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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电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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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家,这些开票要点请收好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15 17:00
北京地区数电发票试点与有奖发票活动 - 北京地区正式启动有奖发票试点活动 恰逢消费旺季 商家需提前做好开票准备以保障开票顺畅并避免消费纠纷 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纳税环境 [1] - 商家需依法开票、诚信纳税 积极配合有奖发票活动开展 为消费者提供规范的开票服务 [6] 数电发票初次赋额申请流程 - 初次赋额申请路径为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 — 【发票用票需求申请】功能模块进入 [2] - 在“票类使用信息”中选择“新增” 勾选“数电票”后点击下一步 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 等待系统赋额 [2][3] 数电发票后续额度调整流程 - 提额申请操作路径为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 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或通过【蓝字发票开具】—【数据概览】中的“去调整”进入 [4] - 点击【新增申请】按钮 填写发票额度调整申请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资料即可提交调整申请记录 [4] - 商家应结合店铺销售预估提前检查当前数电发票开具额度 若现有额度无法满足经营及开票需求需及时提交提额申请 若已满足则无需重复提交 [5] 税务咨询服务渠道 - 在开票、额度调整等环节有疑问 可拨打010-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直接咨询所属主管税务机关 [6] 个人所得税申报规则 - 个人所得税申报只看工资实际发放的时间 与工资所属期无关 统一遵循当月发薪 次月申报的原则 [12] - 税款所属期是实际发薪所属的月份 税款所属期下月的征期为该所属期税款对应的申报期 [12] - 例如 1月的工资在2月份发放 个税应在3月征期内申报 税款所属期为实际发放工资的2月 [14] 特殊发薪情形的个税申报处理 - 若1月和2月的工资在3月一次性发放 则税款所属期为3月 申报期为4月15日前 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上填报扣缴申报表时税款所属期应选3月份 [16][18] - 若1月份工资分两次或多次发放 应合并计算缴纳个税 税款所属期为1月 申报期为2月15日前 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上填报扣缴申报表时税款所属期应选1月份 [17][19] - 总结而言 无论哪种发工资方式 税款所属期都是实际发薪的那个月 然后在次月申报 [17]
数电发票丨个人消费者如何获取发票?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15 10:02
数电发票个人消费者获取方式 - 个人消费者获取数电发票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交付,前提是开票方在开具时录入了自然人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发票将自动推送至该自然人的“个人票夹”,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实时查询、下载或打印[2] - 第二种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行交付,适用于自然人未向开票方提供身份证号的情况,开票方完成开具后通过多种渠道交付[2] - 自行交付的具体形式包括:将电子发票直接打印为纸质版当场交付[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自然人提供的邮箱[3]、生成包含发票信息的专属二维码供自然人扫描获取[4][5]、将发票文件拷贝至自然人提供的U盘等存储设备中[6]、以及通过已开发相关功能的商家App或小程序等个性化渠道查看和下载[7] 向个人消费者开具数电票的注意事项 - 开票方通过电子税务局Web端或App端为自然人开具数电发票时,需注意勾选“是否开票给自然人”选项[9] - 勾选后系统将提示:若受票方为自然人,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姓名或姓氏(如张某某、张先生或张女士);若要求发票能归集在个人票夹中展示,则需要提供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10] - 开票方应根据上述提示及受票方实际情况填写受票方信息,其他内容按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填写即可[10] 有奖发票活动的参与资格 - 厦门自2月10日起已正式开展有奖发票活动,个人在消费后取得符合活动规则的发票可以参与抽奖[2] - 无论通过何种方式获取数电发票,未填写个人真实姓名的数电发票均不能参与本次抽奖活动[12] 