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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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填错!预缴职工薪酬填报哪个月的数据?是10月-12月还是1月-12月?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1 16:05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填报规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填报说明,在申报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时,“职工薪酬-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与“职工薪酬_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两项均应填报当年1月至12月的累计数据,而非仅第四季度的数据[3]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按照每位纳税人赡养两位老人进行测算的,只要父母其中一方年龄达到60岁,纳税人即可享受扣除,该扣除额度不随被赡养的老人人数增加而累加[10] 税收征管“首违不罚”政策适用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两批清单共列举了14种可适用“首违不罚”的情形,包括逾期申报、账簿设置不规范、发票开具不规范及漏盖发票专用章等[12] - 适用“首违不罚”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首次发生清单内所列事项、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主动及时完成改正[12] - 举例说明,某企业2025年5月属期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逾期申报,应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6日,若该企业在7天的责令改正期限内(例如于2025年6月19日)完成补申报,且此行为系该企业一年内首次违法,则可适用“首违不罚”规则,不予行政处罚[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