期集团无应缴香港利得税收入,未作拨备[25][27] - 中国附属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本季度及中期无重大未拨备递延税项[26][28] - 2024年中期不宣派特别股息,董事会不建议支付中期股息;2023年特别股息每股0.2576港元(相当于人民币0.233元),金额为90,721千元[29] - 2024年上半年公司权益股东应占亏损为4,113千元,计算每股基本亏损时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390,451千股;2023年同期分别为7,643千元和345,789千股[31] - 2024年和2023年截至6月30日的季度及半年内无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未列示摊薄每股亏损[33] - 2024年中期集团购置物业、机器及设备约1,419,000元,2023年同期约为351,000元,本中期无重大处置[34] - 本中期公司收购物业、机器及设备约141.9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约为35.1万元[36] - 2024年6月30日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为3595.6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为3147.4万元[37] - 2024年6月30日应付账款为2117.5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为376.1万元[40] - 2024年6月30日须偿还的有抵押银行贷款1年内或须按要求偿还为1000万元,无抵押银行贷款为300万元[42] - 2024年6月30日须偿还的无抵押其他贷款1年内或须按要求偿还为1340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为1650万元[42] - 有抵押及无抵押银行贷款年利率介乎3.45%至4.5%[42] - 无抵押其他贷款年利率为4.35%,与2023年相同[44] - 因购股期权获行使发行股份2221.6万股,涉及金额163.9万元;发行1511万股,涉及金额111.2万元[46] - 2024年6月30日,集团有关收购物业、机器及设备以及在建工程的资本承担,已签约但未在财务报表中列示的金额为898.8万元人民币,较2023年12月31日的1080.9万元人民币有所减少[49] - 中期集团录得综合营业额约1.20057亿元人民币,较去年同期增加约18.3%[50] - 中期股东应占亏损约为411.3万元人民币[50]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与2023年同期比较,毛利率由15.2%下降至12.2%,因期内LNG售价下跌超10%[50] - 中期行政及其他费用由749.1万元人民币减少至1468.7万元人民币,因员工成本及专业费用减少[50]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净资产约为人民币155,970,000元,现金及银行结存约人民币58,058,000元[6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资本与负债比率约为18.32%[62] - 董事会不建议本中期派付任何中期股息[62] 业务线相关数据 - 惠阳新能源在山西阳城地区拥有煤煤层气资产权益,该地区面积约96平方公里[5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所有区块的原始天然气地质总含量为193.6十亿立方英尺,较2012年3月31日的272.4十亿立方英尺减少[5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证实(1P)净储量为108.9十亿立方英尺,较2012年3月31日的3.5十亿立方英尺大幅增加[5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完成229口煤层气井的地面施工及打井,其中164口井投产且稳定生产[56][59]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LNG工厂产能维持在约500,000立方米/天,中期平均日产量约276,000立方米[57][60] - 受整体环境影响,销售价格在传统高峰期未大幅上升且呈下降趋势,影响销售表现[58][61] - 2017年公司对旧井技术升级,同年开始自主研发碳氢制取天然气项目[68][69] - 上游业务每日出气量不足以释放液化工廠每日50万立方米产能[68][69] - 2019年下半年开始产业化设计阶段,预计2021年末前小规模投产[68][69] - 第一台试验设备2021年6月试运行,同年11月提出改进方案[68][69] 员工相关信息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共有249名员工,其中研发20人、工程及客服130人、行政94人、营销5人[64] - 中期员工成本(含董事薪酬)约为人民币10,819,000元,2023年同期约为人民币12,162,000元[6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集团共雇用249名雇员,其中研发20名、工程和客服130名、行政管理94名、市场销售5名[66] - 本中期员工成本(含董事酬金)约为人民币1081.9万元,2023年同期约为人民币1216.2万元[66] 股权相关信息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王忠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64812股(占比0.58%)和299028739股(占比76.59%)[7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常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00000股,占比0.64%[7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王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0000股,占比0.06%[7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宝连投资有限公司拥有2,264,812股股份权益,王忠胜先生拥有该公司已发行股本的100%权益[75] - 