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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科技(688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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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科技(68856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7-29 18:01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4] 人数规定 - 委员变动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委员,未达前暂停职权[8] 会议召开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6] - 董事、委员会主任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16]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2日(均不含开会当日)发出通知[17] 会议举行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2] 委托出席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表决,每次只能委托一名[22] - 委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至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29] 决议通过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才有效[32]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9] 委员免职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免去其职务[23] 问题处理 - 决议实施中发现问题,应向董事会汇报由其处理[27] 表决回避 - 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回避表决,委员会或董事会有相应处理方式[33] 委员权力 - 可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情况跟踪了解,相关部门应配合[35] - 有权查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等相关资料[36] - 可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质询,对方应及时作答[37] 考评职责 - 按程序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并提出报酬和奖励方式提交董事会[38] 资料提供 - 人事部门为决策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等相关资料[37] 规则生效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2] 规则解释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3]
力源科技(688565)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7-29 18:0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4] 委员任期与变动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6]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委员,未达前暂停职权[6]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应于召开前2日发出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30]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27] 委员履职与处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视为不能适当履职,董事会可免其职务[20] 决议实施与通报 - 决议实施中发现问题可要求纠正,不采纳则向董事会汇报[26] - 委员或董事会秘书应在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25] 评估与资料查阅 - 对公司董事、高管上一年度工作进行评估,各部门应配合[29] - 委员可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31] - 委员可就问题向董事、高管质询,对方应及时回应[31]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4]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5]
力源科技(688565)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7-29 18:01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证券部为日常管理部门[5][6]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负有连带责任,董事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108][109] 披露规则 - 信息披露应及时、公平,保证真实、准确、完整,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披露[7][8] - 不得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确有需要应在下一交易时段前公告[10] - 披露预测性信息应合理、谨慎、客观[11] 定期报告 - 年度报告4个月内、半年度报告2个月内、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28]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差异达10%以上需更正[31] - 特定业绩情形需预告,有差异应更正[31][33] 重大事件 - 大额赔偿等多种情况属重大事件,需立即披露[47][49] - 交易涉及资产等占比达10%以上需披露[54] 交易披露 - 财务资助、担保等交易需特定审议通过并披露[63][65] - 与关联人交易达一定金额需审议及披露[69] 其他规则 - 股票异常波动需披露公告或核查[81][82] - 信息披露文件发布有流程,资料保管不少于10年[97][116]
力源科技(68856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7-29 18:01
董事选举规则 - 细则适用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达30%以上,股东会选举或更换2名以上董事议案[2]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前提董事候选人[4]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7] - 选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投票权分别为持股数乘待选人数[7] - 所投董事选票数不超限额,候选董事人数不超应选人数[8] - 当选董事得票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9] - 得票超半数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票数排序当选[10] - 当选人数不足且已当选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进行第二轮选举[10] - 候选人票数相同不能决定当选者,进行第二轮选举[10]
力源科技(688565)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7-29 18:01
审计管理 - 审计部设负责人1名,由审计委员会任免[5]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审计计划与报告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0] 审计工作内容 - 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9] - 对公司各机构及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评估[7] - 对公司各机构及子公司会计资料和经济活动进行审计[7] - 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关注检查可能的舞弊行为[7] 专项审计 - 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2][13][14] - 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15] - 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审计[15] - 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16] 其他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9] - 公司可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19] - 审计部编制年度审计计划,经批准后实施,必要时可调整[22] - 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提前3个工作日送达审计通知书,突击审计实施时送达[22] - 被审计单位10个工作日内对审计报告征询意见稿书面反馈[24] - 内部审计人员编制与复核审计工作底稿,项目结束后整理归档[26]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33][34]
