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盗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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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信用卡遭盗刷 用户报案后未还盗刷款银行继续收利息
中国经济网· 2026-01-26 17:18
事件概述 - 持卡人赵女士名下华夏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三家银行的信用卡遭遇盗刷,涉及总金额超过5万元人民币,其中华夏银行涉及一笔分期交易,当期应还盗刷金额为3143.7元 [1] - 盗刷交易均发生在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早上,收款方均为“深圳周大福在线传媒有限公司” [1] - 持卡人已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于2025年11月26日正式立案,持卡人手机已交由警方进行技术分析 [1][2] 银行处理方式对比 - **华夏银行**:在持卡人偿还了正常消费的26800元但未偿还3143.7元盗刷款项的情况下,对当期账单全额(包括已还部分)计息,产生利息630.58元 [1][3] - **建设银行**:同意持卡人暂缓偿还被盗刷资金,待案件有结果后再作处理 [3] - **邮储银行**:表示争议资金在向相关机构申请追回期间,不会产生利息 [3] 华夏银行规则与回应 - 银行规则规定,若持卡人未全额偿还当期账单,利息将从消费记账日起,以当期全部消费金额为基数计收 [3][4] - 银行客服表示,即便部分消费金额存在争议或疑似盗刷,在账单未全额结清前,仍需按现有规则合并计息 [4] - 银行建议持卡人先按账单正常还款,后续将根据资金追回进度及调查结果,再协商具体处理方案 [4] - 银行在接到盗刷反馈后,会对涉案卡片进行管控并向相关机构申请资金追回,但资金追回存在时效性 [4] 法律视角分析 - 在司法机关作出最终认定前,争议交易通常仍会被纳入持卡人账户名下处理 [5] - 银行通常在《信用卡领用合约》中约定,持卡人负有妥善保管银行卡及账户信息的义务,若因个人原因导致信息泄露引发盗刷,银行可依据合约主张不免除责任 [5] - 仅凭警方立案告知书,并不足以构成免除欠款或暂停计息的法定依据 [5] - 若持卡人未全额还款,银行按账单总额计息在合约层面通常有依据;但若持卡人已结清正常消费款项,仅剩余争议盗刷金额未还,银行仍将已归还部分计入计息本金的做法,其合理性存在争议 [5] - 从风险防控角度,较为稳妥的处理路径是先行垫付争议款项避免逾期,再通过司法途径或与银行协商主张返还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