2024年6月30日,王忠胜先生持有299,028,739股股份及相关股份好仓,包括288,661,440股股份实益拥有权和可转换为10,367,299股换股股份的可换股债券[75] - 2024年6月30日,常建先生作为实益拥有人,于公司2,500,000股股份中拥有权益[75] - 2024年6月30日,王琛先生作为实益拥有人,于公司250,000股股份中拥有权益[75] - 截至2024年6月30日,除上文披露者外,董事或公司最高行政人员无其他须登记或知会的权益或淡仓,集团中期内未发行债券[7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赵馨女士(王忠胜先生配偶)被视作拥有公司301,293,551股股份权益,持股概约百分比为77.17%[79] - 截至2024年6月30日,除上文披露者外,无其他人士于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权益或淡仓[79] 购股计划相关信息 - 公司先前购股权计划已授出32,119,074份购股权,均未行使且已失效,该计划于2021年5月18日到期[83] -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采纳新购股计划,有效期10年,至2032年3月27日到期[8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新购股计划余下期限约为7.74年[85][88]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新购股计划可供授予的购股数目为10,865,003股股份[85][88] - 期间根据新购股计划授予的购股及奖励可能发行的股份数目除以已发行相关类别股份加权平均数约为2.78%[85][88] - 2022年4月7日授出1,875,000份购股,即时归属,合约年期10年;2022年10月13日授出24,100,003份购股,即时归属,合约年期10年[88] - 截至2024年1月1日和6月30日,未行使购股数目均为10,865,003份,加权平均行使价均为0.456港元[89] - 2024年6月30日,公司有可认购10,865,003股股份的尚未行使购股权,有可转换为10,367,299股换股股份的尚未赎回可换股债券[92] 其他事项 - 未经审核财务报表按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原则及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会计准则,按过往成本惯例编制[20] - 编制2024年上半年未经审核综合业绩的会计政策及编制基准与2023年全年财务报表一致[20] - 中期内,除特定章节披露外,未授予董事等购买公司股份或债券获利权利,彼等也未行使该权利,公司或附属公司未订立相关安排[81] - 上市日期至报告日期,董事不知悉董事、控股股东或其紧密联系人有与集团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权益,也不知悉利益冲突[81] - 截至2024年6月30日,集团无重大或然负债[90] - 中期内集团除报告披露外无利息拨充资本[90] - 截至2024年6月30日,集团账面价值约人民币7,789,000元的物业、厂房及设备和账面价值约人民币4,983,000元的使用权资产已抵押作银行借款担保[90] - 2024
中国煤层气(08270) - 2023 - 年度财报
2024-03-28 08:02
公司业务 - 中国煤层气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天然气开采、液化生产和销售业务[16] - 公司总部设在北京,液化煤层气生产位于山西沁水盆地,销售业务覆盖山西等地[16] - 公司在山西陽城的煤層氣田投資取得成功,已實現向液化天然氣工廠供氣[17] - 公司已建立完整的煤层氣生產商產業鏈,包括開採、液化、管道運輸等一整套產業流程[21] - 公司注重技術升級,積極與科研院校合作,提供專業、先進的技術服務,並將投入大量資金開發煤層氣開採技術[27] - 公司将继续努力,打造成为中国煤层气行业和其他创新行业的领先企业[38] - 公司计划通过与城市燃气管线网络合作,将碳氢制取天然气直接输送到城市燃气管网,为公司提供新的盈利增长点[37][45] - 公司上游业务稳步改善,井口建设和天然气产量持续增加[66] - 公司开始自主研发碳氢制取天然气项目,预计2021年底前实现小规模投产[67] - 公司将通过与城市燃气管网合作,直接将碳氢制取天然气输送到城市燃气管网,为公司提供新的盈利增长点[69] 财务表现 - 公司在2023年实现了239,421,000人民币的综合营业额,较2022年减少26.67%[40] - 公司在2023年实现了2,530,000人民币的归属于股东的利润,较2022年大幅下降[41] - 公司在2023年没有发生与2022年相同的收益,如出售业务和股权支付等[41][42][43] - 公司在2023年没有进行重大投资或收购[64] 公司治理 - 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包括2名执行董事、3名非执行董事和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83] - 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按照GEM上市规则第5.09条作出年度独立性确认,符合独立性指引[85] - 董事会负责制定集团的目标、策略、政策和业务计划,监督和控制运营和财务表现,制定内部控制政策和管理风险[91] - 薪酬委员会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包括主席劉振邦先生、徐愿坚先生和王之和先生[117] - 薪酬委员会在2023年举行了两次会议,审查了董事的薪酬待遇和整体福利[117] - 董事会已采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计划在2024年12月31日前委任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121] - 董事会将确保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实现董事会层面男女代表比例平衡[123] - 董事会目前由年龄在38至77岁之间的八名董事组成,具有不同领域的丰富经验[124] 环境和社会责任 - 本报告展示了集团在环境和社会绩效方面取得的可持续发展目标进展[176] - 集团总部设在北京,在天津、滄州及香港增设办事处,并在中国山西省及河北省开展分销业务[177] - 公司通过严格遵守相关法规,保护环境并确保员工和社区的安全和福祉[197] - 公司在报告期间产生了80,754.01吨二氧化碳当量排放,主要来源是用于运营目的的电力[199]
