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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5-21 18:31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1、保荐人制定了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明确了现场 检查的工作要求。 2、保荐人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 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与公司的日常沟通、现场回访等方式开展 持续督导工作,并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4、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根据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持续督 导职责,具体内容包括: (1)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三会会议材料;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海 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科技"或"公司"或"上市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履行持续 督导职责,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5)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6)对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
力源科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1 18:3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域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海盐力源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指派律师列 席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 事项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 ...
力源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4-05-08 17:4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 人")作为正在对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科技" "公司""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对 2023 年度(以下简称"本 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 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胡征源、李嵩 (三)现场检查人员 胡征源 (四)现场检查时间 (六)现场检查手段 本次现场检查的手段主要包括资料查阅、访谈、现场查看等,具体检查手段 详见"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料,财务管 理、会计核算、内部审计、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 相关制度,查阅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 ...
力源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04-30 17:0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 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力源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海盐 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125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750,000 股,并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总股本为 80,2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后总股本为 106,950,000 股,其 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2,611,764 股, ...
力源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4-04-30 17:08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52,262,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52,262,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5 月 13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 部分共计 5,815,000 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 记。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06,950,000 股变更为 112,765,000 股。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12,765,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0 股,以 2022 年 5 月 30 日为股 权登记日,共转增 45,1 ...
力源科技(688565)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9 17:42
营业收入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49,621,810.11元,较上年同期调整后增长16.04%[4]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4962.18万元,较2023年第一季度的4276.43万元增长16.04%[16] 净利润变化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0,987.59元,较上年同期调整后增长114.4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081,998.27元,较上年同期调整后下降42.32%[4]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利润142.14万元,2023年第一季度亏损342.66万元[17] - 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52.10万元,2023年第一季度亏损360.05万元[17] 每股收益变化 -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034元/股,较上年同期调整后增长114.91%[5] - 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0.0034元/股,2023年第一季度为 - 0.0228元/股[18] 净资产收益率变化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11%,较上年同期增加0.73个百分点[5] 研发投入变化 - 研发投入合计5,753,424.44元,较上年同期调整后增长39.41%,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1.59%,较上年同期增加1.94个百分点[5] 资产变化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979,423,277.95元,较上年度末调整后下降2.24%[5] - 2024年3月31日货币资金为80,944,396.80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97,169,025.93元有所减少[13] - 2024年3月31日应收账款为127,974,571.88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120,020,900.74元有所增加[13] - 2024年3月31日存货为280,950,020.45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271,672,445.48元有所增加[13] - 2024年3月31日流动资产合计663,360,470.43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671,593,890.98元有所减少[14] - 2024年3月31日非流动资产合计316,062,807.52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330,275,985.06元有所减少[14] - 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计979,423,277.95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1,001,869,876.04元有所减少[14] 所有者权益变化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92,308,169.73元,较上年度末调整后增长0.12%[5] - 2024年3月31日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为492,308,169.73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491,714,970.14元有所增加[15] - 2024年第一季度末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97942.33万元,2023年末为100186.99万元[16]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5,783户,前10名股东中沈万中持股48,902,000股,持股比例31.72%[10] - 深圳市中广核汇联二号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700万股,占比4.54%[11] 营业成本变化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成本6240.72万元,较2023年第一季度的4854.84万元增长28.54%[16]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化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4,599.06元,较上年同期调整后增长98.14%[5]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67.46万元,2023年第一季度为 - 3636.65万元[19][20]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情况 - 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681.36万元[20]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化 - 2024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1354.61万元,2023年第一季度为2562.38万元[2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变化 - 2024年第一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 1422.06万元,2023年第一季度为 - 1755.63万元[20] 负债变化 - 2024年3月31日流动负债合计482,159,777.93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504,924,560.27元有所减少[15] - 2024年3月31日非流动负债合计4,955,330.29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5,230,345.63元有所减少[15]
力源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4-26 20:41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任。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的2022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的相关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变更注册资本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原授予的激励对象沈金 华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5.91元/股)对前述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6,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公司2023年 业绩水平未达到《2022 ...
力源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20:41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股技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 相关材料已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 万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
力源科技: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6 20:41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均根据其各自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 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方案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长、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 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发放津贴等其他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12万元/人/年(税前),按月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各自在公司的管理职务 ...
力源科技: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6 20:41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核查独立董事柴斌锋、李彬、张学斌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确认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 影响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 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 人,分别为柴斌锋、李彬、张学斌。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 事会。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 条的独立性要求,不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