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击穿
搜索文档
许家印家族信托「防火墙」崩塌记
36氪· 2025-10-16 21:35
文章核心观点 - 香港高等法院对恒大创始人许家印家族信托案作出历史性判决,授权清盘人接管其通过离岸家族信托持有的财产,首次明确当信托被用于规避债务人责任时,其资产隔离功能将被法律击穿[4] - 此举冻结了许家印可能高达50亿美元的海外资产,标志着香港法院在大型债务危机中捍卫债权人权益的决心,为全球高净值人士的资产规划敲响警钟[4][5] 许家印家族信托架构详情 - 许家印夫妇在2019年前后于美国设立了高达23亿美元的单一家庭信托基金,指定两名儿子为受益人,资金主要来源于其多年来从恒大获取的逾500亿元人民币股息分红和套现所得[7] - 信托设计有严格的分配规则,长子许智健只能定期领取收益不得动用本金,而次子许滕鹤未获得同等信托安排,后者于2023年因恒大财富事件被调查[7][8] 香港法院击穿信托的法理依据 - 法院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审查发现许家印作为委托人仍对信托财产保有实质控制,认定该信托更像是委托人的延伸而非真正独立的财产主体[10] - 依据欺诈性资产转移原则,法院认定许家印在危机爆发前夕将巨额资产注入信托的行为符合欺诈性转移特征,旨在损害债权人利益[10][11] - 法院认定信托因独立性缺失导致隔离功能丧失,许家印过度保留控制权使得受托人沦为傀儡,信托财产实际仍由家族掌控[13] - 基于债权人保护优先的公共政策原则,法院在涉及大规模债务危机时倾向于突破信托结构以维护司法公正和商业信用[13][14] “刺破公司面纱”与“信托击穿”的法律逻辑对比 - “刺破公司面纱”针对有限公司的独立法人格被滥用,而“信托击穿”关注信托财产独立性的真实性,两者共同目的是防止法律形式被滥用以逃避责任[18][19] - “公司面纱刺破”的适用受到严格限制,仅在公司结构被滥用于逃避法律义务时方可否认其独立人格,如乐视系债务案和吴英非法集资案[20][21] 判决的国际连锁效应与资产追索 - 清盘人可能寻求美国法院协助,以欺诈转让为由挑战23亿美元美国信托的有效性,取决于美国法院对香港清盘人提交证据的认可程度[23] - 丁玉梅在英国的价值超过一定金额的资产(包括33套伦敦豪宅)已被全球冻结,其每月仅被允许支取2万英镑作为生活费[25][26] - 清盘人通过向离岸金融中心法院申请承认香港判决、调动国际合作及逐层诉讼等方式展开跨境执行,此案成为各国法院合作打击跨境避债的典型[27] 对高净值人群财富规划的启示 - 家族信托的资产隔离效果建立在委托人合法合规的基础之上,若设立目的或资金来源触碰法律红线,信托将被认定无效或可撤销[29] - 全球金融监管趋严及CRS等机制强化了跨境资产透明度,企图通过技术性手段逃避债务清偿的做法风险极高且可能得不偿失[29][30] - 案件暴露出在信托和公司穿透性规制方面的薄弱环节,未来立法和司法需引入更明确的“虚假信托”条款并加强实质审查能力[30]
中国富豪热衷的离岸家族信托有多神秘?专家详解何为“击穿”
第一财经· 2025-07-18 23:08
离岸家族信托的核心特点 - 离岸家族信托涉及跨境法系差异,法律层面复杂,尤其在财富继承、风险隔离和税务筹划方面引发思考 [2] - 离岸家族信托对中国高净值人群的吸引力包括法律稳定性和税收优势,尤其对涉及美籍受益人的家族更友好 [4] - 离岸家族信托以境外"壳公司"账户作为信托账户,便于跨境资金流动和企业经营 [10] FGT与FNGT信托模式 - 外国委托人信托(FGT)由非美籍委托人控权,具有灵活性、隐私性和税务优势,委托人过世后转为外国非委托人信托(FNGT) [5][6] - FGT可撤销信托支持家族企业经营,但功能冲突可能导致确定性不足 [9] - FNGT为不可撤销信托,资产"不进不出",确定性更强但缺乏税务优化功能 [6] 信托"击穿"的认定 - "击穿"仅存在于中国境内他益型信托和英美法系不可撤销信托,可撤销信托因委托人控权不涉及"击穿" [11] - 中国内地家族信托需满足多重条件(如财产合法性、共同财产判定)才能发挥隔离作用 [12] - 内地家族信托"击穿"情形包括委托人故意动用资产或专业流程缺失导致的"误击穿" [14] 离岸信托与遗嘱的冲突 - 离岸家族信托与遗嘱独立存在,但法律体系差异可能导致认定冲突 [15] - 遗产继承为公法范畴,信托为私法安排,未设定审查机制时易被遗嘱挑战 [15] 行业现状与适用人群 - 中国境内信托机构在美籍受益人家族信托业务中尚未成熟,财务报表处理存在短板 [16] - 离岸家族信托适合有海外资产、跨国家庭成员或计划海外融资的企业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