中国煤层气(08270) - 2023 - 年度业绩
2024-03-27 22:52
公司概况 - 公司于2002年7月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2003年8月12日在港交所创业板上市,目前主要在中国从事天然气开采、液化生产及销售业务[15] - 公司主要从事中国天然气的开采、液化生产和销售业务,总部位于北京,液化煤层气生产地在山西沁水盆地,分销网络覆盖山西省等地[37] 业务开展 - 自2011年7月起,公司在山西阳城煤层气区块进行资源勘探和开发,已成功向液化天然气厂供气[16] - 为提高液化天然气工厂利用率,自2011年7月起公司在山西阳城煤层气田资源勘探及开采方面大量投资,已实现向工厂供气[66] - 公司已建立涵盖煤层气开采、液化、管道和公路运输、分销网络及技术服务的完整业务流程,成为垂直一体化天然气生产商[67] 生产情况 - 2023年公司专注提升生产井能力,一定程度影响新井建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完成229口煤层气井的地面工程和钻探,其中164口为稳定生产的运营井[2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阳城气田完成229口井的基础工作和钻探,生产井数量和天然气产量稳步增加[6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完成阳城天然气区块229口井的地面施工及打井,投产井数目为164口[6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集团完成229口煤层气井的地面施工及打井,投产井数目为164口[9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集团完成229口煤层气井的地面工程和钻探,其中164口井投产[11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LNG工厂产能维持在约每天500,000立方米,全年平均日产量约180,000立方米[69][7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集团LNG工厂产能维持在约每日50万立方米,因原料气供应不足,全年日均产量约为18万立方米[94] - 2023年,集团液化天然气工厂产能维持在约每日500,000立方米,但因原料气供应不足,平均日产量仅约180,000立方米[121] - 上游业务稳步改善,井建设和天然气产量持续增加,但未加工天然气供应短缺限制集团发展,液化厂日产能500,000立方米未充分释放[149] 技术研发 - 公司已开展C - H合成天然气生产的研发,即高温水活化C - H合成天然气技术,2019年下半年开始商业化设计流程,原预计2021年底开始小规模生产[59] - 公司自主研发高温水活化碳氢制取天然气技术,因疫情和材料问题,第二台试验设备仍在建造中,完成后将海外演示并邀专家评审[80] - 2017年公司对若干旧井技术升级,同年开始自主研发碳氢制取天然气项目[105] - 2019年下半年项目进入产业化设计阶段,预计2021年末前小规投产[105] - 第一台试验设备2021年6月试运行,11月提出改进设计方案,因疫情进口材料延迟[105] - 第二台试验设备仍在建造,完成后将在海外进行先进化演示并邀请专家评审[105] - 2017年开始研发碳氢制取天然气技术,2019年下半年开始商业化设计,原预计2021年底小规模生产,首台试点设备2021年6月试运行,11月提出改进设计方案,因疫情供应链中断和材料耐高温限制,第二台试点设备仍在建设中[149] 市场前景 - 中国天然气需求呈增长趋势,传统天然气产量难以满足未来需求,政府可能鼓励非常规天然气生产,公司作为领先的煤层气公司将受益[55] - 中国天然气需求不断增长,现有常规天然气产量难以满足需求,公司作为领先煤层气公司将获利好,推动业务长期持续增长[79] - 天然气市场需求将维持强劲增长势头,公司管理层将为利润率和长期发展作贡献[106][133] 销售策略 - 2023年公司通过不同销售组合,灵活选择管道及瓶组等设备销售天然气,未来将优化销售组合,从居民用户主导转变为更均衡组合[70][72] 未来规划 - 未来公司将投入大量资金开发及提升煤层气开采技术及方法[71][72] - 随着自产井气和碳氢制取天然气稳定供应,公司将减少外来因素影响和运营风险,还可与城市燃气管网合作提供新盈利增长点[82] - 随着集团原料气供应巩固,垂直整合业务优势将显现,公司将减少外部因素影响,降低运营风险[132] - 公司可与城市燃气管网合作,将C - H合成天然气生产直接引入管网,提供新利润增长点[132] - 若未来有充足融资,公司将加快打井项目进程,除上游煤层气勘探开采投资外,无其他收购、投资、出售或缩减业务计划[123][127] 财务状况 - 2023年集团综合营业额约为人民币2.39421亿元,较2022年减少约26.67%[83] - 2023年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溢利约为人民币253万元,2022年约为人民币1.27293亿元[83] - 