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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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如何查询下载收到的数电发票?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28 09:18
个人所得税APP“我的票夹”功能操作指南 - 自然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的“我的票夹”模块查看、下载取得的数电发票[2] - 具体路径为:登录APP后,点击下方菜单【办&查】-【发票管理】-【我的票夹】[4] - 在“我的票夹”中,系统自动展示自然人作为受票方接收到的发票,并可选择【我购买的】、【我销售的】或【我经办的】进行分类查看[5] - 用户可使用【筛选】功能,通过设置开票日期、发票状态、拒收状态、发票类别等条件来查找特定发票[6] - 点击具体的发票信息记录可进入详情页面,在该页面可选择【查看发票】或【下载发票】,系统将跳转至浏览器页面,提供PDF、OFD、XML格式供下载保存或打印[7]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 - 政策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16] - 优惠内容为: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17] - 该政策适用范围广泛,不论个体工商户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均可享受[18] - 享受方式便捷,个体工商户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时均可享受,且无需进行备案,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相关栏次即可[19] - 预缴税款时,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年度汇算清缴时再按年计算、多退少补[21] - 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21] - 减免税额计算公式为:(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 - 其他政策减免税额 × 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 ÷ 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 50%[22] - 申报时需将享受本项优惠的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的“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23] - 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提供该优惠政策减免税额和报告表的预填服务[23] - 该优惠政策可与其他现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叠加享受[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