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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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2保代、中汇会计所3注会被监管警示,所涉主板IPO已终止
梧桐树下V· 2025-03-18 18:40
监管措施决定 - 上交所对梦创双杨及中介机构采取监管警示措施,因公司在IPO申请过程中存在收入确认违规行为 [2][3] - 公司未满足合同验收条件且未取得客户终验的情况下,提前确认部分收入,金额占2022年营业收入的5.24% [7][13][17] - 公司2020年及2022年存在推迟确认少量历史收入的情况,导致财务报表数据失真 [7][13][17] 违规行为细节 - 公司将数据治理服务归类为"软件产品及解决方案业务",承诺在合同履约完成且客户终验后确认收入,但实际未按此执行 [7][13][17] - 现场检查发现公司收入确认时点与信息披露、合同约定情况不一致 [7][13][17] 责任认定 - 时任董事长宋汝良、财务负责人卢海玲未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负有直接责任 [4][9] - 保荐代表人费哲君、石迪未充分核查收入确认合规性,未履行尽职调查职责 [12][14] - 签字会计师黄继佳、陈震、周永辉未审慎核查收入确认时点,导致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16][18] 监管措施 - 上交所依据《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对梦创双杨、宋汝良、卢海玲、费哲君、石迪、黄继佳、陈震、周永辉均采取"监管警示"措施 [9][14][19] - 要求各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未来信息披露质量 [9][14][19] 公司背景 - 梦创双杨2023年3月申请主板IPO,同年12月撤回申请文件 [3][6][12][16] - 海通证券为IPO保荐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 [3][12][16]
IPO发行人被书面警示,现场督导显威力!
梧桐树下V· 2025-03-15 21:56
青岛科凯电子IPO终止事件 核心违规事实 - **研发投入问题**:公司研发投入内部控制未有效执行,实际控制人王建绘等非专职研发人员部分薪酬(307.32万元/329.27万元/283.06万元)违规计入研发费用,且研发工时填报基础、薪酬计提依据披露不准确[7][12][17] - **收入确认问题**:销售合同未约定验收方法,存在验收单回传异常、重复签收等不规范情形[8][13][18] - **采购管理问题**:采购单据缺失,同一物料采购价差显著(两家供应商价格远高于其他)且无合理解释[8][13][18] - **生产成本核算问题**: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占生产成本65%)未在完工/在产品间合理分配[16][20] 涉事主体责任 - **公司及高管**:董事长王建绘、总经理王建纲、财务总监张春妍未履行信披义务,导致招股书数据失真[5][6][9] - **保荐机构中金公司**:未核查研发投入有效性(如未发现弹性工作制下工时填报问题)、收入/采购内控缺陷及成本核算问题[12][13][16] -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同样未发现研发投入(805.79万/987.75万/1245.01万)及收入/采购内控问题[17][18][20] 监管处理结果 - **自律监管措施**:深交所对发行人、中金公司、信永中和均采取书面警示,要求限期整改[9][16][21] - **IPO进程**:公司创业板IPO于2023年6月26日受理,2024年4月15日终止(撤回),原计划融资10.0123亿元[4][5] 关键数据披露 - **研发投入金额**:报告期分别为805.79万元(+22.6% YoY)、987.75万元(+22.5% YoY)、1245.01万元(+26.0% YoY)[7][12][17] - **异常采购价差**:同物料采购中两家供应商价格显著高于市场水平[8][13][18] - **生产成本结构**: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占比稳定在65%左右[16][20]
海通证券、致同会所收监管函!两保代两会计师及IPO发行人被通报批评
梧桐树下V· 2025-02-01 12:09
监管处罚概述 - 深交所对海通证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广东优巨新材料及相关责任人(包括实际控制人王贤文、财务总监颜一琼、保荐代表人林增进、李敬谱、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萍、刘亚仕)给予监管函及通报批评处分 [2][3] - 广东优巨创业板IPO已于2024年4月19日被终止审核,违规行为由深交所现场督导发现 [2] 海通证券违规行为 - **销售模式核查不足**:未发现发行人与四家贸易商客户存在经销特征(如代理证书、参与终端定价),且错误认定某主要客户为买断式贸易商(实为出口代理商) [8] - **收入披露问题**:未合并披露同一控制下的三家客户收入(应收账款逾期比例达70.45%),未审慎核查收入确认时点 [9] - **采购真实性核查缺失**:未发现某供应商突击交付占全年采购量55.69%、采购价异常低于同行且无物流凭证 [10] - **资金流水核查缺陷**:未核查关联方联苯投资与客户/供应商的大额资金往来(涉及2829.27万元转入、3615.09万元转出),遗漏重要主体如锦州三丰、董事江某配偶的资金流水 [11][12][13] - **其他违规**:未发现信用政策调整(2023年五家主要客户)、销售奖金计提异常、遗漏披露美国子公司等 [15]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违规行为 - **销售模式核查失职**:与海通证券类似,未识别经销特征及出口代理商身份 [19] - **采购核查疏漏**:未关注供应商突击交付、价格异常及物流单据缺失 [20] - **资金流水核查不力**:未核查联苯投资与锦州三丰等关联方资金往来(2298万元股权款流向异常),遗漏关键主体流水 [20][21] 广东优巨公司违规行为 - **信息披露不实**:隐瞒经销模式、出口代理商身份及同一控制下客户合并收入 [25][26] - **信用政策隐瞒**:2023年通过重签合同掩盖对五家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调整 [27] - **子公司披露遗漏**:未披露报告期内应合并报表的美国全资子公司 [28] 处罚结果 - 海通证券被书面警示,需20个交易日内提交整改报告 [17] - 广东优巨、王贤文、颜一琼被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 [28][29] - 两名保荐代表人及两名注册会计师被通报批评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