所有区块原始天然气地质总含量为1936亿立方英尺,已证实(1P)净储量为1089亿立方英尺,已证实加概略(2P)净储量为1547亿立方英尺,已证实加概略加可能(3P)净储量为1936亿立方英尺[8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集团资产净值约为人民币160,801,000元,现金及银行结存约人民币45,444,000元,资本与负债比率约为11.78%(2022年:6.59%)[12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集团共有240名雇员,员工总成本(含董事酬金)约为人民币25,612,000元(2022年:约人民币31,848,000元)[12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集团并无任何资产抵押(2022年:无),也无重大或然负债[13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集团结欠若干建筑供应商约人民币4090万元,供应商同意2025年5月31日前不要求偿还;一笔约人民币1650万元无抵押贷款的贷款人同意延长还款期至2025年5月31日[164] - 若集团成功实施改善流动资金措施,董事信纳集团能履行到期财务承担,综合财务报表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但措施最终结果无法合理估计,集团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165][166] - 公司于2023年应用多项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除特定情况外对财务状况和表现无重大影响[167] - 公司未提早应用多项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董事预期未来对综合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170] - 公司董事于2023年6月19日宣布每股0.2576港元特别股息,于7月26日支付,2023年不建议支付其他股息[173]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包括2名执行董事、3名非执行董事和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占比至少三分之一,且其中一人具备专业资格或会计及相关财务管理专业知识[160][161] - 公司已采纳董事证券交易操守守则,2023年全体董事均遵守规定买卖准则及操守守则[143][162] - 公司已收到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GEM上市规则确认独立性的年度确认书[175] - 无董事在可能收购事项中拥有重大权益,无需就相关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181] - 公司董事、其联系人及持股超5%股东在集团五大客户和供应商中无利益关系[182] 金融资产与负债处理 - 集团仅在资产现金流量合约权利届满或转让资产所有权大部分风险和回报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185][187] - 公司发行的股本工具按所得款项减直接发行成本确认,金融负债后续按摊余成本使用实际利率法计量[186] - 可换股债券负债部分按摊余成本列账,利息开支按实际利率法计算,权益部分在资本储备中确认直至兑换或赎回[189] - 当集团义务被解除、取消或到期时,终止确认金融负债,差额计入损益[189] 资产折旧与减值处理 - 若物业、机器及设备各部分使用寿命不同,成本合理分配并分别折旧,相关估计每年末审查[192] - 集团就含租赁土地及楼宇部分的物业权益付款时,代价按相对公允价值比例分配,若不能可靠分配则整体分类为物业、机器及设备[193] - 若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账面价值调至可收回金额,减值亏损先抵减商誉再按比例分配至其他资产[197] - 减值亏损拨回时,资产账面价值调升至经修订估计可收回金额,但不超未确认减值亏损时应确定的账面价值[197] 存货入账处理 - 存货以成本及可变现净值两者较低者入账,成本以加权平均法确定[197]
中国煤层气(08270)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1-13 19:5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并在百慕达继续经营,股份代号为8270[24] - 公司股份代号为8270[119]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收益约为人民币175,717,000元,较上一财年同期下降约29.87%[6]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集团录得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人民币9,522,000元[6] - 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每股亏损约为人民币2.64分[6] - 除已宣派特别股息外,董事会不建议本期支付任何股息(2022年同期无)[6] -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权益股东应占亏损为人民币1,880,000元,2022年同期为盈利人民币114,203,000元[10] - 2023年前九个月公司权益股东应占亏损为人民币9,679,000元,2022年同期为盈利人民币102,474,000元[10] - 2023年前九个月期内应占股息为人民币90,721,000元,2022年同期无[10] - 2023年第三季度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为人民币0.48分,2022年同期为盈利人民币43.00分[10] - 2023年前九个月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为人民币2.64分,2022年同期为盈利人民币38.95分[10] - 截至2023年1月1日,公司权益总额为244,000千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为157,208千元[13] - 截至2022年1月1日,公司权益总额为114,665千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为222,512千元[13] - 2022年,公司该期间利润为102,474千元,其他全面收入为4,753千元,总全面利润为107,227千元[13] - 