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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起诉子公司,涉虚假标注南极磷虾油
中国经营报· 2025-12-16 09:33
事件概述 - 北京同仁堂于2025年12月15日发布声明,宣布已启动司法程序,起诉其控股51%的子公司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1] - 起诉起因是媒体报道一款标注“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经销”的“99%高纯南极磷虾油”产品,其相关成分涉嫌虚假标注[1] 涉事产品与问题 - 涉事产品为“99%高纯南极磷虾油”,标注由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并由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经销[1] - 该产品在网页宣传中声称“高含量”、“智利进口原料”、“高度提纯”、“1粒≈100只磷虾”,其磷脂标识值为43%[1] - 然而,检测结果显示该款产品的磷脂含量为0,与标识值严重不符[1] - 专家指出,南极磷虾油产品应含有磷脂成分,涉事产品涉嫌造假[2] 公司采取的行动 - 北京同仁堂在获悉情况后,立即责令子公司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停止经销该涉事产品[1] - 公司对涉事产品开展了全流程核查与追溯[1] - 北京同仁堂声明指出,该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涉嫌违法[2] - 公司已启动司法程序,对涉事企业进行起诉,以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2] 相关监管与市场反应 - 2025年12月11日,上海市消保委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文,称知名企业疑似造假,并将约谈相关企业[1] - 上海市消保委计划约谈该产品的生产企业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和经销商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要求其对产品真实情况作出解释[2] - 记者调查发现,在主要电商平台上,被上海市消保委点名“打假”的产品已比较少见[2] - 但仍有部分店铺在销售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的南极磷虾油凝胶糖果,该商品也在显著位置突出显示“北京同仁堂”字样[2] 公司股权结构 - 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由北京同仁堂控股51%[1][4] - 其余两名股东为个人,分别为李声义和杨晓斌[1][4] - 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4%的股份[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