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服务费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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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充电服务费不能成了“糊涂账”
齐鲁晚报网· 2025-09-17 14:39
政策背景与核心要求 - 2024年6月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要求全国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实行“价费分离”政策,充电费用需将电费和服务费分别标示、分别计价,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1] - 政策落地过程中,市民反映服务费过高、定价机制不透明、收费标准混乱等问题 [1] 充电费用构成与现状 - 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主要由两部分构成:执行政府定价的充电电费(居民生活用电合表用户电价为每千瓦时0.555元),以及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费 [4] - 具体案例显示,使用1.01度电被扣费3.2元,其中电费0.56元,服务费2.64元,服务费是电费的4.7倍 [1] - 电池容量166AH、电压60AV的电动自行车,两个多月充电费用达80多元 [1] 市场价格混乱现象 - 不同品牌充电桩服务费收费标准不一致,存在“功率分档”、“时段定价”等多种模式,部分仅标注“基础电价”或仅显示总费用,未明确分项标准 [4] - 同一条街的充电桩,充同样的电,差价能达到两三元,定价计算方式不清晰 [5] - 收费模式从按时计费转向按实际充电量收费后,大功率电动车车主成本上升明显,感到“涨价” [7] 服务费高的原因分析 - 服务费成为企业回收前期投资的主要渠道,覆盖充电桩采购、车棚搭建等硬件投入,以及设备维护、保险、人工巡检、故障处置等运营成本 [6] - 运营商表示服务费价格是根据附近区域的市场价格综合制定,会根据市场情况调价,但调价时间不固定,且对具体定价依据避而不谈 [7] - 部分小区服务费高可能与车棚建设成本有关 [12] 行业规模与供给情况 - 截至今年4月,我国电动两轮车保有量已超过4.2亿辆,全国53万个住宅小区中已有24.5万个完成充电设施建设,充电端口达到3610万个,电动自行车与充电端口比例接近12:1 [7] - 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供给量整体依然不足,部分地方陷入供给不足与充电不畅的双重困境 [8] 地方规范与解决方案探索 - 部分地区通过政策引导规范服务费定价机制,如济南、淄博、济宁等地发布“提醒告诫函”,明确实行价费分离、严格明码标价、合理确定并鼓励降低充电服务费 [10] - 泰安市泰山区要求物业企业与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签订协议时,应与业主充分沟通,遴选优质运营单位,从低确定充电服务费 [10] - 胶州市创新性地推出6小时仅1元的收费标准,远低于居民在家充电成本 [11] - 有建议探索建立统一的电动自行车充电监管平台,实时采集设备状态、收费数据及用户评价,对充电平台实施信用分级管理 [12] - 有观点认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涉及民生领域,具有显著公共属性,应推动将其纳入政府指导价或定价目录管理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