除已宣派的特别股息外,董事会不建议就回顾期支付任何股息(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无)[22] - 2023年第三季度收益74,231千元,销售成本68,324千元,毛利5,907千元;2022年同期收益91,989千元,销售成本75,162千元,毛利16,827千元[29] - 2023年前三季度收益175,717千元,销售成本154,412千元,毛利21,305千元;2022年同期收益250,565千元,销售成本218,128千元,毛利32,437千元[29] - 2023年第三季度期间亏损1,880千元,2022年同期溢利114,203千元;2023年前三季度亏损9,679千元,2022年同期溢利102,474千元[29][32] - 2023年第三季度换算外国实体财务报表之汇兑差额为 - 423千元,2022年同期为3,169千元;2023年前三季度为9,523千元,2022年同期为4,753千元[32] - 2023年第三季度全面开支总额为 - 2,303千元,2022年同期全面收入总额为117,372千元;2023年前三季度全面开支总额为 - 156千元,2022年同期全面收入总额为107,227千元[32] - 2023年宣派特别股息每股0.2576港元(相当于人民币0.233元),金额为90,721千元;2022年无[39] - 2023年本季度及本期间未经审核股东应占亏损分别约为人民币187.9万元及952.2万元,2022年同期分别盈利约人民币1.11693亿元及1.01166亿元[44] - 2023年本季度及本期间已发行股份加权平均数分别为390,450,669及360,839,826股,2022年同期均为259,750,030股[44] - 公司于2023年前三季度综合营业额约为1.75717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约29.87%[73] - 2023年前三季度股东应占亏损约为952.2万元,亏损增加主要因2022年同期出售子公司获收益1.02288亿元及本期毛利减少[73] -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毛利为2130.5万元,2022年同期约为3243.7万元,毛利减少主因液化业务销售单价下降[73]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资产净值约为1.57203亿元,其中现金及银行结存约为4835.6万元[79] - 公司资本与负债比率约为12.92%[79]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3年第三季度,液化煤层气销售收益为62,185千元,2022年同期为47,100千元;2023年前三季度为139,611千元,2022年同期为113,299千元[18] - 2023年第三季度,管道天然气销售及提供供气接驳服务收益为12,046千元,2022年同期为44,889千元;2023年前三季度为36,106千元,2022年同期为137,266千元[18] -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总收益为74,231千元,2022年同期为91,989千元;2023年前三季度为175,717千元,2022年同期为250,565千元[18] - 2023年第三季度,其他收益及净收入为164千元,2022年同期为107,613千元;2023年前三季度为1,267千元,2022年同期为108,483千元[18] 税务相关 - 中国附属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率为25%[38][41] - 2023年及2022年香港利得税按估计应课税溢利以16.5%计算,本期集团无须缴纳香港利得税收入,未作拨备[40][42] - 集团于本季度及本期间内并无重大之未拨备递延税项[20] - 本季度及本期无重大未拨备递延税项[43] 购股权相关 - 2022年4月7日授出187.5万份购股权,10月13日授出2410.0003万份购股权,均即时归属,合约年期10年[46] - 2023年1月1日未行使购股权数目为2597.5003万份,加权平均行使价为0.456港元;期内行使1511万份;9月30日未行使及可行使购股权数目均为1086.5003万份,加权平均行使价为0.456港元[47] - 执行董事张建年初有250万份购股权,期内行使250万份,期末为0[64] - 非执行董事王晨年初有25万份购股权,期内行使25万份,期末为0[64] - 段士川年初有12.5万份购股权,期内行使12.5万份,期末为0[64] - 员工年初有287.5万份购股权,期内行使287.5万份,期末为899.0003万份[64] - 公司根据先前购股权计划授出32,119,074份购股期权,均未行使且已失效[52] -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采纳新购股权利计划,有效期10年,至2032年3月27日届满,截至2023年9月30日剩余期限约8.5年[54]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根据新购股权利计划可供授予的购股权利数目为零股股份[54] - 期间根据新购股权利计划授予的购股权利及奖励可能发行的股份数目除以期间已发行相关类别股份的加权平均数约为3.01%[54]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在2022年3月28日采纳的购股期权计划下有可认购10,865,003股股份的尚未行使购股期权[102][113] 股东持股情况 - 截至2023年9月30日,赵馨女士持有301,293,551股,持股百分比为77.17%,权益性质为配偶之权益[50] - 截至2023年9月30日,王忠胜先生通过受控法团权益持有2,264,812股股份,持股比例0.58%[57] - 截至2023年9月30日,王忠胜先生作为实益拥有人持有299,028,739股股份,持股比例76.59%[57]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常健先生作为实益拥有人持有2,50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0.64%[57] - 