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政策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2号公告,纳税人因自行补充或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原因调整销售额,导致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应自调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16] - 在此情况下,一般纳税人的生效之日为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当期首日[16] - 若调整的是2025年及以前税款所属期的销售额并导致超标,则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不早于2026年1月1日[17][18] - 举例说明:按季申报的批发零售业小规模纳税人H,于2027年7月16日自行更正2026年四季度申报表,增加销售额300万元(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26年10月),重新计算后其在2026年10月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则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2026年10月1日[20] - H应自2027年7月16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追溯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并自2026年10月税款所属期起按月办理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此前已办理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需逐期更正[20] - 若纳税人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登记,税务机关将自时限结束后5个工作日起将其纳入一般纳税人管理,生效之日不变[20] - 另一案例:2026年11月5日,税务机关稽查查补H在2025年一季度的销售额600万元,导致其当时销售额超标,则H的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应调整为2026年1月1日,并需追溯登记及更正2026年1月至9月的申报[20][21] 2026年2月主要税费申报缴纳期限 - 2026年2月1日至24日,需申报缴纳的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以及车船税代收代缴(保险机构)[27] - 2026年2月1日至28日,需申报缴纳2026年度车船税(纳税义务人为自然人)[28]
@北京商家:数电发票开具全攻略(附WEB端、APP端开票流程)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14 18:05
电子税务局蓝字发票开具流程 (WEB端) - 具有权限的人员(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开票员或有发票业务权限的办税员)需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可通过首页“热门服务”中的【发票业务】或【我要办税】-【发票使用】路径进入【蓝字发票开具】模块 [4][5] - 进入模块后,系统自动显示本月可用发票额度,点击【立即开票】后需选择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并可根据业务情况选择“特定业务”、“差额征税”或“减按征税” [7][8] - 填写购买方信息时,系统支持通过直接输入进行模糊查询或从常用客户中选择,项目名称可通过直接输入智能匹配、自行选择商品编码、从已维护项目中选择或通过Excel模板导入四种方式录入 [9][10][11][12][13] - 需填写完整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信息,包括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并可选择金额是否含税 [14] - 信息填写完成后可预览,确认无误后点击【发票开具】,系统会提示进行身份认证(通过电子税务局App或个人所得税App扫码),成功后发票开具完成,可通过邮箱、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给购货方 [15] 电子税务局蓝字发票开具流程 (APP端) - 在电子税务局App首页点击【更多】进入【功能中心】,或通过【办&查】路径,选择【发票使用】下的【蓝字发票开具】功能 [15] - 进入功能页面后点击【立即开票】选择发票类型(目前移动端仅支持开具数电发票),并填写购买方、销售方、开票、支付、备注、经办人等信息 [17][18] - 在开票信息处点击【添加项目明细】以录入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金额等信息,可选择已维护项目或自行选择商品编码 [20][21] - 可在备注信息处填写内容或选择场景模板,若模板内容不足可手动添加附加信息 [23] - 填写完成后可预览正式票样,并可切换横屏模式查看,确认无误后点击【发票开具】进入确认页面 [25] - 系统校验通过后自动赋码、加盖电子印章并生成电子发票,开票成功后可通过在线查看、邮箱交付、二维码交付或下载PDF/OFD/XML文件等多种方式交付给购买方 [27][29][31][33][35] - 温馨提醒:App仅支持开具数电发票,不支持开具特定业务发票及纸质发票,且使用【邮箱交付】功能前需在网页端先维护企业发件邮箱 [35][36] 社区服务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其提供相关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该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42] - 