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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二选一” 个税APP一键测算更省心
中国经营报· 2026-02-11 23:51
政策核心内容 -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纳税人可在2026年及之前年度对一次性奖金在单独计税与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之间自由选择[1] - 个人所得税APP年度汇算均支持两种计税方式 纳税人可直观对比应退补税额并选择精准节税[1] - 一个纳税年度内 每位纳税人仅能使用一次单独计税优惠 分次发放的奖金仅可选择一笔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 且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可拆分操作[3] 计税方式详解 - 单独计税方式为奖金不与工资薪金合并 以奖金除以12个月的数额对照月度税率表计算税额 可避免因合并收入导致税率跳档 适合收入较高、奖金数额较大的人群[1] - 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方式为将奖金与全年工资、劳务报酬等合并计税 可充分利用6万元基本减除费用、三险一金、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适合年收入偏低、扣除项目较多的纳税人[1] - 操作基本原则是在合规合法情况下选择适用的税率 并确保所得收入在计税时税率不跳档[2] 计税方式选择实例 - 年收入6万元、三险一金扣除1万元、专项附加扣除2.4万元、年终奖2万元的纳税人 并入综合所得计税需缴纳个税0元 单独计税则需缴纳600元个税[2] - 年收入30万元、三险一金3万元、专项附加扣除2.4万元、年终奖8万元的纳税人 并入综合所得计税适用税率跳至20% 单独计税则适用10%的税率 单独计税更节税[2] 操作流程与汇算规定 - 纳税人可通过个税APP在办理年度汇算时 进入工资薪金栏目点击奖金计税方式选择 分别勾选“单独计税”和“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系统自动核算应纳税额与退补金额 选择税额更低的方式确认申报即可[2] -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此期限前离境的可在离境前办理[3] - 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 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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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2026-02-07 12:17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预约办理安排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告明确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 [1] - 税务部门将为纳税人提供预约办理服务 [1] - 纳税人如需在2026年3月1日至3月20日期间办理需自2025年2月25日起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提前预约 [1] - 2026年3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税人无需预约可随时办理 [1] 官方办理渠道与提醒 - 建议纳税人通过下载安装国家税务总局官方发布的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办理 [1] - 通告提醒纳税人注意预约起始时间并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 [1]
一线融媒 | 2025年12月没确认2026年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现在还能补填吗?具体怎么操作呢?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05 19:31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补填操作 - 纳税人未能在2025年12月确认2026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不影响其享受扣除的资格,可在整个2026年度内通过官方渠道补充填报或修改当年度扣除信息 [1] - 具体操作需下载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并手动将“扣除年度”选择为“2026” [1] - 有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在“申报方式”界面应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并确认当前就职单位,以便在后续月份工资中尽快享受补扣 [4] - 无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在“申报方式”界面应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信息将在2026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扣除并结算税款 [4]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 -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应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9] -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适用于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办理预缴申报 [9][10] - 实行查账征收的纳税人应在取得经营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11] - 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应于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12] -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在填报A表、B表或C表时,应分别填报 [11][1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 根据相关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的航空运输企业等纳税人,一律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17][18]
