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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承诺补偿及减值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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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孚科技: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9 22:07
交易方案调整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九格众蓝等持有的安孚能源31%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 -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从不超过38,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0,403.68万元,用途调整为支付现金对价19,003.68万元和中介费用,取消原方案中17,596.32万元银行借款用途 [2] - 交易对方股份锁定期维持36个月不变,新增股价触发条款:若连续20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4] 业绩承诺安排 - 业绩承诺方扩大至九格众蓝、华芳集团、钱树良和张萍,标的范围新增控股子公司亚锦科技和南孚电池 [5] - 若交易2025年完成,安孚能源2025-2027年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5,096.07万元、37,743.43万元、39,807.91万元 [6] - 亚锦科技同期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4,608.80万元、77,562.93万元,南孚电池承诺数据未披露完整 [6] 补偿机制调整 - 减值补偿改为分主体测算:标的公司/亚锦科技/南孚电池分别按期末减值额×持股比例计算补偿金额 [7] - 九格众蓝等承诺方优先以股份补偿不足部分现金补足,华芳集团因未获股份需全额现金补偿 [7] - 公司与九格众蓝签署补充协议,与华芳集团等新签协议,细化子公司业绩补偿条款 [8][9] 交易程序进展 - 监事会全票通过8项议案,包括方案调整确认、协议签署及修订重组报告书等 [8][9][10] - 明确本次调整不构成重大方案变更,实际控制人维持袁永刚夫妇不变,不构成重组上市 [10][11] - 修订后的交易报告书草案四次修订稿已披露,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等规定 [1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