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 [43] - 用于提供上述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相关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确因地质条件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45] - 机构自有或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45]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修改 - 如需修改个人所得税APP中赡养老人的扣除金额,可登录后点击【办&查】-【办税】-【专项附加扣除】,选择查询年度后,在已填写的赡养老人记录中点击【修改】-【修改分摊方式】 [49] - 选择“赡养人约定分摊”或“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方式的,可以修改月扣除金额 [49] -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扣除,只需在【修改分摊方式】时,将“是否独生子女”栏选择为“独生子女”即可 [49]
@黄山商家 别再为开票而发愁,数电发票轻松搞定!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2-14 18:03
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 - 个人用户注册需依次完成协议勾选、身份信息填写、实名认证及密码设置等步骤 [4] - 企业用户可通过APP扫码或输入信用代码及账号密码登录,登录后可在账户中心切换企业身份 [5] - 发票用票需求申请可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业务-发票申领”路径进入,首次申请需点击“新增”并选择“数电票” [5] - 提交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后,税务人员将进行审核,纳税人可通过“涉税事项进度查询”功能跟踪进度 [6] - 开具数电发票需进入“蓝字发票开具”功能,选择“电子发票”及具体票类后填写必填信息并完成扫脸认证即可开具 [6][7] - 发票开具后可通过“邮箱交付”或“二维码交付”等形式交付给购买方 [7] - 纳税人若需调整发票额度,可通过“发票额度调整申请”功能提交申请,填写信息并上传资料后等待税务机关审核 [8] 增值税政策与规定 - 部分纳税人可以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包括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信用社及国务院税务、财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纳税人 [14] - 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准中的“年应税销售额”指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20] - 年应税销售额的计算包含经营期内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或季度,但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 [20] - 因自行补充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原因调整的销售额,应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入对应税款所属期 [20] - 上述关于年应税销售额的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
西宁启动有奖发票试点 1.4亿元奖金惠及消费者
新浪财经· 2026-02-13 03:35
有奖发票试点活动核心信息 - 西宁市作为全国50个有奖发票试点城市之一 自2月10日至7月31日开展为期6个月的试点活动 [1] - 活动覆盖零售 餐饮 住宿 文化艺术 娱乐 旅游 体育 居民服务八大行业 [1] - 个人消费者单张发票消费满100元人民币即可参与抽奖 奖金总额1.4亿元全部来自中央财政试点资金 [1] 活动参与规则与方式 - 参与发票须为在西宁市注册登记的纳税人依法开具的数电发票 购买方栏须填写消费者真实姓名 [1] - 消费者主要通过银联云闪付“有奖发票”专区上传发票 后期将增加支付宝等渠道 [1] - 每日最多参与5次 每月最多15次 同一张发票不得在不同平台重复上传 [1] - 发票开票日期须在2月10日至7月28日之间 红冲 作废等异常状态发票无法参与 [2] 奖项设置与兑付安排 - 活动设“即开即奖”与“定期抽大奖”两种形式 同一张发票可叠加参与 [2] - “即开即奖”设100元 80元 50元 20元四档奖项 奖金总额9800万元 于3月1日起实时兑付 [2] - “定期抽大奖”设800元 500元 200元三档奖项 奖金总额4200万元 [2] - 首次“定期抽大奖”于3月3日元宵节开奖 后续按月开展五次 中奖奖金经公证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 [2] - 消费者自2月13日起可上传2月10日至28日期间的发票 参与3月1日的集中兑奖及首期抽奖 [2] 资金监管与消费者保障 - 西宁市商务 税务 财政部门联合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建立联动监管机制 [2] - 相关部门定期核查资金专款专用情况 严防虚报冒领 骗取套取 [2] - 消费者遇云闪付操作问题可致电95516 遇商家拒开或延迟开票可拨打12366税务热线投诉 [2] 西宁市2026年整体促消费规划 - 西宁市2026年将围绕“购在西宁 燃豹全季”主题 推出五大主题购物季 [3] - 五大主题购物季分别为“跨年焕新” “春和景明” “盛夏活力” “金秋丰硕” “暖冬温情” [3] - 全年计划策划70场以上促消费活动 覆盖汽车 家电 数码 成品油等重点领域 [3] - 将通过以旧换新 年货大集 线上大促等形式持续释放消费潜力 [3]
