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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日升(3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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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日升(30011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 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交易、关联人及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增资全资子公司除 外);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 ...
东方日升(30011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规范披露信 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生 产经营、资产等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 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逐级上报至公司董事长,同时报送董 事会秘书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 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公司各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 (四)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 ...
东方日升(30011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有违法犯罪或受处罚记录者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六年[12]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职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3] - 拟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3]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委员会会议规则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特定情况可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 审计管理委员会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6]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1]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1]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6]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9]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对薪酬与绩效管理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5]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32]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2] - 相关人员不配合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38]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3]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年报披露[33]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35][37]
东方日升(30011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化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及《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的保 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董事会秘书 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东方日升(30011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 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方日升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 召开的会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 ...
东方日升(300118)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主持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总经理除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工作细则 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 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被宣告缓 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效率 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东方日升(3001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4]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4]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5]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5] 信息管理与报备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0]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进程备忘录[11] - 公司需在报告和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21] 责任与保密 - 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未经批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相关人员做好保密和备案[3] - 知情人一个工作日内告知董事会办公室[15] - 公司保留追究违规股东和实控人责任的权利[21] 登记与流程 -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内幕信息做好登记[14] - 董事会办公室组织填写登记表并核实报备[15] - 公司董事等控制知情人范围,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17] - 公司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备案并签保密协议[19]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和修改[25]
东方日升(30011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选聘标准与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应公开发布选聘文件[7]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4]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及原因[14]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10年[14] 选聘时间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6] 决策程序 - 聘用或解聘需审计管理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提议聘请议案[6] 聘用期限 - 与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期为一年,期满可续聘[11] 改聘相关 - 审计管理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可约见事务所并评价质量[17]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为前任事务所在股东会陈述提供便利[17] - 除特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9] 监督检查 - 审计管理委员会应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中[19] 违规处理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处理[21] - 事务所存在严重行为,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2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订亦同[25]
东方日升(30011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担保形式包括保证、 抵押及质押等形式。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须 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 供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应当遵守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门包括:财 务负责人及其下属财务 ...
东方日升(30011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22:48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保证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行使职权,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 名公司职工代表,职 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者证 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通知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未设副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