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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财互联: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9 15:38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生产经营 业务,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财会知识及税务知识;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金财互联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二条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较为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 (七)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
金财互联: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29 15:38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 第五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
金财互联: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综合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9 15:38
子公司定义 - 全资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且持股比例为100%的公司[2]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50%以上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人员管理 - 母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人数应占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9] -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聘任和解聘需事先经母公司批准[9] - 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应报备母公司投资部[10] - 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调离子公司时需实施离任审计[45] 资产管理 - 子公司购置或处置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须事先向母公司请示[12] 财务制度 - 子公司应执行与母公司统一的财务管理政策和会计制度[21] - 子公司不得进行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委托理财需遵守母公司审批要求[17] 信息管理 - 子公司应及时向母公司提供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信息[6] - 子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应报备母公司[17] - 母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适用于子公司,子公司不得隐瞒、虚报信息[19,20]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可确定总经理为主要负责人[37]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如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等[20] 投资管理 - 子公司投资项目需经子公司论证、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母公司审核等程序[30] - 子公司实施项目投资需按批准投资额控制,每季度至少向母公司汇报一次项目进展[32,33] 审计监督 - 母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适用于子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审计监督[22,23] 激励约束 - 子公司须建立经营激励约束机制,制订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25,26] - 子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奖惩[49]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金财互联: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29 15:38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主要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由董事本人出席 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 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二章 会议的组成及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人。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作为董事会 的工作机构。四大委员会的组成、 ...
金财互联: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9 15:37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企业内部控制应用 指引第 12 号—担保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 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 担责任的行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等。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包括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 下简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 外提供担保。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提供担 保的,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 ...
金财互联: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9 15:37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公司董事等人员变动属内幕信息[5] - 大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重大事项要求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10] - 重大事项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0] 责任分工 - 董事长为档案登记和报送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相关事宜[2] - 监事会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2] 档案管理 - 档案及备忘录保存至少10年[13] - 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报送深交所[13] 自查与追责 - 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15] - 发现内幕交易核实追责并报送监管[15] 股东限制 - 大股东等不得滥用权利要求内幕信息[16] - 大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7] 其他措施 - 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教育培训[19] - 登记备案由董事会负责秘书组织实施[20] - 及时补充完善档案及备忘录信息[21]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亦同[31]
金财互联: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9 15:37
利润分配规则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6]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母公司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7]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7]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8] - 高送转指每10股送红股与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达或超5股[8] - 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指未来12个月内拟交易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12] - 满足条件下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10%[13] 信息披露要求 - 高送转方案公告需披露具体内容、合规性、与业绩匹配情况等[15][16] - 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应包含股东大会届次日期、分配比例等内容[18] - 公司应在年报、半年报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政策执行情况[25]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并专项说明[19] - 拟发行证券需在相关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安排[19] - 公司应在年报中提示前次招股说明书中利润分配相关内容执行情况[25] 程序与规定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6][30] -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预案,经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22]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与股东充分沟通交流[23] - 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事项发表独立意见[25] - 监事会审议预案时应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并监督董事会[25] - 年度盈利但未提现金利润分配需说明原因及资金用途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25]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应扣减其现金红利偿还资金[2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7]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修订本规则,报股东大会批准[2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7]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和修改[27]
金财互联: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9 15:37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制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组织实施的,对公 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管理活动 的合规性、效率、效果、效益性等进行独立客观确认、评价和监督的一项管理活 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对象是公司及其被投资单位,包括公司各部门、控股子 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员。 第二章 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 为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对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
金财互联: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29 15:37
股东大会安排 - 2023年11月15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 - 现场会议14:50开始,网络投票9:15 - 15:00[2] - 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1月9日[2] - 会议地点在江苏盐城大丰区公司行政楼[2] - 登记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9:00 - 17:00[7] 会议审议 - 审议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3] - 议案1、2、3、11、12为特别决议提案[6] 投票信息 - 普通股投票代码“362530”,简称“金财投票”[13] - 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10]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于2023年10月30日[12]
金财互联: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29 15:3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会委任[5]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两次,提前5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天,紧急可随时通知[13] - 委员连续2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4]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审计报告与审批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报告[18]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及确定费用需报董事会批准[6]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