青海西宁启动有奖发票活动 1.4亿奖金提振消费
新浪财经· 2026-02-12 21:25
有奖发票试点活动概况 - 西宁市作为全国50个有奖发票试点城市之一 于2026年2月10日至7月31日启动“乐购西宁 开票有喜”有奖发票及促消费系列活动 活动总奖金池达1.4亿元人民币 覆盖零售、餐饮、住宿等八大民生行业 [1] 活动参与规则与平台 - 消费者需通过银联云闪付“有奖发票”专区上传发票 后期将新增支付宝平台 每位消费者每日最多参与5次 每月最多参与15次 同一张发票只能选择一个平台上传 [3] - 参与活动的发票必须是由在西宁市注册登记的纳税人依法开具的数电发票 票面金额不低于100元人民币 发票状态须为正常 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发票无法参与 [5] 奖项设置与奖金发放 - 活动形式分为“即开即奖”和“定期抽大奖”两种 “即开即奖”设置100元、80元、50元、20元四个奖项 奖金总额为9800万元人民币 “定期抽大奖”设置800元、500元、200元三个奖项 奖金总额为4200万元人民币 [5] - 获得的奖金将直接发放至中奖用户本人银行卡账户中 [5] 活动时间安排与参与方式 - 消费者自2月13日起可上传2月10日至28日期间开具的数电发票报名 此阶段为“即开即奖” 于3月1日集中兑奖 [7] - “定期抽大奖”于3月3日元宵节进行首期开奖 后续还将按月开展5次 开奖结果可在云闪付专区查询 [7] - 同一张发票在参与“即开即奖”后 可叠加参与二次“定期抽大奖”活动 以增加中奖概率 [7]
最高800元!郑州有奖发票上线,消费满100元就能抽
搜狐财经· 2026-02-12 18:29
活动核心概览 - 郑州市启动有奖发票试点活动 总奖金规模达2.6亿元 旨在通过发票抽奖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 规范市场秩序 促进消费增长 [1] - 活动时间从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7月31日 发票参与抽奖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7月8日 单张合规发票最高有机会获800元奖金 [1][4] 参与范围与要求 - 发票要求为税务部门监制的合法有效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 单张含税金额100元(含)以上 [2] - 行业覆盖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八大重点行业 [3] - 参与主体要求开票方为在郑州市登记注册的经营主体 购票方为自然人且姓名与有效身份证件信息一致 [3] - 消费者上传发票的开票日期需在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7月8日之间 [10] 开奖方式与奖金设置 - 活动采用“即时开奖+定期开奖”相结合的模式 单张合规发票可同时参与两种开奖 中奖结果互不冲突 [4] - 即时开奖在消费者完成发票上传后系统自动触发 中奖结果实时显示 [4] - 定期开奖原则上为每月15日和30日 奖金设置分为三档:一等奖800元 二等奖500元 三等奖80元 [4] - 参与即时开奖的发票自动进入定期开奖池 无需另行上传 [4] 春节专场活动 - 设置“马年迎春”有奖发票春节专场活动 时间为系统上线后至2026年3月8日 [6][7] - 春节专场包含财政资金即时开奖(奖项为20元、30元、50元三档 参与平台为云闪付APP)和非财政资金即时开奖(参与平台为支付宝APP) [8][9] - 春节专场期间于2月21日、2月28日和3月5日举办三次定期开奖 奖金设置为一等奖800元 二等奖500元 三等奖80元 参与平台为支付宝APP和云闪付APP [9] 参与方式与平台 - 消费者可通过“郑好办”APP跳转至各第三方平台 或直接登录参加活动的第三方平台 在指定活动专区上传发票并点击开奖参与 [5] - 首批上线平台为支付宝和云闪付平台 后续其他平台将陆续上线 [5] - 每位消费者在每个定期开奖周期内均可通过每个第三方平台上传不超过5张符合要求的发票 每张发票均可参与即时开奖与本周期定期开奖 [10] - 每张发票只能上传一次 不可在多平台多次上传 [11] 活动监督与规则 - 消费者对已中奖的发票申请红冲时 必须根据发奖平台提示退回相应中奖红包 规定时间内拒不退回的用户将被取消参与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11] - 不得通过虚开、伪造或变造发票、恶意冲红等行为套取、侵占奖金 经核实具有上述行为的 须退回奖金并取消后续参与抽奖资格 [11] - 销售方拒绝向消费者提供发票或提供虚假发票的 消费者可拨打12366税务服务热线向税务机关进行举报 [12]
数电发票加速落地 多地发布通知明确2026年推进安排
中国经营报· 2026-02-11 21:49