截至2023年9月30日,王琛先生作为实益拥有人持有25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0.06%[57]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段士川先生作为实益拥有人持有125,000股股份,持股比例0.03%[57] 员工相关 - 截至2023年9月30日,集团共有241名雇员,其中研发人员18名,工程和客服人员134名,行政管理 人员81名,市场营销人员8名[80]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约为人民币17,162,000元,2022年同期约为人民币16,137,000元[80] 业务运营与计划 - 液化工厂每日产能为50万立方米,但上游业务每日出气量不足以完全释放其产能[81] - 集团计划于2024年建造10台设备,每台设备每天可生产5万立方米的天然气[81] - 公司计划2024年建造10台设备,每台日产天然气50,000立方米[93] - 截至2023年9月30日,集团完成229口煤层气井的地面施工及打井,投产井164口[90] - 截至2023年9月30日,集团LNG工厂产能保持在每天约500,000立方米,平均日产量约170,000立方米[90] 收购事项 - 可能收购事项因GEM上市规则第19章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构成须予披露交易[84] - 阳城阳泰为惠阳新能源主要股东,是公司附属公司层面关连人士,可能收购事项构成GEM上市规则第20章项下关连交易[84] - 惠阳新能源在位于中国山西省面积约96平方公里的若干煤层气资产拥有权益[87] - 阳城天然气区块主要开发3号和15号煤层,煤层气资产位于山西阳城阳泰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多个煤矿区域内[87] - 惠阳新能源为合营企业,其100%股本权益由集团一间全资附属公司持有[87] - 2023年3月28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山西阳城以6,723,800元竞购惠阳新能源余下20%股权[96] - 收购惠阳区新能源额外股权事项于2023年4月19日完成[98] 公司治理与合规 - 2023年3月6日公司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过将截至生效日期股份溢价账全部进账金额削减至零的特别决议案[96] - 截至2023年9月30日,集团无重大或然负债[101]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有可转换为10,367,299股换股股份的尚未赎回可换股债券[102][113]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董事、控股股东或其联系人无竞争业务权益[103] - 报告期内,公司及附属公司未购买、出售或赎回上市证券[103] - 公司于2003年7月28日成立审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召开三次会议[105] - 公司主席王忠胜负责监督集团日常运作,董事会定期开会考虑重大事项[107] - 公司将继续考虑委任行政总裁可行性,若委任将适时公布[107] - 公司细则和百慕达法律无优先购买权条文[112][114] - 报告期内公司已遵守GEM上市规则附录十五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除下文披露情况外[116] - 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无固定任期,须根据公司细则于股东周年大会轮值退任,董事会认为此安排对董事委任提供灵活性[116] - 公司无“行政总裁”一职,偏离守则条文第A.2.1条[116] - 公司采纳GEM上市规则第5.48至5.67条有关董事证券交易的操守守则,报告期内未发现董事违规[118] - 公司接获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GEM上市规则第5.09条作出的独立身份确认,认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独立人士[118] - 报告日期执行董事为王忠胜先生及常健先生[118] - 报告日期非执行董事为段士川先生、王琛先生及梁峰先生[118] - 报告日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刘振邦先生、徐愿坚先生及王之和先生[118] 财务报表编制 - 未经审核财务报表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及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准则编制,按过往成本惯例编制[35] 煤层气储量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煤层气所有区块原始天然气地质总含量为193.6(对比值272.4),1P净储量为108.9,2P净储量为154.7,3P净储量为193.6[70] 报告相关 - 报告为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117]
中国煤层气(08270) - 2023 Q3 - 季度业绩
2023-11-13 19:5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收益约为人民币175,717,000元,较上一财政年度同期下降约29.87%[11]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集团录得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人民币9,522,000元[13] - 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每股亏损约为人民币2.64分[14] - 除已宣派的特别股息外,董事会不建议于本期派付任何股息[15] - 2023年第三季度收益为人民币74,231,000元,2022年同期为人民币91,989,000元[18] - 2023年前三季度收益为人民币175,717,000元,2022年同期为人民币250,565,000元[18] - 