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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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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数据局正式函复天津、上海等7个地区试验区建设方案
新京报· 2025-10-15 23:33
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批复 - 国家数据局正式批复天津、河北(雄安新区)、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四川等7个地区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 [1][2] - 试验区建设方案围绕7个方面共158项改革举措开展试点试验 [1][2] 试验区建设原则与重点任务 - 建设原则包括突出问题导向和长短结合以破解关键瓶颈 强化系统布局和因地制宜 加强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以形成改革动力 [2] - 重点任务布局涵盖数据要素、设施、创新、产业、转型、合作、治理等7个方面 [2] 各地区试验重点与目标 - 上海将依托长三角数据合作机制 深化数据共享与场景开放 共建长三角万亿级规模数字产业集群 [3] - 江苏将通过制度创新、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场景赋能四维协同 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路径 [3] - 浙江将坚持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和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双向赋能 深化创新体系建设 [3] - 广东将深化要素、设施、产业、开放、机制方面新探索 落实区域重大战略 [3] 后续工作与预期成果 - 国家数据局将推动试验区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实现数据领域改革破局 [3] - 目标为打造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高地 形成地区产业升级动力源、区域经济增长极、国际贸易合作新引擎 [3]
国家数据局函复同意7个地方开展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
证券时报网· 2025-03-13 11:38
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 - 国家数据局同意天津、河北(雄安新区)、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四川等7个地区开展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 [1] - 试验区将聚焦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 [1] - 重点任务包括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优化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布局、突破关键核心数字技术、纵深推进数字化转型、推进适数化改革等5个方面 [1] 试验区重点任务 - 各试验区将梳理重要政策、重大改革、综合授权事项、预期成果、重大工程项目等清单 [1] - 编制具体建设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后开展针对性试点试验 [1] - 探索数据要素赋能实体经济发展的可行路径 [1] - 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1] - 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 [1] 政策支持与推广 - 国家数据局将做好改革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 [1] - 加大对各试验区政策支持力度 [1] - 总结并宣传推广典型经验模式 [1] - 推动条件成熟的按程序转化为全国性政策制度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