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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境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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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3纳入监管新规,碳披露数字赋能亟待加强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 2026-03-06 16:44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 报告未明确给出具体的行业投资评级 报告核心观点 - 2026年是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元年”,价值链温室气体(范围3)信息披露正式从“鼓励探索”步入“规范化”阶段,这不仅是企业环境信息透明度的考验,更是对其数字化碳管理能力的深度重塑[3] - 随着监管对数据真实性(一手数据优先)的要求不断提高,企业应加速补齐数字化短板,通过数字工具从“摸清排放家底”向“落实减排行动”跨越[18] - 气候信息披露不应再被视为企业的“额外作业”,而是价值链协同转型的蓝图[18] 政策演进:范围3披露由“选修”转为“必修” - 2025年12月25日,财政部会同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印发《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随后三大证券交易所于2026年1月30日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4] - 新规核心要求包括:全口径披露范围1、2、3温室气体绝对排放总量;计量范围3排放时应优先使用基于直接计量获取的一手数据;允许核算难度大的主体先核算部分重要类别,逐步扩大范围;引入相称性原则[5] - 范围3披露引发关注,因其是很多跨国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碳排放的热点,且核算更具挑战性,方法论仍在完善中[4] 披露现状:供应链碳管理的“理想”与“现实” - 国际标准IFRS S2已包括范围3披露要求,欧盟、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地率先推动大型企业扩大披露至价值链上下游[7] - 根据《2025供应链气候行动CATI指数评价报告》,纳入评价的800家中外企业中:88%已披露范围1&2碳数据;60%披露范围3碳数据,较2021年披露比例(24%)提升150%;77%的范围3数据涵盖外购商品和服务排放;但已披露企业中,只有56%在核算中使用供应商提供的实测数据[8] - 在800家企业中,385家中国大陆企业需按新规逐步披露,其中仅123家披露了范围3碳数据[8] - 根据交易所指南,上证180、科创50、深证100、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及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需在2026年4月30日前发布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800家评价企业中有74家需据此披露,其中仍有40家尚未披露范围3数据[8] - 供应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核算和披露能力薄弱,部分供应商碳排放量仍在上升,减排目标雄心和成效有待提升[9] 数字化赋能:破解核算难题的关键路径 - 供应链碳管理面临全球采购、供应商数量庞大分散、高排放环节集中于上游等挑战,导致链主企业难以获取可靠的上游排放数据[10] - 为提升企业碳数据核算能力,IPE与合作伙伴开发了数字化工具:“中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平台”协助企业高效、低成本核算范围1&2排放[10];中国产品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系数库平台(CPCD)用于产品碳足迹、生命周期分析和范围3测算,其排放因子更能反映中国区域能源结构、生产工艺等实际情况,提高核算准确性[11];升级的温室气体信息披露平台增加披露模块,指导企业规范开展气候信息披露[12] - 在监管和领先企业推动下,2025年来自47个行业的3233家企业通过蔚蓝地图披露碳数据,披露的碳排放总量达6668.94万吨二氧化碳当量,较2024年同比增长逾14%[17] - 具体披露进展包括:逾500家企业数据经第三方核查;逾400家企业披露范围3排放量,同比增长逾26%;近1300家企业制定碳减排目标,其中977家设定绝对减排目标,327家设定强度减排目标;设定范围1/2绝对减排目标的企业,目标减排量总计逾58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占其碳排放总量的34%;75家供应商披露112份经第三方核查的产品碳足迹证书或报告;104家供应商披露减排项目,减排总量约2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19]
给“环保成绩单”深度体检
新浪财经· 2025-12-21 03:01
研究核心观点 - 专著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质量进行了深度研究,构建了综合评估模型并分析了其影响因素与经济后果 [1] - 研究证明环境信息透明度是最有效的环保推动力,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 [2] 研究样本与方法 - 研究以2008至2018年沪深两市434家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样本 [1] - 研究在理论分析基础上构建了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综合评估模型 [1] 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现状与特征 -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整体呈现从“文字敷衍”转向“数据说话”的趋势 [1] - 披露质量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华北、西北地区领先,华南、西南地区起步较慢 [1] - 披露质量存在显著的行业差异,例如钢铁行业得分是制革业的2倍以上 [1] - 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后,企业披露的“硬指标”(如三废治理、节能减排)明显提升 [1] 环境信息披露的经济后果 - 研究发现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与企业真实盈余管理之间存在关联 [2] - 存在“漂绿”新现象,即环境信息披露质量高的企业,反而更可能通过操纵销售收入、生产成本等数据来虚增利润 [2] - 高管可能利用“环保好评”转移视线,暗中进行真实盈余管理 [2] 提升披露质量的建议 - 研究证明通过提高高管薪酬能有效遏制利用环境信息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 [2] - 研究证明通过扩大高管团队规模能有效遏制利用环境信息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 [2] - 这些对策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质量,防止环保成为“财务魔术”的遮羞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