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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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开始啦
新浪财经· 2025-12-09 21:43
来源:北京税务 温馨提示: 2026年度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信息确认 开始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 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2026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确认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操作如下: 一、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界面 1.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2026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啦~"中的"去确认"。 为保障纳税人在2026年可以继续享受专项附 加扣除的政策红利,个人所得税APP与自然人 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开放了【确认下一年度专项 附加扣除】功能,您可以登录平台将2025年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一键带入2026年。 二、确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界面,点击"一键带入",带入2025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弹出的对话框点击"确定"。 2.继续点击"去确认",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界面。 " 2026年度专项附 ...
电子税务局如何开具无欠税证明?一文教会你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7 21:09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境外投标 企业上市 三、开具流程 1.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 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费) 证明】-【开具无欠税证明】功能菜单。 2.若纳税人不存在未办结事宜,系统将自动 开具无欠税证明,点击【下载】选项即可下 载PDF格式表单。 m ca m 3.若纳税人存在未办结事宜(如欠税或逾期 未申报情况),系统将展示未尽事项详情界 面。 [√] 纳税人可以在未办结事项处理完成后按原 流程重新开具无欠税证明; ▽ 也可点击【查看《开具未尽事宜通知 书》】选项,开具并下载通知书文件。 Par | 200 | 78 @湘江税务 扫码关注"浙江税务" 获取更多资讯 供稿:杭州市钱塘区局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注意啦! 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确认工作, 将于2025年12月1日正式启动! 每年12月,都是守护您明年"钱袋子" 的关键操作期。及时 ...
【关注】月底截止,事关收入!抓紧确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1 23:00
2026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流程 - 信息确认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需在本月内完成[1][4][5] - 确认渠道为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的"2026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1] - 若往年信息无变化,可通过"一键带入"功能快速确认[3] - 若需修改已填报信息,可在"填报记录"中选择相应项目进行修改[3] - 首次填报或需新增扣除项目,需在"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选择"2026"年度并根据提示操作[3][19][20] - 未及时确认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将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确认后再恢复办理[21] 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及标准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及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4][13] -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月3000元,独生子女可全额扣除,非独生子女每人每月分摊额度不超过1500元[4][12] -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中,取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的当年可扣除3600元,学历继续教育在读期间每月扣除400元[4][8] -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针对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据实扣除,最高限额80000元[4][9] -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且只能享受一次[4][10] -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根据城市规模分为三档:每月1500元、1100元和800元[4][11]
12月确认个税这项扣除,明年到手钱变多
第一财经· 2025-12-01 11:11
2026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确认本月开启。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时间,而这关系到上亿人明年到手收入。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APP首页上,已经上线2026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确认页面,老百姓在确认好明年自己适用的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 就可以在明年1月起发工资后,尽早享受相关扣除,从而少缴个税,增加到手收入。 比如,明年有满足相关专项附加扣除条件新增或变更,常见的包括父母明年满60岁,则可以填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若是独生子女一个月可享受 3000元个税定额扣除。另外,子女明年满3岁,此前享受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就需要变更为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另外,如果明年不再满足一些专项附加扣除条件,也应诚信申报,不应再享受相应的专项附加扣除。 比如,子女明年大学毕业后就业,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就应该及时在个税APP上录入子女教育终止时间,在这一时间之后不再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 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由于个税按一个自然年度纳税,因此每年的12月纳税人都要确认下一年度 ...
长图 | 一图学会查询进项发票开票方申报状态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7 09:29
进项发票开票方申报状态查询流程 - 系统提供进项发票开票方申报状态查询功能 需输入勾选抵扣月份 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名称进行查询 [3] - 若开票方已授权 系统直接展示勾选抵扣发票的整体申报情况 包括税款所属期和发票明细信息 如金额3,005.89元和开票日期2025年09月30日 [3][4] - 查询结果可显示供应商纳税信用等级 如B级 以及税款所属期申报状态 如2025年09月所属期显示"已申报" [3] 未授权状态处理机制 - 若开票方未授权 系统提示受票方发起授权申请 点击确定后自动向开票方发送消息提醒 [5] - 开票方需登录电子税务局APP 在待办事项中确认授权 授权期限可选择按月 按季或按年 例如按年授权期为2025-10-01至2026-10-01 [5][6] - 授权后受票方即可查询勾选抵扣发票的申报状态 授权流程通过业务提醒与反馈界面完成 [5]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纳税人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 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 可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12] - 未成年子女的医药费用支出可由父母一方扣除 需填报患者信息 医药费用总金额及自付金额等 [12][13] - 纳税人需留存备查资料 包括医药服务收费票据 医保报销凭证或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年度医药费用清单 [14][15] 个人所得税APP扫码开票功能 - 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的"办&查-发票管理-扫码开票"功能 扫描销售方出具的二维码开票 [19] - 销售方二维码分为基础信息二维码 包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固定信息 购买方扫描后48小时内可引用开票 [19] - 交易信息二维码为动态生成 包含商品名称 金额等交易信息 购买方需在72小时内扫码开票 超时失效 [19]