2023年第三季度销售成本为人民币68,324,000元,2022年同期为人民币75,162,000元[18] - 2023年前三季度销售成本为人民币154,412,000元,2022年同期为人民币218,128,000元[18] - 2023年第三季度毛利为人民币5,907,000元,2022年同期为人民币16,827,000元[18] - 2023年前三季度毛利为人民币21,305,000元,2022年同期为人民币32,437,000元[18] -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权益股东应占亏损1879千元人民币,2022年同期盈利111693千元人民币[19] - 2023年前九个月公司权益股东应占亏损9522千元人民币,2022年同期盈利101166千元人民币[19] - 2023年第三季度每股基本亏损0.48分人民币,2022年同期每股基本盈利43.00分人民币[19] - 2023年前九个月每股基本亏损2.64分人民币,2022年同期每股基本盈利38.95分人民币[19] - 2023年第三季度期间亏损1880千元人民币,2022年同期盈利114203千元人民币[19][20] - 2023年前九个月期间亏损9679千元人民币,2022年同期盈利102474千元人民币[19][20] - 2023年前九个月期内应占股息90721千元人民币,2022年同期无股息[19] - 2023年第三季度全面开支2303千元人民币,2022年同期全面收入117372千元人民币[20] - 2023年前九个月全面开支156千元人民币,2022年同期全面收入107227千元人民币[20] - 2023年1月1日总权益为244011千元人民币,9月30日为157203千元人民币[21] - 2022年出售一间中国附属公司全部股权收益102,288千元,增值税退税4,359千元;2023年前三季度增值税退税无,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3千元,其他净收入1,254千元[30] - 香港利得税按估计应课税溢利以16.5%税率计算,本期间集团无应缴纳香港利得税收入,未作拨备[31][32] - 中国附属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34]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宣派特别股息每股0.2576港元(相当于人民币0.233元),共计90,721千元,2022年无[36] - 2023年本季度及本期股东应占未经审核亏损分别约1,879,000元及9,522,000元,2022年同期分别盈利约111,693,000元及101,166,000元[38] - 本期间综合营业额约175,717,000元,较去年同期减少约29.87%,主要因上一财政年度同期出售广西北流[42] - 本期间股东应占亏损约9,522,000元,亏损增加一是因2022年同期出售附属公司获收益约102,288,000元,二是本期毛利21,305,000元较2022年同期32,437,000元减少[44][45] - 截至2023年9月30日,集团资产净值约为人民币157,203,000元,现金及银行结存约为人民币48,356,000元[64] - 集团资本与负债比率约为12.92%[65] - 报告期内,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约为人民币17,162,000元,2022年同期约为人民币16,137,000元[68]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季度,液化煤层气销售收益62,185千元,管道天然气销售及供气接驳服务收益12,046千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液化煤层气销售收益139,611千元,管道天然气销售及供气接驳服务收益36,106千元[30] 煤层气资产情况 - 惠阳区新能源在山西阳城煤层气资产拥有权益,阳城地区面积约96平方公里,主要开发3号和15号煤层[47][48] - 惠阳区新能源为合营企业,其100%股本权益由集团一间全资附属公司持有[49][50] - 截至2023年9月30日,煤层气资产所有区块原始天然气地质总含量为193.6 BCF,2012年3月31日为272.4 BCF;已证实(1P)净储量为108.9 BCF,2012年为3.5 BCF;已证实加概略(2P)净储量为154.7 BCF,2012年为27.7 BCF;已证实加概略加可能(3P)净储量为193.6 BCF,2012年为205.0 BCF[51] - 截至2023年9月30日,集团完成229口煤层气井地面施工及打井,投产井164口且稳定生产[58] - 公司于2014年7月聘请中国境内独立专业评估机构对“惠阳新能源”煤层气资产进行评估,定义及指引与2012年NSAI大致相同[53] 液化天然气工厂情况 - 截至2023年9月30日,集团液化天然气工厂产能约为每天500,000立方米,期间平均日产量约170,000立方米[59][60] - 集团液化工厂每日产能为50万立方米,但上游业务每日出气量不足以完全释放该产能[73] - 集团计划2024年建造10台设备,每台设备每天可生产5万立方米天然气[73] 业务发展与计划 - 若集团未来有充足融资,将加快打井项目进程,除上游煤层气勘探及开采投资外,无其他收购、投资、处置或缩减业务计划[66] - 2017年公司对旧井技术升级,同年开始自主研发碳氢制取天然气项目[73] - 2019年下半年公司开始产业化设计阶段,预计2021年末前小规模投产[73] - 2021年6月第一台试验设备试运行,第二台预计2023年完成建造[73] - 2023年公司计划在海外进行试验设备先进化演示并邀请专家评审技术[73] 股权收购事项 - 2023年3月6日公司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并通过特别决议案,将股份溢价账全部进账金额削减至零,进账金额拨入实缴盈余账[80][81] - 2023年3月28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山西阳城以672.38万元竞标价,参与竞拍惠阳新能源余下20%股权[83] - 可能收购事项完成后,集团将拥有惠阳新能源全部股权,其将成为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84][85] - 