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环保(300779)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5-07-25 20:06
股票简称:惠城环保 股票代码:300779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债券代码:123118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Qingdao Huicheng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港旺大道 395 号)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二〇二五年七月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声 明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 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 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 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 ...
惠城环保(300779) - 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5-07-25 20:06
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二〇二五年七月 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1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青岛 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环保"、"发行人"、"申请人" 或"公司")会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保荐机构" 或"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 申报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就问 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分析及讨论,针对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核查,对问 询函中所有提到的问题逐项予以落实并进行了书面说明,同时按照要求对《青岛 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募集说明 书(申报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和补充,现回 ...
惠城环保(300779)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
2025-07-25 20:06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〇二四年度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1433 号 6-1-1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6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157 | 6-1-2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1433 号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环保) 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 者 ...
中创环保(300056) -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07-25 20:04
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中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5-051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江西耐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弋阳支行(以下 简称"建设银行")开展融资合作,签署《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中创环保 与建设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江西耐华前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 之最高金额为 350 万元。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授权额度范围。 | | | | 被担保方 | | | 担保额度占 | | | --- | --- | --- | --- | --- | --- | --- | --- | | 担保 | 被担 | 担保方 | 最近一期 | 截至目前 | 本次新增 | 上市公司最 | 是否 | | 方 | 保方 | 持股比 | 资产负债 | 担保余额 | 担保额度 | 近一期经审 | 关联 | | | | 例 | | (万元) | (万元) | 计净资产比 | 担保 | | | | | 率 | | | | | | | | | | | | 例 | | | 中创 环保 | 江西 耐华 | 51% | 112.37% | 2720 | 350 | 1.81% | 否 | ...
哈尔斯(002615)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5-07-25 20:02
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实际进展以及相关审核要求,公司会同相 关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5-058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 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申请已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 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
哈尔斯(002615)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2025-07-25 20:02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Haers Vacuum Containers Co.,Ltd. (浙江省永康经济开发区哈尔斯路 1 号)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证券简称:哈尔斯 证券代码:002615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审核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本次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 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 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有关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 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 ...
哈尔斯(002615)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字会计师的承诺函
2025-07-25 20:02
健会计师事务, 滕培彬、郑宇青同意承担签字注册会计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 蒋舒媚、周冀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 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 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斯公司)于2024年12月 24 日向贵所提交增发股票申请(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于2025年1月4日 被受理。本次变更前,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蒋舒媚、周冀,现拟变更为滕培彬、郑 字言。 变更事由:原签字注册会计师蒋舒媚、周冀因工作变动自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离职,不再继续担任本次发行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本所现委派滕培彬、郑宇青担 任本次发行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变更后签字人员的基本情况:滕培彬、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16年;郑宇 青、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6年。 蒋舒媚、周冀承诺对此前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将一 直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对蒋舒媚、周冀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蒋舒媚、周冀已履行尽职调查义 务,并出具专业意见。本所承诺对蒋舒媚、周冀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此前出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 ...
哈尔斯(002615)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注册稿)
2025-07-25 20:02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释 义 在本发行保荐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保荐人、中银证券 | 指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公司、发行人、哈尔斯 | 指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 | 发行、本次发行、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 | 指 | 哈尔斯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报告期、报告期各期 | 指 2022 | 年、2023 年、2024 年 | | 报告期各期末 | 2022 指 31 |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日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楼) 二 ...
哈尔斯(002615)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注册稿)
2025-07-25 20:02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楼) 二〇二五年七月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袁婧、李瑞君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 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上市 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3-1 |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 1 | | --- | --- | | 目 录 2 | | | 释 义 4 | | |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 | | 一、基本情况 | 5 | | 二、主营业务介绍 | 5 | |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 7 | |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 8 | | 第二节 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 14 | | 一、发行股票 ...
哈尔斯(002615)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2025-07-25 20:02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一、基本情况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申请已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 市审核中心审核。公司本次发行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保荐人")是发行人聘请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变更前签字会计师为蒋 舒媚(项目合伙人)、周冀,现拟变更为滕培彬(项目合伙人)、郑宇青。 二、变更事由 变更事由:原签字注册会计师蒋舒媚、周冀因工作变动自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离职,不再继续担任本次发行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现委派滕培 彬、郑宇青担任本次发行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三、变更后签字人员基本情况 滕培彬,于 200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执业证编号:330000012131, 现就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郑宇青,于 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执业证编号:330000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