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产品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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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信托产品保本保息!金融监管总局征求意见
中国证券报· 2025-10-31 17:30
核心观点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推动信托行业回归本源、深化改革转型并防控风险 [1] 法规框架与总则 - 征求意见稿共5章85条 涵盖总则、信托产品的设立、变更、终止、运营管理、监督管理及附则 [1] - 明确信托产品财产不构成信托公司对投资者的负债 也不属于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 [1] - 信托公司以信托产品财产为限向投资者支付信托利益 履职尽责情形下损失由信托财产承担 未履职尽责则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 - 信托公司清算时 信托产品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2] 信托公司行为规范 - 禁止信托公司以任何方式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承诺最低收益 [2] - 禁止设置预期收益率 不得以信托产品名义开展为融资方服务的私募投行业务 [2] - 禁止开展或参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业务 [2] - 禁止为其他机构或个人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提供便利 [2] - 信托公司应履行主动管理职责 不得将管理职责让渡 委托他人处理信托事务时需尽监督义务并承担责任 [2] - 管理信托产品应遵守市场交易和公平交易原则 禁止非法利益输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