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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600085) - 同仁堂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续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公告
2025-11-28 19:01
关联交易 - 同仁堂科技拟与同仁堂集团续订三年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年租金928.16万元(含税)[4] - 本次交易2025年11月28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4] 股东信息 - 同仁堂集团持有公司52.45%股权,为控股股东[6] 财务数据 - 同仁堂集团2024年末总资产462.64亿等多项财务数据[8] - 同仁堂集团2025年9月末总资产485.91亿等多项财务数据[8] 租金条款 - 租金按年缴付,缴付期9月1日至10月5日,保证金69.80万元[10] - 违约方每日付年租金3‰,最多不超30万元[10]
同仁堂(600085) - 同仁堂关于控股孙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品牌使用许可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11-28 19:01
股权结构 - 同仁堂集团持有公司52.45%股权,为控股股东[6] 财务数据 - 2024年12月31日,同仁堂集团总资产462.64亿元,净资产267.25亿元,营收251.20亿元,净利润27.53亿元[9] - 2025年9月30日,同仁堂集团总资产485.91亿元,净资产281.62亿元,营收180.61亿元,净利润23.19亿元[9] 协议相关 - 同仁堂国药拟2025年12月31日终止原商标许可协议,签两年期《品牌许可框架协议》[4] - 同仁堂科技拟与同仁堂集团签补充协议,修订境外公司豁免收费条款[5] - 《品牌许可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12] 交易情况 - 2025年11月28日交易经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5] - 会议审议通过品牌使用许可关联交易议案[17] 收费标准 - 同仁堂国药及其子公司按0.3%支付年度品牌使用费,参股公司按1%支付[10] - 收费基数为上一年度经审计营收扣减成员单位及关联方收入贡献[11]
同仁堂(600085) - 同仁堂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28 19:00
会议相关 - 北京同仁堂股份2025年11月28日召开十届十七次董事会,11位董事全出席[1] 协议签订 - 控股子公司同仁堂科技与集团续订三年土地租赁协议,年租金928.16万元含税[2] - 控股孙公司同仁堂国药拟与集团签两年“同仁堂”品牌使用许可框架协议[4] - 同仁堂科技拟签补充协议修订境外公司豁免收费条款[4] 议案表决 - 土地租赁协议议案回避4票,同意7票[2] - 品牌使用许可关联交易议案回避4票,同意7票[5]
同仁堂(600085.SH):控股孙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品牌使用许可
格隆汇APP· 2025-11-28 18:55
品牌使用许可协议 - 公司控股孙公司北京同仁堂国药有限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为期两年的《"同仁堂"品牌使用许可框架协议》[1] -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同仁堂集团签署补充协议 修订关于其控股子公司同仁堂国药等境外公司豁免收费的条款[1]
同仁堂(600085.SH):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续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格隆汇APP· 2025-11-28 18:51
公司运营动态 - 同仁堂科技与同仁堂集团续签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三年 [1] - 每年租金均为928.16万元(含税)[1] - 续租原因为满足未来业务需求及保障未来业务发展 [1]
同仁堂科技:马咏仪获委任为公司秘书
智通财经· 2025-11-28 18:17
人事变动辞任 - 李一俊自2025年11月28日起辞任公司秘书、董事会秘书及上市规则下的授权代表 原因为家庭 [1] - 翁美仪自2025年11月28日起不再担任香港法律程序文件接收代理人 原因为工作调整 [1] 人事变动委任 - 马咏仪自2025年11月28日起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 [1] - 韩贯召自2025年11月28日起获委任为董事会秘书 [1]
同仁堂科技(01666.HK):李一俊辞任公司秘书、董事会秘书及授权代表

格隆汇· 2025-11-28 18:12
人事变动 - 自2025年11月28日起,李一俊因家庭原因辞任公司秘书、董事会秘书及上市规则下的授权代表[1] - 自同日起,翁美仪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代理人[1] - 董事会宣布马咏仪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1] - 董事会宣布韩贯召获委任为董事会秘书[1]
同仁堂科技(01666):马咏仪获委任为公司秘书

智通财经网· 2025-11-28 18:11
公司人事变动 - 自2025年11月28日起,李一俊因家庭原因辞任公司秘书、董事会秘书及上市规则下的授权代表 [1] - 自同日起,翁美仪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代理人 [1] - 自2025年11月28日起,马咏仪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 [1] - 自同日起,韩贯召获委任为董事会秘书 [1]
同仁堂国药(03613.HK)与同仁堂集团订立新商标许可框架协议
格隆汇· 2025-11-28 18:01
核心观点 - 公司与控股股东同仁堂集团公司重新签订了商标许可协议 新协议将取代即将到期的旧协议 并规定了为期两年的许可使用期及相应的费用安排[1] 协议变更背景 - 公司与同仁堂集团公司于2013年4月15日订立了现有商标许可协议 根据该协议 公司使用相关商标无须支付任何费用或收费[1] - 经双方一致同意 现有商标许可协议将于2025年12月31日终止[1] 新协议关键条款 - 公司与同仁堂集团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订立了新商标许可框架协议[1] - 新协议许可公司使用同仁堂集团公司的「同仁堂」字号及部分商标[1] - 新协议的许可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为期两年[1]
同仁堂科技(01666):建议委任杜欣为非执行董事

智通财经网· 2025-11-28 17:37
公司人事变动 - 非执行董事陈飞先生因工作变动于2025年11月28日申请辞任 其辞任将在公司适时召开的股东大会选出新任非执行董事后生效 [1] - 董事会于2025年11月28日建议委任杜欣女士为非执行董事 该委任须待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批准后方可落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