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权益

搜索文档
西安开发商闹市区盖数栋违建,且涉嫌私售土地获利逾千万?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6-12 15:00
土地交易纠纷 - 智逸公司因未履行房屋赔付义务被法院判决需向蓝基公司交付10套房屋并支付2988万元违约金[1][12][13] - 2012年荣康置业将世纪颐园西侧2.82亩土地及地上建筑出售给智逸公司,获得2150万元现金赔偿及3197平方米房屋赔偿[1][9] - 荣康置业2018年注销公司并将权益转让给蓝基公司,导致后续诉讼[3][11] 违规交易与法律问题 - 交易土地在小区规划中明确为公共绿地,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开发商无权单独处置[14][15] - 律师指出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有严格限制,擅自买卖和改变用途违法且侵权[15] - 开发商注销公司可能导致后续手续无法衔接,加重违规后果[16] 违建问题 - 世纪颐园小区内存在4栋疑似违建建筑,其中2栋已被拆除,剩余2栋为物业办公楼和社区办公楼[5][17][19] - 违建建筑占用公共绿地和道路用地,未在规划图中显示[17][19] - 相关部门曾认定违建性质,但后转为公益用途保留[21][23] 业主维权 - 业主认为2150万元赔偿款及法院判决的房屋和违约金应归属全体业主[24] - 业主委托律师向智逸公司发函要求暂停房屋交付并兑付权益[30] - 业主已申请成立业委会,街道办已批准申请[31] 行业问题 - 开发商侵占小区绿地和违规出售公共空间现象并非个例,业主权益保护问题亟待解决[33]
业主私搭“花园”,物业有权清理吗?(以案说法)
人民日报· 2025-06-12 06:11
案件核心观点 - 黄先生在公共平台种植花木引发漏水纠纷,物业公司经其儿子同意后清理平台,黄先生起诉物业公司索赔3万余元被法院驳回 [1][2] - 法院认定公共区域使用需在合理限度内,黄先生长期占用并种植花草已超出合理范围,有义务配合清理 [1][2] - 物业公司清理行为系履行管理职责的正当措施,不构成侵权,且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保留部分绿植 [2] 物业管理职责 - 物业公司作为社区管理主体,依法清理公共区域是其重要职责,能有效维护社区环境和防范安全隐患 [2] - 清理行为需以维护公共利益为出发点,采取合理必要方式,避免对业主权益造成不当损害 [3] - 物业公司与业主沟通后开展清理工作,是维护小区正常秩序和保障全体业主权益的必要举措 [2] 公共区域使用规范 - 小区公共区域为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空间,整洁程度直接影响社区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 [2] - 业主对公共区域的利用不得影响其他业主权益,过度占用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法律责任 [3] - 公共区域出现杂物堆积或垃圾滞留会破坏社区美观并带来安全隐患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