山西: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密码忘记,怎么办?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6 09:32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提供了关于重置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密码的详细操作指南 [2] - 指南涵盖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两种重置途径 [3][10] 操作步骤:个人所得税APP重置 -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我的】-【企业办税权限】 [3] - 选择对应企业进入企业办税人员列表页面,点击【重置申报密码】 [6] - 进入重置申报密码详情页,填写并确认新密码,获取并填写短信验证码后点击【保存】完成重置 [9] 操作步骤: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重置 - 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网页端,点击右上角头像选择【个人信息管理】 [11][12] - 进入个人信息详情页点击【办税权限管理】 [13] - 点击【企业办税权限】,选择或搜索目标企业,向右拖动进度条并点击【查看详情】 [14] - 点击右侧【重置申报密码】,填写新密码和短信验证码后点击【确定】完成重置 [16]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要点 - 用人单位需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方可计入安排就业人数 [22] - 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22] - 季节性用工应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22][23] - 通过劳务派遣接受残疾人就业的,由派遣和接受单位协商后将残疾人数计入一方,不得重复计算 [23]
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如何变更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3 09:17
税务登记信息变更操作流程 - 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可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2] - 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后进入【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功能界面[3] 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信息变更 - 系统自动带出市场监管部门变更的登记信息[4] - 身份信息确认界面提示可直接点击确定完成变更或点击新增添加其他变更项目[4] - 完成变更后页面提示可下载《变更税务登记表》或继续变更操作[5] 非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信息变更 - 需要手动选择变更项目并填写变更后内容[6] - 确认无误后勾选变更项目并点击确定完成变更操作[6] 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开具方式 - 2019年1月1日后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或办税服务厅开具纳税记录[14] - 个人所得税APP操作路径为【办&查】-【办税】-【纳税记录开具】模块[14]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可通过首页【特色应用】-【纳税记录开具】模块办理[14] - 可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前往办税服务厅或委托他人持有效证件代为开具[15]
并税问答·系统操作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股权转让推送如何操作?操作方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24 09:28
个人股权转让税务申报流程 - 资料填报需依次录入被投资方企业信息、转出方及受让方基本信息,并报送附报资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原值证明等[2] - 系统自动带出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和允许扣除的税费,纳税人需核对税前扣除费用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收入总额或填写准予扣除的个人捐赠支出信息[2] - 申报提交后,受让方需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电脑端或手机端确认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推送审核[2] 股权转让信息核对机制 - 个人受让方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消息中心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事项办理”模块核对股权转让信息,核对无误或有误后均需提交结果[3] - 企业受让方需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在消息中心的事项待办中点击股权转让确认信息蓝色标题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选择信息无误并提交[3] 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政策 - 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仅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8] - 备案金额标准为单笔对外支付未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无需进行税务备案[8]
10月1日起纸质火车票退出,铁路客运电子发票登场!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02 15:58
铁路12306电子发票开具流程 - 用户可通过铁路12306 APP首页右下方的"电子发票"入口或首页"全部应用"中的"精选应用"进入开具入口 [3][4] - 其他进入方式包括在APP首页搜索框搜索"电子发票"或通过"订单"页面中的"火车票订单"下的"电子发票"选项进入 [5] - 首次点击"开具电子发票"需进行身份核验 之后在发票管理页面的"待开票页面"选择尚未开票的行程点击"开具" [6] 电子发票信息填写与提交 - 在发票信息页面需填写发票类型(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抬头类型(企业或个人) 发票抬头 纳税人识别号 并选择接收邮箱以自动发送发票 [7] - 提交前系统弹框提示"发票信息确认" 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即可开具成功 若开票有误可换开三次 [8] - 开票成功后用户可点击"发票预览/下载"按钮预览和下载PDF或OFD格式的电子发票 或点击"发送至邮箱"在邮箱中保存 [9][10] 个人所得税APP发票管理 - 用户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 点击页面下方"办&查"中的"发票管理" 进入"我的票夹"对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进行查询和下载等操作 [11] 电子税务局发票额度调整申请 - 企业需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网页端 点击"我要办税"选择"发票使用"后点击"发票额度调整申请"跳转至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20] - 点击"新增申请"后填写有效期起止 当月累计额度(如97970元) 当月已使用额度(如9797.04元) 申请额度(如10000元)及调整后发票总额度(如19792.09元)并注明申请理由如"业务需要" [20] - 下拉至附件资料模块上传购销合同或固定资产情况表等相关材料后提交申请 系统提示提交成功等待主管税务机关审核 [21]
个人消费者索取发票要提供身份证号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21 21:26
发票索取政策 - 个人消费者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或其他证明材料[3] - 若要求将数电发票归集至个人票夹展示则需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3] - 个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的"我的票夹"功能查看、导出或拒收数电发票[4] 农产品免税政策 -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外购或加工后的农产品不享受免税[21] -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22] - "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下回收销售畜禽属于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22] - 制种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委托农户繁育种子后销售属于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22][23] 免税政策执行要求 - 深加工农产品(如速冻食品、方便面)不属于免税范围 需按规定缴纳增值税[27] - 纳税人兼营免税和应税项目时应分别核算销售额 否则不得享受免税[32] - 政策依据包括《增值税暂行条例》及财税字〔1995〕52号等文件[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