个税APP“被任职”了怎么办?一图教你处理!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6 17:32
个人所得税APP“被任职”申诉处理流程 - 若“被任职”公司为曾经任职单位,申诉类型应选择“曾经在职”,需填写离职时间等补充说明并上传证明材料,提交后申诉状态变为已受理 [3] - 若“被任职”公司为从未任职单位,申诉类型应选择“从未在职”,填写补充说明后提交,后续税务机关将展开调查 [3] - 处理结果将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的消息提醒反馈,或通过APP内【办&查】中的“异议申诉”模块进行查看 [3] 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信息变更与作废操作 - 纳税人需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路径,对已提交的清算报备进行变更或作废操作 [10] - 选择“变更”可修改“清算备案日”、“清算结束日”及“清算原因”,修改完成后提交即可 [11] - 选择“作废”并确认后,企业状态将变更为正常,但若已提前完成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清算或年度申报,则需先作废相关申报或完成退税,否则无法作废清算报备 [15][16][18] 企业所得税清算相关申报时限与限制 - 企业应在清算结束之日起60日内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逾期办理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11] - 企业应在清算备案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结清税款,逾期办理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11] - 若企业已进行“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或已提前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则系统不允许变更清算备案日 [19]
自然人代开劳务报酬发票新体验(一到二)——企业发起代开发票申请及发票开具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4 09:43
自然人代开劳务报酬发票新流程 - 通过个税APP提供全国统一渠道,实现自然人代开劳务报酬数电发票以及缴税申报一体化的全链路管理服务 [2] - 业务流程为:扣缴义务人发起劳务报酬发票开票提醒→自然人确认代开发票申请→缴纳增值税及附加→发票开具→扣缴申报(关联发票)[3][10] - 业务场景限定条件包括:收入性质限定为劳务报酬;单次仅支持开具金额不超过十万元的发票;业务对象限定为自然人与法人(扣缴义务人)之间,且发起人限定为扣缴义务人;仅支持开具数电发票 [2][11] 企业(扣缴义务人)发起申请操作指引 - 企业办税人员需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首次使用需由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授权办税权限 [5] - 在扣缴申报功能中,依次点击“个人代开发票→发票代开发起(劳务报酬)”进入功能页面并点击“发起申请” [6] - 填写发票要素信息,包括销售方信息、购买方信息、项目信息、应税行为信息等,其中销售方仅支持选择任职受雇从业类型为“其他”或“实习学生(全日制学历教育)”且已注册个人所得税APP的人员 [7] - 信息填写完毕后提交,代开申请人的个人所得税APP将同步收到“劳务费发票代开申请”待办 [8] 自然人(销售方)确认开票与缴税操作指引 - 自然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待办频道页查看并处理“劳务费发票代开申请”待办 [10] - 进入流程后,确认企业预填的发票信息,信息不支持修改,如有异常需联系企业修改 [10] - 确认信息无误后,进入税款计算页面,确认增值税及附加等项目的应纳税额,然后提交申请 [13] - 提交后进入税款缴纳流程,选择缴款方式完成支付 [14] - 税款缴纳成功后,系统自动开具数电发票,自然人可预览、下载电子发票及完税证明 [15] 其他税务问答摘要 - 购置挂车可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20] - 企业因客户取消订单而收取的违约金,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其他收入”,需要依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23][25] - 企业基于真实合同向其他公司支付违约金,在取得对方开具的合规发票后,可以作为成本费用进行税前扣除 [27][30]
你问我答 | 自然人如何通过个人所得税APP 办理劳务报酬发票代开?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5 13:11
个人所得税APP劳务费发票代开流程 - 代开申请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的【待办】功能,查看到企业发起的“劳务费发票代开申请”待办事项,点击【去处理】进入确认页面 [1] - 在“发票信息”页面,申请人需确认企业预填的销售方、购买方、项目信息及应税行为信息,信息不支持申请人自行修改,确认无误后进入税款计算页面 [6] - 税款计算页面展示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各项征收项目的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及应缴税额,申请人需进行最终确认 [6] - 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代开申请信息提交 [8] - 提交申请后,系统显示应缴税额合计,其中包含应纳税额55.46元,减免税额2.48元,最终应缴税额为51.24元 [9] - 应缴税额的征收项目明细包括:增值税49.51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73元,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均为0.00元 [9] - 申请提交后进入缴款环节,点击【去缴款】并选择支付方式完成税款缴纳 [10] - 税款缴纳成功后,系统自动开具发票,申请人可预览和下载电子发票,并可下载完税证明 [13] - 销售方完成发票开具后,可在“办&查”频道的【发票管理】→【我的票夹】→【我销售的】中查询已开具的代开发票 [15] - 发起代开的经办人同样可在“办&查”频道的【发票管理】→【我的票夹】→【我经办的】中查看已开具的代开发票 [17]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 -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12号公告)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将社保缴费、非税收入全面纳入信用评价体系 [22] - 社保费滞纳金自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额的万分之五 [22] -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评价指标包括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 [23] - 税务内部信息评价指标涵盖六大类:税费申报信息、税费款缴纳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登记与账簿信息、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信息、税务稽查信息 [23] - 信用级别分为A、B、M、C、D五级 [23] - 企业最易失分的高频扣分项包括: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缴费申报扣5分;未按规定期限代扣代缴扣5分;未按规定期限填报财务报表扣3分;未按规定时限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处理办法扣3分;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缴纳税费款扣5分 [24]
其他经营所得(A表)可以在个税APP上申报啦!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5 09:42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流程 - 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需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即申报“其他经营所得(A表)”[4] - 例如,2025年12月取得经营所得收入的个人,应在2026年1月征期(2026年1月20日前)办理预缴申报[4] - 申报途径包括“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和手机端的“个人所得税APP”[4] “个人所得税APP”申报操作步骤 - 登录APP后,点击【办&查】→【经营所得申报】进入[4] - 在“经营所得申报”界面选择“其他经营所得(A表)”,并选择需要申报的年度,点击【开始申报】[4] - 申报过程分为四个步骤:基本信息、计税信息、减免信息、税款计算[5] 申报步骤一:基本信息填写 - 个人基础信息自动带出不可修改,税款所属期起默认为申报年度的1月且不可修改,税款所属期止默认当前月份的上一个月并可修改[5] - 纳税年度内首次办理预缴申报时需选择经常居住地,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5] - 确认经常居住地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进入下一步[5] 申报步骤二:计税信息填写 - 收入总额由税款所属期内取得的委托代征收入、代开发票收入、其他收入组成,其中委托代征收入和代开发票收入系统自动带出且不可修改[5] - 其他收入栏需手动填写,若没有则填0[5] -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收入总额 - 部分税前扣除费用 - 允许扣除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 - 准予扣除的个人捐赠支出[6] - “成本费用”需据实填写税款所属期内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及其他支出[7] - 纳税人如同一纳税年度既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可自行选择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扣除,但不得重复扣除[7] 申报步骤三与四:减免信息与税款计算 - 根据自身情况选填“减免税额”和“税收协定优惠事项”,若无则直接点击下一步[7] - 系统将根据填写的信息自动计算应纳税额[7] 企业接收自然人推送数电发票流程 - 与企业存在任职受雇关系的自然人作为受票方收到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后,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查”-“个人票夹”推送至本单位[14] - 单位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16] - 进入“发票业务”模块后,点击【收票箱】即可看到自然人推送的发票[17] - 可通过选择处理状态、录入推送人、数电发票号码等条件进行查询,并对目标发票进行查看下载[17][18]
【12366问答】1月大征期实操辅导可视答疑精选(发票勾选、个人股权转让操作、退税申请)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3 22:02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是一份税务操作指南,汇总了12366纳税服务热点的常见问题与解答,旨在辅导纳税人处理发票、个人股权转让及退税等具体涉税系统操作[1][2][3][4] 发票相关系统操作 - 当公司在“抵扣勾选”功能中查询不到收到的发票时,应首先检查查询条件设置是否准确,例如开票起止日期、发票来源、发票状态和票种等信息[1] 个人股权转让 - 自然人转让方需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在线填报个人股权转让所得资料信息,具体路径为【我要办税】-【税费申报】-【个人股权转让所得】[2] - 受让方确认股权转让信息的流程因身份而异:若受让方为自然人,将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WEB端接收短信、弹屏或站内信提醒并进行确认;若受让方为单位,则通过扣缴客户端或WEB端扣缴功能接收站内信提醒并确认[2] 退(抵)税(费)相关系统操作 - 对于因跨区域经营项目预缴有误、外经证更正等情况导致的增值税退税,纳税人可登录新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一般退税管理】-【一站式退抵税(费)】路径申请退税[2] - 对于因个税申报有误、调整职工缴费基数、企业迁移等情况导致的个人所得税退税,需由扣缴单位前往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误收退(抵)税业务[3] - 对于因印花税重复申报、实收资本多报等情况导致的印花税退税,纳税人可登录新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一般退税管理】-【一站式退抵税(费)】路径申请退税[4]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 