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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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经营所得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半优惠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27 09:30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免申报操作 - 当系统提示符合减半征收优惠政策但未享受时 需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修改申报 [2] - 操作路径为点击经营所得-预缴纳税申报 确认税款所属期后 点击公共信息后方修改按钮 填写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等信息 [2] - 在预缴申报编辑界面 点击减免税额后方的红色编辑按钮 进入减免扣除明细界面 [3] - 在减免扣除明细界面 减免事项选择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确认减免性质和减免税额后点击确定 [5] - 返回预缴纳税申报界面 确认减免税额和应补退税额无误后 点击提交申报完成操作 [5]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修订 - 自2025年10月1日起 查账征收居民企业需使用新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 [13] - 按月预缴企业从2025年9月份申报所属期开始使用 按季预缴企业从2025年第三季度申报所属期开始使用 [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主要修订包括增加时报事项项目 调整预缴税款计算部分相关项目 增加抵免所得税额项目 增加销售未完工产品的收入项目 [13] -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主要修订包括调整总分机构税款分摊计算方法 修改表单名称和数据项 [13]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义务 - 互联网平台企业需在2025年10月1日至31日期间 首次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收入信息 [14][15] - 自2025年10月1日起 互联网平台企业需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和代办申报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16号公告 [16] 电子税务局远程办税服务 - 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APP优先网上办理税费业务 [18] - 若线上功能无法满足需求 可通过悦悦人工远程问办服务办理 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 [17][18] - 操作步骤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征纳互动图标 进入人工服务界面在线联系座席 线上提交资料远程办理 [18]
个体工商户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经营所得如何添加减半优惠政策?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03 15:47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操作流程 - 人员信息采集需通过【代扣代缴】模块完成 填写姓名、证件号码等基本信息并报送成功后 方可进行扣缴申报操作 [4] - 经营所得申报需先进入【预缴纳税申报】界面 系统自动带出已报送成功的人员信息 需确认税款所属期并修改公共信息 [6] - 申报编辑界面需填写收入总额、利润信息等数据 并可对减免税额等专项信息进行编辑 [8] - 减免扣除明细界面显示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事项 需选择适用减免性质并填写减免税额 [9] 经营所得申报数据 - 申报表包含14项计算项目 包括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弥补亏损等 最终生成应补/退税额 [8] - 示例数据显示收入总额为0元 成本费用0元 应补税额0元 减免税额20元 [10] - 系统支持按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核定征收)分类处理 并自动计算分配比例(示例为100%) [10] 系统功能模块 - 主界面包含人员信息采集、综合所得申报、分类所得申报、非居民所得申报等核心功能模块 [5] - 经营所得模块下设预缴申报、年度汇算、退税申请等子功能 支持申报状态查询与更正操作 [10] - 系统实时显示人员信息统计 示例中总人数2人 本月入职1人 离职0人 [5]
你问我答 | 个体工商户如何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经营所得并添加减半优惠政策?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23 09:02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操作流程 - 登录系统需通过【申报密码登录】方式输入密码完成认证 [3] - 税款所属月份选择后需进入【人员信息采集】模块添加【境内人员】信息 [3]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信息录入 - 需完整填写经营者姓名、身份证号、从业时间及手机号码等基础信息并保存 [5] - 人员信息需勾选后执行【报送】操作以完成系统同步 [5] 经营所得预缴申报 - 在【经营所得】-【预缴纳税申报】界面选择【据实预缴】模式 [5] - 需手动录入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等利润信息并确认税款所属期 [5] 个人所得税减免操作 - 通过【减免税额】选项选择"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政策及对应减免性质 [6] - 减免事项需在"预缴申报编辑"界面的第十三栏位进行配置 [6] 申报提交与反馈 - 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需勾选经营者信息并点击【提交申报】 [9] - 通过【立即获取】或【获取反馈】功能可实时查看申报结果状态 [9] 往期内容索引 - 提供个人股权转让申报、进项税额转出查询等历史操作指引链接 [10] - 内容来源标注为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及山东省税务局相关部门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