力源科技(68856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29 18:01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或顾问[7] - 按发行申请文件承诺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0] - 以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4] 募投项目管理 - 搁置超1年,重新论证可行性和预计收益[10] - 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重新论证[10] - 延期实施,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7] - 变更项目,提交董事会后2个交易日报告并公告[20] 资金存储与协议 - 到账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7] - 协议提前终止,两周内签新协议并2个交易日备案公告[8] - 存放于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7] 资金置换 - 自筹投入项目,6个月内置换[12] - 支付薪酬等自筹后,6个月内置换[12] 账户管理 - 开立或注销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备案公告[13] 投资与节余资金 - 闲置资金投资产品,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公告[15] - 节余低于100万或承诺额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6] 核查与报告 - 内部审计半年检查一次存放使用情况[5] - 董事会半年核查进展,编制披露报告并提交[23] - 保荐或顾问半年现场核查一次[23] - 年度审计请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3][24] - 保荐或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提交披露[24] 其他 - 配合工作,提供必要资料[24] - 董事会在报告中披露核查结论[25] - 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报告[25] - 子公司实施项目适用本制度[27]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27]
力源科技(688565)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07-29 18:01
制度适用 - 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占用[2] -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适用[2] 资金往来规则 - 以年初预计真实交易为基础,限制占用[4] - 禁止多种方式提供资金给关联方[4][5] 交易程序 - 与关联方交易按规定决策程序进行[7] - 非年初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需审核批准[7] 财务管理 - 资金支付审查并备案文件[7] - 核算统计资金往来并建财务档案[9] 监督与责任 - 注册会计师审计出具专项说明[9] - 违规人员赔偿,严重的罢免追责[11]
力源科技(68856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29 18:01
关联方界定 - 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 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 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关联法人[4] - 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决策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须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 3 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4][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4][15] 关联交易金额与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非担保交易不超 30 万元,由总经理决定[16] - 公司与关联法人非担保交易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0.1%且不超 300 万元,由总经理决定[1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 30 万元交易,须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7]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0.1%以上且超 300 万元交易,须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7] - 公司与关联人非担保交易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且超 3000 万元交易,由股东会审议批准[17] 特殊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关联方回避表决[17] - 公司为持股 5%以下股东提供担保,相关股东股东会回避表决[18] - 公司关联人以资抵债方案须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8]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9][14] - 关联交易价格或收费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9]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21] - 未获事前批准的关联交易,公司应在 60 日内履行批准程序[24] - 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更需按变更后金额重新履行审批程序[27] 资金管理与监督 - 公司应防止股东及关联人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30] - 控股股东及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将资金提供给关联人使用[31] - 公司被关联人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清偿有规定[31] - 公司财务部门每季统计分析与关联人资金往来及债权债务关系[32] - 公司应收股东等资金往来新增或累计余额达 300 万元或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时,独立董事发表意见[3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异常时提请董事会采取措施[33] 文件保管与制度生效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期限为十年[36]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亦同[37]
力源科技(688565) - 公司章程
2025-07-29 18: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6月25日由海盐力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4] - 2021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股票简称力源科技,代码688565[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973.00万元[5]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服务、设备制造与销售等,许可项目需经批准[9] 股权结构 - 公司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时总股本为5000万元,发起人50人[12] - 沈万中认购股份3338万股,持股比例66.76%[12] - 公司股份总数为14973.00万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1] - 董事等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3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可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1][42][43][45]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5]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7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1] - 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前提是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按母公司报表口径)[104] - 满足一定条件时,公司应进行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104] 其他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10天通知[11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1]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10日内公示[126]
力源科技(68856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7-29 18:01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5] 战略委员会变动 - 委员变动人数少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委员[8] 会议通知与举行 - 会议应于召开前2日发出通知[15]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9] 委员表决权与履职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19]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免去其职务[19] 决议规则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0] - 会议对所议事项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规则[21] - 委员表决意向分赞成、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新选,拒不选或中途离场视为弃权[22] - 每项议案获规定有效表决票数,经主持人宣布形成决议,签字后生效[24] 决议通报与责任 - 委员或董事会秘书应在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24] - 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致公司受损,参与决议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表决表明异议并记录可免责[24]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应有书面记录,出席委员和记录人签名,委员可要求说明发言[24] - 记录至少包括日期、地点等内容[25]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26] 议事规则 - 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抵触时以章程为准[28]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先前《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失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