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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日升(3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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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日升:关于公司组织结构调整的公告
2024-04-26 19:39
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4-042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组织结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结构调整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公司管理,提升综合运营水平及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及战略发展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现有组织结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结构详见附 件。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附件: 组织结构图 特此公告。 ...
东方日升: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6 19:39
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4-032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下午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通过专人送达、邮 递、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曾学仁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东方日升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2023年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
东方日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6 19:39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净利润13.63亿元[1] - 截至2023年底,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41.47亿元,母公司16.93亿元[1] 利润分配 - 以11.28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2元,分红2.26亿元[2] - 回购股份视作分红1.56亿元,本次分红总额3.82亿元[2] 方案认可 - 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均认可利润分配预案[3][4][5][6]
东方日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6 19:39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担保形式包括保证、 抵押及质押等形式。 第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 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 对外提供担保。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对外担保应当遵守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门包括: 财 务负责人 ...
东方日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6 19:39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下列情 形之一出现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 5 人时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 ...
东方日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19:3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东方日升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规定,对东方日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1 号)同意,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8,138,95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15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83.55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 税 ...
东方日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6 19:3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东方日升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有关规定,对东方日升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8,138,95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15 元,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83.55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 民币 31,464,281.9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
东方日升: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6 19:39
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编号:2024-031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 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通过专人送出、邮递、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 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海峰先生主持,会议的通 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东方日升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 息披露网站巨 ...
东方日升: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外汇期权业务与可行性分析的公告
2024-04-26 19:39
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4-039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公 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根据公 司业务发展情况,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外汇期权业务,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外 汇期权业务与可行性分析的公告 一、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外汇期权业务概述 (一)交易的背景与目的:当前公司境外销售业务在公司整体业务中占比较 大,公司产品出口的主要结算货币是美元、欧元、澳元等,汇率波动可能对公司 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和不利影响,公司拟与银 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外汇期权业务。 (二)业务规模: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 190,000 万美元(含本数), 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业务方式:与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外汇期权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 构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或外汇期权合同。 (四)主 ...
东方日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6 19:39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 - 选聘需审计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决定[2]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6] 选聘评分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9]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1 - ∣选聘基准价 - 审计费用报价∣/选聘基准价)×审计费用报价要素所占权重分值计算[10] 聘用期限与人员限制 - 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期为一年,期满可续聘[1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4] 其他规定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10年[14]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情况[14] - 公司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等,变更时还需披露相关情况[18] - 审计管理委员会监督检查选聘,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8] - 审计管理委员会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关注,发现选聘违规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处理责任人[19][20] -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严重违规,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20] - 董事会应及时将相关处罚报告证券监管部门[21]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