数电发票的全国推广与核心特征 - 自2024年12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正式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数电发票)[1] - 数电发票以全领域覆盖、全环节电子化、全要素数字化为核心,旨在提升行政效能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1] - 数电发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定义的“电子发票”一种,其票面要素全面数字化、号码全国统一赋予、开票额度智能授予,并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自动流转,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 政策驱动与改革方向 - 2026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强调,将持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加快税收征管法修订,深入推进智慧税务建设[1] - 推进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稳妥压减纸质发票使用,被视为推动征管数字化转型和智慧税务建设的关键抓手[1] - 数电发票试点始于2021年12月1日的广东省、上海市和内蒙古自治区,随后试点范围逐步扩大至全国[1] 地方落地实施与具体案例 - 截至2026年2月10日,北京、上海、广东、江苏、重庆、河北等多地税务局已发布通告,明确了2026年的推进节奏、纸质发票压减安排及企业操作节点[2] - 北京市自2026年2月1日起,全市收费公路混合车道全面停止提供纸质通行费发票,切换为电子发票,司乘人员可通过“乐速通”APP或微信小程序线上开具[2] - 重庆市税务局通知,自2026年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停止发票邮寄业务,发票寄递处理中心停止运营[3] 应用场景覆盖与行业影响 - 数电发票已实现主流票种与重点行业全覆盖,包括增值税专票、普票以及机动车、二手车、通行费、航空铁路客票等场景[3] - 数电发票支持差异化版式与标签化开具,并能满足建筑服务、不动产、成品油等特定业务需求[3] - 在收费公路场景,电子发票的推行使得司机缴费后可直接驶离,通过线上平台约1分钟内即可完成开票,解决了纸质发票易丢失、报销不便的问题,提升了通行效率[2] 技术优势与流程变革 - 相比传统税控设备、票种核定、领用验旧等流程,数电发票实现了“开业即可开票”[3] - 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集成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可快速完成开具、交付、查验、用途勾选等操作,大幅压缩了办税时间与人力成本[3] - 数电发票的推广减少了纸质发票的印制、邮寄和存储成本[3] 监管升级与治理转型 - 数电发票实现了全链条留痕和穿透式监管[3] - 其推广有效推动了税收治理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的精准转变[3] - 从“纸质票”到“数字票”,从“跑窗口”到“掌上办”,数电发票的加速落地被视为税收服务的数字化升级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生动实践[3]
明天起,在北京消费开发票可抽奖,特等奖800元
新浪财经· 2026-02-10 11:33
北京市启动有奖发票活动 - 北京市将于春节前启动有奖发票活动 活动自2月11日持续至7月底 面向所有市民及来京消费者 无需额外报名[1] - 个人消费者在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等八大行业消费 取得由在京经营主体开具的100元(含)以上的实名制数电普票即可参与抽奖[1] - 有奖发票活动共设置五个奖项 包含特等奖800元 一等奖200元 二等奖100元 三等奖50元 鼓励奖10元[1] 活动参与方式与奖励发放 - 消费者通过银联云闪付、支付宝、微信支付、京东支付、抖音支付等渠道进入“有奖发票”页面或小程序 上传发票信息参与抽奖[1] - 发票进入奖池后即时反馈预中奖信息 奖金以电子红包形式在10个工作日内兑付至参与渠道的个人支付账户 可用于消费支付[1] 活动目的与行业影响 - 此次活动是鼓励消费者索取合规发票 维护自身权益的积极引导 也是助力春节及春夏消费市场活跃度提升的重要举措[2] - 通过“发票抽奖”这一互动性强、惠及面广的形式 进一步激活消费潜力[2]
吃住行乐购,记得开发票 单张发票最高可中奖800元
新浪财经· 2026-02-10 01:12
活动概述 - 重庆市将于2026年2月12日至7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有奖发票活动 活动设置现金红包 企业优惠券 实物大奖多重奖励 现金红包总金额达3亿元[1] 参与范围与条件 - 活动面向重庆市民及来渝游客 个人消费者在重庆市内零售 餐饮 住宿 文化艺术 娱乐 旅游 体育 居民服务业八大行业消费可参与[2] - 参与需取得重庆市税务局监制 抬头为个人消费者真实姓名 单张含税金额在100元(含)以上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2] 参与平台与方式 - 消费者可通过银联云闪付 支付宝 微信 京东 抖音 “渝快办”等平台的指定入口实名上传发票参与抽奖[3] - 首批上线平台为银联云闪付 支付宝 抖音 后续各平台入口将陆续开通[3] - 每位消费者每月通过单个平台入口上传发票数量不超过10张[4] 奖励设置与派发 - 现金红包部分共设置五个中奖等次:一等奖800元 二等奖200元 三等奖100元 四等奖50元 五等奖10元[4] - 消费者上传发票后即时抽奖 当场获知结果 奖金审核后于7个工作日内兑付至上传平台的个人支付账户[4] - 活动采用高频 普惠派奖方式 确保较高中奖率 春节长假期间将大幅提高中奖率[4] - 除现金红包外 消费者自动获得相关企业提供的立减券 折扣券等电子优惠[5] - 每月初将对上月所有参与即时抽奖的发票进行集中公开抽奖 赢取实物奖品[5] 监督与咨询 - 消费者遇销售方拒绝开票或提供虚假发票可拨打12366向税务机关举报[6] - 对活动有疑问或发现违规行为可拨打活动专属热线023-67661918 67660600 67862888咨询反映[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