因GEM上市规则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5%但低于25%,可能收购事项构成公司须予披露交易[87] - 可能收购惠阳区新能源额外股权事项于2023年4月19日完成[91][92] - 可能收购事项详情可查阅公司2023年3月28日、4月14日及4月20日公布[93] 股东持股情况 - 截至2023年9月30日,王忠胜通过受控法团权益持有2,264,812股,持股约0.58%[95] - 截至2023年9月30日,王忠胜作为实益拥有人持有299,028,739股,持股约76.59%[95]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常健作为实益拥有人持有2,500,000股,持股约0.64%[95] - 截至2023年9月30日,王琛作为实益拥有人持有250,000股,持股约0.06%[95]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段士川作为实益拥有人持有125,000股,持股约0.03%[95]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宝连投资有限公司拥有2,264,812股股份权益,王忠胜拥有其已发行股本100%权益[96][97] - 截至2023年9月30日,王忠胜持有299,028,739股股份及相关股份好仓,含288,661,440股实益股份和可转换为10,367,299股换股股份的可换股债券[98] - 截至2023年9月30日,赵馨女士持有公司301,293,551股股份,持股百分比为77.17%[105] 购股期权计划情况 - 公司根据先前购股权计划授出32,119,074份购股期权,均未行使且已失效,该计划于2021年5月18日到期[109] -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采纳新购股期权计划,有效期10年,至2032年3月27日到期[110]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新购股期权计划剩余期限约8.5年,可供授予的购股期权数目为零股股份[112] - 期间根据新购股期权计划授予的购股期权及奖励可能发行的股份数除以已发行相关类别股份加权平均数约为3.01%[112]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及报告日期,除新购股期权计划外,集团无符合GEM上市规则第23章的其他股份计划[115] - 2023年期间,执行董事常健先生注销2,500,000份购股期权[116] - 2023年期间,非执行董事王琛先生注销250,000份购股期权,段士川先生注销125,000份购股期权[116] - 2023年期间,雇员注销12,235,000份购股期权,剩余8,990,003份[116] - 企业财务顾问截至2023年9月30日持有1,875,000份购股期权,购股期权授予日期为2022年4月7日[116] - 2022年4月7日授出187.5万份购股权,2022年10月13日授出2410.0003万份购股权,均即时归属,合约年期10年[117] - 2023年1月1日未行使购股权2597.5003万份,加权平均行使价0.456港元;期内行使1511万份;2023年9月30日未行使及可行使购股权均为1086.5003万份,加权平均行使价0.456港元[117] - 2023年9月30日,公司有可认购1086.5003股股份的尚未行使购股,有可转换为1036.7299股换股股份的尚未赎回可换股债券[122] 或然负债情况 - 2023年9月30日,集团并无重大或然负债[120] 审核委员会情况 - 审核委员会于本期内举行三次会议,集团本期未经审核综合业绩已由审核委员会成员审阅及提供意见[129] - 公司于2003年7月28日遵照GEM上市规则,成立审核委员会并以书面列明其职权范围,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127][128] 企业管治情况 - 本期内,除披露情况外,公司已遵守GEM上市规则附录十五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131] - 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无固定任期,但须根据公司细则于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轮值退任[132] - 公司并无任何高级职员担任「行政总裁」一职,偏离守则条文第A.2.1条[134] - 王忠胜先生担任公司主席,也负责监督集团日常运作,董事会认为此架构不会损害权力及权责均衡[136][138] - 公司将继续考虑另行委任行政总裁的可行性,若委任将适时公布[140] - 公司已采纳GEM上市规则第5.48至5.67条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操守守则,未发现董事违规[141] - 公司已接获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GEM上市规则第5.09条作出的独立身份确认,认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独立人士[142] - 截至2023年11月13日,执行董事为王忠胜和常健,非执行董事为段士川、王琛和梁峰,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刘振邦、徐愿坚和王之和[143] 销售影响因素 - 受整体经济环境影响,销售价格在传统高峰期未大幅上升,呈下调趋势,影响销售表现[62] 债券发行情况 - 本集团在报告期内未发行任何债券[103][104]
中国煤层气(08270) - 2023 - 年度业绩
2023-08-23 19:21
新购股计划配额及审批规则 - [新购股计划中每名参与者最高配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的1%][2] - [若进一步授出购股权致某参与者12个月内获行使股份超已发行股份1%,需经股东大会批准,该参与者及其联系人须放弃投票][2] - [拟向该参与者授出的购股数目及条款须在寻求股东批准前确定][2] 公布刊载安排 - [本公布将自刊出日起最少七日载于GEM网站及公司网站][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