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惩戒与修复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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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个人信用救济”政策将产生诸多积极金融影响
国际金融报· 2025-11-06 23:49
莫开伟 近期,央行行长潘功胜在2025金融街论坛年会开幕式上表示,正在研究实施一次性的个人信用救济政 策。具体而言,对于新冠疫情以来违约金额在一定额度以下且已归还贷款的个人违约信息,将在征信系 统中不予展示。同时,央行还明确计划在履行相关程序并会同金融机构进行必要的技术准备后,于明年 初执行该政策。 显然,无论现在还是将来,央行提出并拟推出的"个人信用救济"政策措施,其核心是从单纯的"信用惩 戒"向"信用惩戒与修复并重"转变。这体现了信用体系建设和社会治理理念的进步,充分展现了我国征 信机制的包容性和灵活性,并将产生诸多积极的金融效应。 首先,该政策有利于体现我国个人信用管理机制的"刚柔相济"原则,使个人征信管理更加人性化。之 前,我国个人征信管理机制没有明确划分违约类型,也没有明确违约是主观故意还是客观不可抗力因 素,更没有列出违约金额的大小,一律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并且至少5年之后才有可能消除不良记录。 这不仅难以体现我国个人征信管理的灵活性,更无法真正考虑到不同因素导致的信用违约。这种征信惩 罚会让一些"无辜"违约的客户无法得到纠错机会,甚至会使一些违约客户产生"破罐子破摔"的心态。这 不仅不利于优化整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