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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箴》:司法官职业操守“说明书”
新浪财经· 2026-01-16 07:33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以南宋许月卿《百官箴》中的《大理箴》为研究对象,系统阐述了中国古代官箴文化,特别是司法官箴所蕴含的职业道德理念,并探讨其对当代司法实践的借鉴价值 [1][2][9] 官箴文化的起源与发展 - 官箴文化起源于西周,唐代《臣轨》首次系统化规范官员行为,宋、明、清时期发展为涵盖治国理政与行为规范的综合体系,对古代官员的职业行为与道德操守产生了深远的规范与引导作用 [1] - 《百官箴》是一部包含四十九篇箴文的著作,劝诫对象涵盖从左丞相到太子、太孙及其师友僚属等各个阶层,尤其对丞相、经筵和谏官给予特别叮嘱 [2] 《大理箴》的文本与背景 - 《大理箴》是《百官箴》中四十九篇箴文之一,是专门针对大理寺官员的箴文 [2] - 自北齐始,廷尉改称大理寺,成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唐宋时期,大理寺与刑部、御史台并称“三法司” [2] - 《大理箴》以简洁凝练的文体,系统阐释了大理寺官员在司法审判中应当恪守的职业道德准则 [2] 《大理箴》的司法道德追求 - **倡导以平恕仁恤为核心的司法价值取向**:以汉代廷尉张释之为标杆,盛赞其“不以天子喜怒易其平”的司法操守和“天下无冤民”的治世成就,明确反对秦代“亟疾苛察”的苛政作风,强调司法者当怀恻隐之心,以仁心施仁政,并指出“举措系风化,不可不谨” [4] - **弘扬以德修身为本的司法主体自觉理念**:引用“为政在人,取人以身”及“意诚心正、身修家齐、国治天下平”的儒家修身逻辑,指出司法官的道德修养是公正司法的前提,司法者的德行修养直接影响司法公信力与社会风气 [4] - **推崇以无讼息刑为目标的终极司法理想**:推崇“几致刑措”(几乎使刑罚搁置不用)的治世状态,援用孔子“听讼吾犹人,必也使无讼”的主张,提出司法的最高境界是通过道德教化与仁政治理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实现“尚焉用讼,允也无刑”的理想 [5] 《大理箴》的当代司法借鉴 - **坚持公正司法**:当代司法工作者应以张释之“不以天子喜怒易其平”为镜鉴,摒弃个人情感与私利偏见,严格遵循法律原则,平等保护各方权益,警惕过度追求效率而机械适用法律的倾向,将“平恕”理念融入现代司法实践,兼顾情理平衡 [7] - **倡导人文关怀**:将《大理箴》强调的怀“恻隐之实”、包容过失的理念,转化为对当事人主体地位的尊重与司法人文温度的传递,在追求法律效果的同时,考虑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情理平衡,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认同感与信任感 [8] - **注重职业操守**:意味着严守廉洁自律底线,自觉抵制权力寻租、人情案关系案等腐败风险,以“心正”“身修”的标准约束自身言行,传承“卿臣司士,敢告扫除”的自省精神,筑牢职业道德防线,维护司法公信力 [8] - **加强自身修养**:将“意诚心正”作为司法官职业操守的核心支点,强调不因君主喜怒、权势威压或私利诱惑而偏离司法正道,提醒当代司法工作者需强化职业良知涵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站稳人民立场,以正心诚意筑牢司法公正根基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