需申报经营所得的情形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从事有偿服务活动所得,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所得[13] -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截止时间为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13] - 申报地点为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若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选择其中一处办理年度汇总申报[14] - 计税依据为每一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损失后的余额[14] -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若无综合所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及其他扣除[15] -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仅可选择在其中一项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及各项扣除,不得重复减除[15] - 办理单一来源经营所得汇算需填写《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及以上取得的需分别填写B表后,再选择一处办理汇总申报[17] - 申报渠道包括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税APP以及经营管理所在地的办税服务厅[18]
如何注册登录电子税务局APP?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6 16:54
湖北省电子税务局APP操作指南 - 用户注册需通过电子税务局APP完成 包括同意相关协议[3][4]、采集身份信息[5]、设置密码与手机验证[6]以及完成人脸信息采集[7] - 登录方式多样 包括账号密码登录、短信登录、扫脸登录以及指纹/面容登录[9][10] - 为便于登录网页端 建议使用已登录的电子税务局APP或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扫码登录 并建议在APP内开启面容或指纹登录功能以实现极速登录[12] - 若忘记密码 可通过【找回密码】功能 输入身份信息并通过短信或扫脸验证后重置新密码[12] - 若原绑定手机号已停用 可通过【找回手机号】功能 输入证件信息、用户密码及新手机号 通过验证码和人脸认证后重新绑定[13] 发票使用合规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 不得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26] - 在示例中 商家客服声称订单截图与发票效力一样 可用于公司报销[19][20] 但该做法被明确指出不符合规定 截图不能作为报销凭证[23][24]
希望做一期更改个税APP密码的教程?没问题!安排!操作方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1 09:40
个人所得税APP密码重置操作指南 -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登录页面,点击【找回密码】按钮 [1] - 填写个人身份证件信息后点击【下一步】选择验证方式 [4] - 验证方式有两种:通过已绑定的个人手机号码验证或通过填写本人银行卡验证 [6] - 选择手机验证需填写号码获取验证码后进入设置新密码界面 [9] - 选择银行卡验证需填写银行卡号及预留手机号获取验证码后进入设置新密码界面 [9][10] - 按页面要求设置新密码,校验通过后提示“密码重置成功” [10] 民办非营利医疗机构财政补贴税务处理 - 自2020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16] - 2020年1月1日前,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16] - 民办非企业单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同时符合三项条件可作为不征税收入 [16][17] - 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17] - 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17] - 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17] 非营利性机构税收优惠政策 - 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的,免征契税 [18][19] - 享受契税免税优惠的非营利性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限于依法登记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的非营利法人和非营利组织 [19] - 用于教学的免税土地、房屋用途具体包括教室(教学楼)以及其他直接用于教学的土地、房屋 [20] - 民办企业的学校自用房产,其房产、土地权属必须在学校名下,并且学校自己用于教学,才能享受免征房产税的优惠 [22][23] - 民办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土地,其房产、土地的权属必须在学校名下,并且学校自己用于教学,才能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25] 山西省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安装与初始化 - 首次使用需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在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软件V1.0.036.001.rar” [27] - 打开安装包,在安装界面勾选【用人单位业务】,点击【立即安装】,安装完成后桌面生成快捷方式 [29] - 打开客户端,点击【立即启动】,选择地区【山西省】,点击【立即进入】 [30][31] - 点击【添加】,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后点击【下一步】,添加并确认单位信息 [33] - 首次登录输入初始密码,初始化申报密码为任一单位编号后6位(不足6位则末尾补0) [33][34] - 使用初始密码登录后自动跳转至修改申报密码界面,需根据提示修改密码 [34] - 密码修改成功后,系统跳转至“确认参保登记信息”界面,核对无误后勾选确认并点击【确定】 [34] - 完成信息核实后,使用修改后的申报密码登录,可通过右上角【切换单位】按钮切换不同的单位社保户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