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捐赠税前扣除
搜索文档
注意,这四种发票不合规! 看看你中招了没?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23 21:00
常见问题发票类型与合规要求 - 自2017年7月1日起 购买方为企业的 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必须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销售方开具时也必须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准确填写 否则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3][4] - 发票上付款方名称必须填写完整准确 与公司营业执照法定全称完全一致 不得使用简称或填写个人名字 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5] - 销售或出租不动产时 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必须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 “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 并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6][7] - 发票“品名”必须真实、具体 反映实际业务 不得要求收款方变更品名和金额 例如将餐饮费开成“办公用品”属于虚开发票 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8][9] - 发票审核的核心原则是“真实、准确、完整” [10][11] 个人公益捐赠的税前扣除规定 - 个人通过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 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支出 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计算经营所得、综合所得、分类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5] - 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是申请捐赠款项税前扣除的有效凭证 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国家机关在接受个人捐赠时应按规定开具 个人索取时也应予以开具 [17][18] - 若个人捐赠时未能及时取得捐赠票据 可暂时凭公益捐赠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扣除 但需在捐赠之日起90日内向扣缴义务人补充提供捐赠票据 否则扣缴义务人需在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18][19] - 参与单位组织的集体捐赠活动时 纳税人可以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和员工明细单进行扣除 [20] - 个人公益性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 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 从其规定 [21][22]
【税问答疑】2024年度个税汇算之公益捐赠专题热点问答来啦!请查收~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14 08:45
个人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资格 - 个人通过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的捐赠,其支出可以在计算经营所得、综合所得、分类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 捐赠支出金额的确定方法 - 捐赠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捐赠金额确定 [2] - 捐赠股权、房产的,按照个人持有股权、房产的财产原值确定 [2] - 捐赠除股权、房产以外的其他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非货币性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 [2] 捐赠支出的扣除标准与限额 - 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可全额税前扣除的除外 [3] - 在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分别为当年综合所得、当年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 [4] - 在分类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为当月分类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 [4] - 居民个人可自行决定在综合所得、分类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的顺序 [4] - 当期一个所得项目扣除不完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在其他所得项目中继续扣除 [4] 税前扣除凭证的取得要求 - 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在接受个人捐赠时,应当按照规定开具捐赠票据 [5] - 不能及时取得捐赠票据的,可暂时凭公益捐赠银行支付凭证扣除,但个人应在捐赠之日起90日内向扣缴义务人补充提供捐赠票据 [5] - 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开展公益捐赠的,纳税人可以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和员工明细单扣除 [5] 个人所得税APP填报扣除流程 - 在个人所得税APP的年度汇算申报中,于【标准申报】界面最下方点击【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并【新增】 [6][8] - 在新增页面如实填写受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捐赠凭证号、捐赠金额(元)及扣除比例等信息后保存 [11][12] - 通过【分配扣除】功能确定在综合所得汇算中予以扣除的金额,扣除不完的部分也可在其他个税应税所得中扣除 [13] - 对“综合所得捐赠扣除”金额确认无误后,继续完成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14][15]